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寶馬雕車,香滿路。

眾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騎手彎腰,終於掀開了朱紅色的布簾。

一雙公主鞋,如瀑長裙,逐漸映入我的眼簾。

侏儒依然在喋喋不休。不停地奉勸我,讓我給他一個麵子,然後把他手中價格不菲的庫克香檳給喝下去。

“集萬千寵愛於一身的幸運兒呀!”

我不明白,為什麽曹軒要先聲奪人地把香檳喝下去。這是他的脾性,如果不是他關心的事兒,哪怕你喊破喉嚨,他也不會理睬三分。也許,他純粹想通過酒精解乏,也說不定呢?

“你是神的指引,幸運兒,”侏儒活蹦亂跳的樣子,頗有幾分卓別林的色彩。人們樂意欣賞他的演技,比大銀幕上的拙劣粉飾要精彩絕倫。

尤其,是這個侏儒十分擅長第一時間找到最安全的配角。

“隻有你的聲音,才能喚醒這個睡公主。明白嗎?她的雙耳充斥著太多的紛擾,以至於她的雙耳被一堆耳屎給堵塞了!就連傾聽自己的心聲也不行呀,隻有你的聲音,你的吻,才能刺破她的重重障礙……要不然,她怎麽會在昏迷之際,伸出指頭,指向你呢?你是王子呀!”

話筒傳來了震耳欲聾的聲音,叫人快耳鳴了。你知道嗎?可愛的小侏儒。你看著我的眼神,看誰的眼神,都像遇見了久別重逢的故知。你很了解你的故知,你了解他的往昔。

尤其是醜陋的一麵,不是嗎?就像你飾演的路易,一個頑固的偏執的紳士。可惜,我是不會領情的。

我不能像一個冰清玉潔的姑娘,假裝聽不懂你的挖苦。然後沉浸在這種紛華靡麗的場合裏呢?你叫我怎麽容忍取人性命的刀光劍影,不過是你用來嘩眾取寵的笑柄呢?

你是誰?

你一定認識那個路易,是嗎?然而,我還是推開了那杯倒滿的美酒。當宮廷馬車上的女子逐漸轉過臉的時候,我幾乎按捺不住內心的激動和惶恐,欲衝出這個喧囂之地。

僅憑半張側臉,精美的輪廓。我幾乎可以直接立下判斷。

銀色的長袖連衣裙,恰到好處地包裹著她嬌嫩的身軀。歐式貴族的儒雅,典型東方女子的含蓄,在這一刻天衣無縫地揉合到了一起。

我很少見過她除了穿警服運動服外,還有其它的搭配。今日一見,不得不刮目相看。不過一盞茶的功夫,她占據我眼球的模樣已經隱隱約約拉開了一條分水嶺。

我們之間,也許已經永遠地拉開了距離。不是嗎?

小不點,判若兩人的你。怎麽會出現在這兒呢?還是以一種驚為天人、絕無僅有的魅力。

突然,搭載小不點的騎手,同樣摁捺不住內心的激動。背對著我,與小不點相擁。小不點感動得熱淚盈眶。

她像是為愛癡狂的公主,不惜葬送大好前程,與身旁的護花使者私奔。護花使者心有靈犀,曆經磨難,終於闖出了易守難攻的城池。

小不點的出現足以叫人應接不暇了,曹軒驀地起身,依然緊握著杯中酒。像個不速之客不由分說地離開了酒場,人們紛紛投以鄙夷的目光,他怎麽就能無視掏錢尋開心的看客們呢?

“砰,”終於,我站起身。像曹軒一樣,拿起杯中酒。一飲而盡。

“怎麽?開心了嗎?”我嗬斥著眼下的跳梁小醜,再也不必掩飾自己的情緒。

侏儒麵不改色地仰視著我,我的激動令他的神情掠過了絲絲的愕然。然而,酒是好酒,**氣回腸,回味無窮。

“歡迎來到東部世界,”侏儒難得可貴地露出了和顏悅色的笑容,頃刻間,舞台上昏迷不醒的女嘉賓突然驚醒。她沒有來得及梳理狼狽不堪的麵貌,直接赤著腳走下了舞台。

她不像我,一個平淡無奇的年輕人。她更漂亮,更招眼。**的肩膀,白皙的肌膚,身體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零件,都是為招蜂引蝶而生的。

如果不是像女嘉賓這樣楚楚動人,看起來又傻裏傻氣的女孩子。想必酒櫃的銷量,多少要大打折扣吧?

“李隊長,你怎麽來了?這是哪兒?我怎麽會在這兒?”

女嘉賓仿佛變了一個人似的,她狼狽不堪的慌張,依然是全場焦點。

“你,”我頓時語塞,她的音色是致命的。這裏不是我的主場,方圓幾裏不像是築起了派出所的地方。

“咦?啊啊啊,”女嘉賓羞愧地低下頭,不敢正視觀眾的一雙手眼鏡,而是凝望著自己潔白光滑的腳背。

眼前的一切,在她看來都是那麽錯愕。她扯著穿在身上的衣裳,淩亂垂墜的卷發。還有身上撲鼻的香水味兒,她在質疑這一切的真實性。

“我怎麽變成這個樣子啦?我我我……李隊長,你要救救我!剛才路易想要把我給殺了,我的右腳不是差點兒給捕獸夾絞斷嗎?還有一條大蟒蛇!路易他要毒死我!”

女嘉賓一麵看著我,一麵氣得直跺腳。對於我的無動於衷,她除了幹著急還能幹嘛呢?她像是懸崖邊上搖搖欲墜的羊羔,拚命地抓緊最後一棵救命稻草。

女嘉賓,我錯了。侏儒怎麽可能挑選一個懵懂無知的女生排戲呢?我隱隱約約識破了什麽似的,原來你和侏儒一個樣。我與真正的路易,狹路相逢的經曆,你們早已一覽無餘了。對嗎?

而今,侏儒變成了假冒偽劣的路易。你打算變成假冒偽劣的伊莎貝爾,是嗎?說真的,像極了。如果我不是盡力去控製自己,平複自己起伏不定的情緒,也許我早已踩進了你的圈套裏。

女嘉賓的容顏更像是一種為了凸顯“真麵目”的修飾,你真的很像莫蓧莎。你之所以染上鮮豔的發色,穿上一套洋氣的衣裳。是為了冥冥之中給人營造一種“不在場”、“不可能”的證明。

莫蓧莎不是已經傷痕累累了嗎?她怎麽可能會在這兒呢?那麽,我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呢?我當然是為了尋找失蹤的路易,還有失蹤的莫蓧莎,不是嗎?這正是我前進的動力。

而你,侏儒。還有你,心機叵測的女嘉賓。你們似乎已經習慣了將一個陌生人的遭遇,將他心底最柔弱最迫切的一麵當成一種笑柄,然後演繹給場下所有衣冠楚楚的看客,博君一笑,是嗎?

如果我隻是一個普通的旅客,我不是一個肩負使命警察。也許,我已經迷失在了眼下的燈紅酒綠、花容月貌下了,是吧?你千辛萬苦追尋的信念,竟然不過是一個跳梁小醜的一出戲?

我的視覺就像是一個失控的掃描儀,不停地搜尋著印象中莫蓧莎的臉。女嘉賓竭力地讓人誤以為她自己就是我苦苦尋找的人,不行,千萬不能墜入陷阱!千萬,千萬……不行。

突然,在女嘉賓盡力地想要得到我的認可時,屋外已經響起了槍林彈雨的聲音。曹軒,果然是曹軒。

剛剛駛過的幾輛侉子突然調頭,電光火石之間竟已短兵相接。他們手中的獵槍非常凶悍,子彈幾乎穿過了酒吧的木製牆壁!

看客卻淡定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