按照寧佑玲一開始的打算,她是打算畫一副海報,就貼在外麵的牆上,告訴大家ling玩偶要在這裏開精品店,並且要搞開業活動一事。
但馬上就要放暑假了,到時候學生都回家了,這海報的效果自然就會大打折扣。
她還在想,要不要想辦法複印些宣傳畫出來,讓她媽沒事的時候在附近發一發呢,誰知這女人莫名其妙來找麻煩,不小心把她們玩偶的忠實客戶給招了過來。
這麽難得的宣傳機會,寧佑玲怎麽可能放過,站在門口揚聲道:“媛媛姐,我們ling玩偶下學期就在這開店了,開學的時候我們肯定會搞開業活動,到時候買不買的你都要進店來瞧瞧。”
“店裏不僅僅有玩偶,編織包,還會有各種發夾,首飾,小擺件,杯子之類的東西,品類特別多。”
她就不信了,店裏的燈光氛圍燈一打,促銷的東西一弄,這些小姑娘們還能抵擋得住**。
她湊到媛媛身邊小聲道:“媛媛姐,你是我的老顧客了,到時候來了我給你送小禮物。”
媛媛被說得心癢癢,連連點頭:“我肯定來!到時候我還帶著我朋友一起來。”
她嘻嘻笑著,也學著寧佑玲的樣子小聲道:“你們家要在這開店,那你是不是要在這邊上學啦?”
寧佑玲來自周邊小鎮,擺地攤賺錢補貼家用這事在她們家買過東西的人都知道,這也是為什麽一開始學校領導在知道她們擺地攤後並沒有阻止的原因。
可以說,要不是因為有人舉報,一種門口的地攤生意會非常火爆。
寧佑玲點點頭:“是啊。我通過考試啦!到時候就是媛媛姐你的師妹啦。”
媛媛一聽這話,馬上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揚起下巴道:“你來上學,姐罩著你!”
她說著還拍了拍寧佑玲的肩膀,一副姐倆好的樣子,看得顧森嶼眉頭輕皺,恨不得把這個女生拉開。
這個女生也真是的,沒瞧見寧佑玲臉色這麽差嗎?
寧佑玲卻沒注意到這些,拉著媛媛到一旁說話,話裏話外都是請媛媛多幫自己宣傳宣傳。
正巧有媛媛的同學經過,她想也沒想就將人給叫住了,強行拉到了寧佑玲跟前,門口很快就圍了十幾二十個學生。
李芳在這裏開店也有好些年了,還從來沒見過這麽多學生堵在自己家店鋪門口的樣子。聽著寧佑玲嘴裏一口一個什麽精品店,她眼珠亂轉,心底登時起了要把這個生意搶過來的想法。
但看著這些女學生圍著寧佑玲,個個都很是親切的樣子,當即妒火中燒,指著寧佑玲就罵:“你們這些學生娃娃,千萬不要被這個女娃兒騙了!”
“她說什麽精品店那都是騙人的!”
別以為她農村出來的就不知道,租房合同裏麵可是寫得清楚明白,隻要她有意願,這個店鋪就應該優先租給她!
李芳就好像是找到了製勝的法寶一樣,神情頓時都變得趾高氣揚了起來:“還有啊,這個女娃兒的媽是個小偷,剛才偷了我的金戒指……”
李芳話還沒說完,忽然就感覺有些冷,洋洋得意的表情就這麽僵在了臉上,抬眸一看,就見寧佑玲和那個自稱是房東的小孩兩人都麵無表情盯著自己。
她吞了口口水,不自覺將頭偏向一邊,隨即一想,不就是兩個小孩嘛,有什麽可怕的!
寧佑玲怎麽可能讓別人這樣侮辱周秀華同誌,轉身和媛媛說了兩句後,邁出了包圍圈:“這位……”
她笑了笑,在李芳凶惡的怒視中繼續道:“大嬸!”
大嬸?
大什麽嬸,大嬸!
她今年也不過才二十出頭,最多比這個死丫頭大七八歲,她不叫自己姐姐就算了,竟敢叫她大嬸!
要不是寧佑玲身邊圍著一群人,李芳真想一擼袖子上前給她幾個耳光。
寧佑玲看著李芳怒火中燒的樣子差點就笑出聲來。
果然不管是哪個時代的女人,對於年齡這種事都格外敏感。
她不著痕跡看了眼正朝著這邊走來的警察,揚聲道:“這位大嬸,你說我媽手上的金戒指是你的,你有證據嗎?你要是沒有,那你剛才搶我媽戒指的行為就是搶劫,我不僅要告你汙蔑人,還要告你搶劫!”
李芳呸了聲,正要說話,警察就已撥開人群走了進來:“怎麽回事?”
她嚇得一哆嗦,哪裏能想到那個女人竟真的把警察給招來了,難道他們就不怕自己冒充房東的事情被揭穿嗎?
她壓下心底恐懼,轉身的瞬間臉上就帶了笑,神情也諂媚了不少:“哎呀,這不是……”
那警察手一揚,頓時打斷了李芳想要套近乎的舉動。
直到這時,顧森嶼才主動上前,剛表明自己的身份,李芳就尖聲插嘴,揚言自己認識房東,質疑顧森嶼的身份,言辭鑿鑿說他們三人是騙子,是小偷。
顧森嶼想了想,幹脆跑了一趟,將租賃合同以及房產證全都拿了過來,證明了自己的身份後又將周秀華的手給拉了過來:“警察叔叔,您看,這李芳不僅拒絕從我的店鋪裏搬出去,還搶劫他人財物。”
周秀芳的手腕上一圈紅印子,尤其是帶著金戒指的那根手指頭,明顯比其他的手指要腫脹一些,說明的確是有人想要強行將這金戒指摘下。
而周圍的店鋪老板們在看到房產證,又知道了顧森嶼的姓氏後,很快就猜到了他的身份,本著討好小房東的心思,紛紛站了過來,指責李芳,你一言我一語將當時的場景還原了出來。
李芳恐懼得渾身僵硬,哪怕是此刻豔陽高照,她還是冷得有些發抖,滿身的冷汗。
警察沉著臉道:“好好想一想怎麽道歉取得人家的原諒吧,不然你就等著在看守所裏住兩天。”
李芳咬著牙不肯說話,顧森嶼也不覺得一個輕飄飄的道歉就能解決問題,當即道:“房子裏的垃圾,什麽時候弄完什麽時候再算你退租。另外因為我已經和別人簽訂了合同,因為你的毀約行為引起的損失,你也得賠償。”
李芳目瞪口呆,寧佑玲適時道:“警察叔叔,我們要告她搶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