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一個女人的眼光

夜深人靜。激烈的亢奮,不過換來重重的疲倦。汪洋獨行在馬路上,背後是最熟悉的家。窮街陋巷不時傳來幾聲狗吠,溝渠裏的蛤蟆也不甘示弱,勢要打破夜的沉寂。

手表的鏡片裏,直指兩點十分。這個時間段,不過是汪洋夜生活的一個巔峰期。他要麽在外頭花天酒地,要麽就三天兩頭地把胭脂水粉帶回家裏,然後屋子盡是廉價香水的氣味。

汪洋的清晨始於正午,生物鍾要比旁人推遲半天。所以他納悶極了,為什麽接二連三地香煙入嘴,卻一點兒都不能解乏呢?“煙呢,”汪洋不知道要去哪兒,他不想去喧鬧的夜市。

“沒有了,”餘迪的芙蓉王已經被抽得一幹二淨了。身旁那幾個跟班不過是跟著一塊兒鬧騰的哈巴狗,他也不能去餘迪的家。人家爹媽明天可要上班不誤呢,耽誤了病情怎麽辦呀?

他要麽熬到姐姐把殘局收拾掉,要麽就隨手找家賓館渡過下半夜吧?反正手機有的是電。

汪洋最後一次回頭,看著房間亮起的燈光。他不禁對著自己冷笑,然後把煙蒂扔在地上,惡狠狠地踩滅。沒來由地破口大罵。原來他一直不了解姐姐,姐姐卻對他了如指掌。

他首次去接觸姐姐的世界,卻換來了汗流浹背的倍受驚慌。直到汪洋看著不速之客的倒地不起,倒戈一擊的獵物暈倒在地。他才好不容易鬆了口氣。

汪洋苦笑著,他毫不懷疑姐姐說過的話。少年和姐姐在一起,是嗎?是的,如果不是少年咄咄逼人的鋒芒畢露,如果不是少年稚氣未退,不足以撐起姐姐的一片天。

那麽,也隻有像少年這樣的人才能配得上姐姐了,不是嗎?那個常年在外的破警察,又怎麽能和姐姐一塊相提並論呢?

直到天晴,汪洋驅趕了所有的閑雜人等。吩咐他們,要把嘴巴閉緊。最好像拉鏈一樣瓷實。餘迪強烈要求隨同汪洋一塊回去,昨夜的喧鬧餘迪也不能完全推卸自己的責任。

結果,當他們推開臥室門的刹那,汪洋聞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屋子裏僅剩三人,組成了一幅耐人尋味的景象。主角分貝是不知所措的金翔,滿身是血的葉賢,還有撒手人寰的藍柳麗。

金翔目不轉睛地注視著葉賢,葉賢又全神貫注地凝視著香消玉損的藍柳麗。二人仿佛誰也不認識誰。

“我沒有殺人,我沒有!”葉賢告訴在場的所有目擊者,又像是自言自語,可是人證、物證俱在。汪洋的背後頓生一片涼意,還有劫後餘生的畸形興奮……

他開始慶幸昨夜聽取了姐姐的忠告,千萬不要留在家裏。汪洋不知道姐姐到底做了什麽,竟然讓狼藉一片的殘局鬥轉星移地把苗頭引向了最不可能行凶的少年身上。

她的情人,好嗎?

結果,他隨同警車一塊回到了警局錄口供。

他甚至忘了自己給警察說了什麽,迷迷糊糊就出來了。

倒是金翔,秀才遇著兵,有理說不清。他隻記得在他睡著之前,屋子裏走進了一個女人。

那麽,之前呢?之前到底發生了什麽呢?金翔不知道,他一直蹲在洗手間裏抽煙。洗手間裏的煙蒂,煙蒂上的DNA,就是最好的“不在場證明”,警察最終也束手無策。

屋子最有力的說辭,就是床頭櫃一旁的垃圾桶。垃圾桶裏立著一個傑士邦的盒子,盒子裏的產品裝載著許許多多的DNA,與死者屍體上的痕跡對等。

但是,葉賢不過是一覺醒來卻已經被推到了風口浪尖。除了握在手中的利器,屋子裏一個指紋都沒有檢查到。

包括,死者的身上,也沒有發現葉賢任何的指紋。偏偏,最有力的說辭,就是取人性命、失血過多的利器。

屋子裏有兩把利器,同樣沾滿了死者的鮮血。一把盡是死者的指紋,刀刃上的皮屑與死者的麵部吻合。有理由得知,死者在死前曾經有過自殘的跡象。

這樣的命案合理嗎?不合理,一點兒都不合理。最有可能行凶的人,最怕死者報複的人,竟然與死者的死,一點兒都不沾邊。

一個與死者素昧平生的人,又不是受人雇用的殺手。憑什麽像個瘋子一樣大開殺戒呢?

最後,在旁觀者含糊不清的證詞下,判罪。

“你當時不是最喜歡惹是生非,招搖過市嗎?怎麽揚名立萬的機會,倒讓你錯過了呢?”

金翔付之一笑。然後,仰天長嘯。這種笑容並不多見,隻有在特殊的際遇特殊的場合才會遇見。

就像我身旁的莫蓧莎。她知道自己終於涉險過關,一張獸皮一條針線終於縫合了傷口。避免了殘廢的下場,依然可以傲視群雄地腳踩高跟。

她有理由放聲大笑。

“你知道在汪洋離開之後,我聽見了什麽嗎?”

良久,金翔的笑聲才劃上了休止符。

“什麽呢?”

“其實她之所以把我留下,是因為她多少有點兒器重葉賢。如果讓葉賢就這麽平白無故地背鍋了,多少有點兒浪費人才的意思。一日夫妻百日恩,這個道理,我不會不明白。我是所有人中最膽小的一個,就憑汪洋讓我老老實實聽話,她就有理由讓我背鍋。結果呢?”

也就是說,葉賢不過是一個偶然?但凡誰留下,誰都有可能成為“殺人凶手”,對不對?

“嗯,是的,這就是一個女人的眼光,”

金翔的胳膊一直平舉著,對著我的前額。他的肌肉開始漸漸地顫抖著,可是他似乎堅信著,當我的腦袋每時每刻被槍口頂著的時候,才會感受到死亡帶來的恐懼,對嗎?

他想借助的惶恐,來打消他的恐慌。

“結果,她識破了所有人內心最柔弱的一麵,在我們彼此素昧平生的情況下,就是那麽自信的把我當做最軟的柿子捏。然後呢,然後她發現我竟然是一座無法攻克的堡壘,她很詫異地看著我,她像是在質疑我為什麽不能像一個軟蛋一樣,聽從她的指揮呢?”

這個最及時的偶然,真正挽救了金翔的性命。

“我不像餘迪那樣子對父母言聽計從,我的家庭你知道。我老爸是越戰的殘障退伍兵,踩地雷把腿給炸斷了,全靠假肢支撐。每個月領6000塊的生活費,我老媽是幼師。我是崇拜過一個又一個的什麽江湖大哥,結果換來的不過是假仁假義。所以我不相信他們,而我在葉賢倒地的那一刻,我曾經對汪洋所有的服從完全消失了。我覺得葉賢才是我值得追隨的人啊!汪洋是什麽人?給葉賢提鞋都不配!我就像一個頑皮的孩子,被電影裏的超人、變形金剛、柯南一等給征服了,所以葉芷晴不喜歡我也說得過去了,我哪裏比得上葉賢?就是這麽幼稚的跟風。打消了我的所有顧慮,”

還不夠具體,好嗎?

然後呢?葉賢憑什麽就這麽成為一個殺人犯了呢?還有他為什麽自殺呢?

“雖然她失敗了,可是她也不是傻子。她怎麽可能沒有料到任何一種可能性的發生呢?原來真正的蹊蹺不是葉賢的萬寶路,而是蚊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