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當日,李冠楠準備好足夠的說詞,召喚了陳鮑一,以及陳鮑一的母親,他的同學,所有的證人都是安排好的,在她滔滔不絕的口才下,將陳鮑一塑造成了一個值得同情的少年。這一切是為了給陪審團增加分數的,不是重點。

當傳召警方代表KY出庭的時候,KY的手裏有一份最重要的證據,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

“法官閣下,我要求現場播放這一卷錄像帶。”

李冠楠當即打斷了KY的陳述,從口袋裏掏出了一卷錄像帶,當這卷錄像帶的內容播放在法庭上的時候——

內容就是當日李冠楠和KY在醫院內,KY將手伸向李冠楠的大腿、胸部的片段影像,是醫院的監控錄像,畫麵是黑白的、無聲的。

接著李冠楠將自己扮演成了一個備受屈辱的女性,“這個警察在醫院公開的非禮我,他還說,要我和他合作,讓我不要去救陳鮑一,如果我不答應,他還會再來騷擾我!”她說的動之以情,淚聲俱下。

“死三八,你冤枉我!”

KY幾乎是吼了出來,抓起手裏的誓詞本砸了過去,這一下剛好砸中李冠楠的腦袋。

成功了!她成功激怒了這個警察。

KY的所有證詞都因為存在疑點,而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所以證詞被參考的可能性降低。

法官敲了敲木槌,在旁聽記者、閃光燈下,陪審團每個人都選擇相信了李冠楠的證詞,而KY就是這麽一下,前途全毀。明天的所有報紙頭條都將是警察騷擾律師的新聞,他要被停職查辦了。

“死三八,我是冤枉的!我沒有!我沒有!”

他大叫著,被拖出了法庭。

這一戰李冠楠覺得自己應該是贏了,隻要做完那份結案陳詞,殺了五個人還“死不了”是肯定的,有期徒刑,成名在望。她靠在座椅上,似乎已經可以想到她的將來,她會在CBD的最高層有一間足夠大的辦公室,她會和程宇在那個滿是花香的夢想之屋。

隻不過,她隻贏了這一秒鍾。

因為下一秒鍾,所有的事情全部改變。

當法庭的門忽然被推開,而由兩個警察押進一個女孩的那刻,坐在被告席的陳鮑一失控了,他戴著手銬抓著木欄杆對著那個女孩大叫,“小美!小美!你怎麽來了!”

這個女孩正是小美,那個在三個月前跳海“自殺”的女孩。

這五起命案在警方調查過程中存在疑問,一個十八歲少年是怎麽進入鄰居夫婦家謀殺了他們,他沒有能麵對兩個成年人行凶的足夠把握。另外還發現了幾處細節,致五名受害者遇害的刀雖是同一款式,但應該是兩把刀,而且受力力度、角度不同。警方判斷,凶手有兩個,而根據監控再繼續追查,他們意外的發現了藏身在一間舊賓館的小美。

究竟什麽才是這件事的真相?

其實這兩個故事的版本都有一半是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