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一件七年前的殺人案

早晨醒來時天已大亮,刺眼的光線讓人無所適從,眼前的事物恍惚不定。我有點發懵,一下子竟無法弄清自己身處何方。躺在**慢慢地思索了一陣,才終於憶起這是在北江市自己租住的房間內。

這是我出事後經常出現的問題,工作的時候腦子在不斷轉動,倒不會有什麽異常,但隻要有所閑暇,比如睡覺過後,意識就會像凝固了一般,一下子轉動不起來,需要花幾分鍾,甚至十幾分鍾來回憶起之前的事情!

等等,今天星期幾?——想到這裏,我突然嚇一跳,還得去上班呢!

看看手機上的時間,已經是上午十點了!手機不知怎麽被調到了靜聲上,鬧鍾沒有發出聲音。顯示屏上還有幾個未接來電,都是潘雲打來的。

我躺在**給潘雲回了個電話,撒謊說自己頭天晚上把手機弄丟了,現在才找著,問他有什麽事。

潘雲說有個案子需要研究一下,要我馬上趕回單位。

我於是爬起床,洗漱了一下,然後開著警車往公安局趕。

由於晚上酒喝多了的緣故,感覺頭還有些暈。

心理醫生一直勸我戒酒,說酒精的刺激會讓我的記憶衰退得更厲害。但我不知道,如果沒有了酒精的刺激會怎麽樣,或許記憶衰退要好過心理的疼痛!

警車開到一個市場時,突然被前麵的人攔住了。有一群人圍成了一個圈,站在那裏,發出嘈雜的聲音。

我停好車,走下去查看情況。

原來,有一老一少兩個婦女正在那裏吵架,其他人站在旁邊看熱鬧。年輕的婦女是在市場裏做生意的,年長一點的婦女到她那裏買東西。買完東西後,年長婦女付給年輕婦女錢,年輕婦女收下後說她給的是假鈔。年長婦女不承認,於是爭得不可開交。見到有警車經過,旁邊的人就攔了下來:“警察來了,讓警察評評理!”

假幣不多,是一張百元麵額的鈔票。但這種情況,是很讓人頭疼的事情。鈔票都是同一個樣子,沒有人會留意錢幣上的編號,付錢的和收錢的都無法說清假幣是對方的。即便能在假幣上顯現出指紋,對方也會說剛才爭吵的時候拿過該假鈔,並不能證明假鈔就是這個人使用出來的。然而在那種情況之下,又是必須得調查清楚的!

我拿著那張假幣仔細看了一下,然後讓她們把身上其他的錢取出來。做生意的年輕婦女掏出的是一把淩亂的鈔票,各種麵額的都有,混雜在一起沒有整理過。年長婦女取出幾張鈔票,也是幾種麵額的,但疊得很整齊。兩人的鈔票裏沒有其他假幣。

我把假幣跟她們取出來的錢對比了一下,心裏不由暗笑了一下。

“這些錢對我說話了!”我開了句玩笑,然後胸有成竹地說對年長婦女說,“它們說,那張假幣是你的!”

年長婦女臉色大變,極力否認假幣是她的。

“怎麽可能!你有什麽證據!”她質問我。旁邊看熱鬧的人也盯著我,等待解釋。

我沒有出聲,將那張假幣放在年長婦女的鈔票裏,按照上麵的折痕來回疊動了幾下,然後向她示了示意。

年長婦女突然安靜了下來,她顯然已經明白了我的意思。

假幣上有兩條縱橫相交的折痕,長度、角度,與她身上其他鈔票的折痕完全一致!這足以說明,不久之前這些紙幣是折放在一起的。而做生意的年輕婦女掏出來的錢,疊放隨意,皺褶淩亂,與假幣完全不一致。

往往最簡單的方法,卻是處理事情的最佳方法!

由於這樣的事情還夠不上刑事案件,也不屬於法醫職責內的事。見她們安靜了下來,我打電話叫來了其他的同事處理這件事,自己開車回了單位。

趕回公安局後,潘雲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局長馬自行和主管刑偵的副局長林顯著也在。

“有一個以前的積案,是你來之前的事,一直沒有破。受害人的家屬已經上訪到省政府了!”潘雲對我說,“馬局決定成立專案組,對這起案件組織力量重新進行調查。組長由董建國擔任,你負責技術方麵的支持!”

“服從領導的安排。”我說。

“死者家屬現在置疑我們當時調查的一些情況。”林顯著說道,“你要把現場情況梳理一遍,看看能發現什麽線索,力爭為偵查服務。另外要做好向家屬的解釋工作!”

我點點頭,沒有做聲。對於這樣的案子來說,這樣的任務並不輕鬆。首先是自己沒去過現場,很多情況不是親身經曆過,隻能靠資料來熟悉,而以前的技術員早已調離,無法向他們了解情況。其次要向家屬解釋幾年前沒破的案件,他們會帶著情緒,問一些很主觀的問題,不好回答!

而林顯著他們顯然也意識到了這些,他們的話似乎已經為這次任務定下了基調:整理一下前期案件的偵查情況,尋找線索,案件偵破的難度很大,最緊要的是向受害人家屬做好解釋工作。

“我和誰做這些工作?”我問潘雲,心裏很想知道誰夠勇氣接下這項任務。

潘雲看了看林顯著,沒有回答。

“其他人已經有了各自的任務,所以這件案子,實際上隻有你和李智林兩個人主辦。”林顯著說。

“潘隊剛才向我提到了這個案子的難度。”馬自行開了口,“我們也希望多安排人手,但是沒有辦法,還有其他的工作要做!就連你們的專案組長董建國也隻是掛個名,等其他工作做好了,再安排到專案組來。”

本是塊難啃的骨頭,如果連人手都不夠,偵破的難度就更大了!

“我相信你鄧法醫的能力,一定會完成這個任務!”馬自行看看我,然後又轉頭對林顯著說,“如果換了別人我反倒不放心!”

林顯著麵無表情地點點頭。

“但願不會讓領導失望。”我感覺到了壓力。

“案卷資料在董建國那裏,從今天起由你拿卷主辦!”潘雲說道。

隨後,董建國拿著一大疊的材料走了過來,把案卷移交給了我。他帶著幸災樂禍的笑容悄聲說道:“鄧法醫,立功的機會到了!看你的啦!”

見他陰陽怪氣的樣子,我懶得理會,拿著案卷回到辦公室。

我把李智林叫了過來,把情況眼他說了,倆人便開始研究案情。

人少有人少的幹法,我們打算從之前的調查情況入手,找到案件的疑點。

這是一個七年前的殺人案,死者一男一女,一天早晨被人發現躺在市區大街的一座房子裏。男的是房子的房東,女的是在一樓鋪麵做服裝生意的年輕女子。

年輕女子的身上中了兩刀,其中一刀插中了心髒,失血過多而亡。

而男子的死則顯得很蹊蹺!——沒有外傷,沒有反抗的跡象,屍表症狀是窒息,但卻沒有找到窒息的原因;呼吸道、消化道上有很多表皮出血,符合中毒的特征,但是在他血液及胃內食物的化驗報告中,卻沒有驗出毒物的成分來!

在前期的案件辦理過程中,偵查人員認為凶手的動機是謀財害命,而且與死者相識。在排查了死者所有的關係人後,隻在女死者的丈夫身上發現疑點!然而據此把他定為犯罪嫌疑人卻不符合常理,因為按照法律關於共有財產的規定,對於丈夫來說,妻子的財產就是自己的,有什麽理由需要謀財呢?於是又有人提出內有隱情,或許與情有關。

這也是受害人家屬一直以來持有的觀點!

有時關係最親密的人反而最容易受到懷疑!在旁觀者眼裏,這種貌似陰險惡毒、最讓人絕望的假設,在案件偵查中卻是最常用到的,是偵查員們必須經過的一道偵查程序。

這使我想到了“上訪劉”的案子。“上訪劉”叫劉衛國,是二十二年前公安機關調查的一個犯罪嫌疑人。二十二年前的一天,老劉和自己的妻子吵了一架,第二天妻子就失了蹤。七天後在他家後麵的山塘裏浮出一具女屍,經人辨認就是老劉失蹤的妻子。於是老劉成了殺害妻子的嫌疑人,被公安局關押審查了一個多月!在被關押期間,老劉始終沒有承認自己殺了妻子。

“夫妻倆哪有沒吵過架的?牙齒還有相嗑碰的時候呢!但是有幾個人因為這樣就去害一個跟自己同床共枕過的人呢?誰下得了這樣的狠手?”在問答偵查人員提問時,老劉曾經這樣解釋他和妻子的關係。當然,他這樣的理論也並不能說明,就真的不會有人下得了這樣的狠手!隻不過,沒有證明他殺人的證據而已。

一個多月後,因為沒有有力的證據證明老劉殺了人,公安機關隻得釋放了他。這其中的“隻得”兩個字,是別人向我敘述時說出來的,其實我並不讚成用這樣的詞來描述一件事。好像真的發生了某件事,隻是不得已當它沒發生過一樣!這樣是對這件事的不公正,對被“隻得”的人也不公平。

在釋放的時候,有人對老劉說:“放你不是說明你沒有殺人!隻要我們找到證據,還會來抓你!因此你必須考慮清楚,有什麽沒有說的及早向我們如實交待,男子漢敢做敢當,洗清了罪孽才能重新做人!”

老劉後來說,聽到這句話時,他才明白自己並沒有洗脫嫌疑。於是他開始尋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殺過人。二十二年前,老劉才三十七歲,他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一直尋找到現在五十九歲!在這些年裏,他跑過一趟又一趟公安局,眼看著公安局的人換了一撥又一撥。

每個星期一,是老劉必來公安局的日子。隻要來公安局,他就會必來法醫辦公室,詢問一些法醫知識,希望用這些來還自己一個清白。

不過最近有些奇怪,很長一段時間沒見著他了。

比“上訪劉”幸運的是,本案女死者的丈夫沒有因此受到人身自由的限製。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偵查人員選擇了放棄,畢竟相對於人身自由來說,一個案件的偵破所體現出來的價值要小得多!

“這樣的現場很複雜嘛!”李智林邊看現場照片邊說道,“雖然那男的的結論為窒息死亡,但沒有怎樣引起窒息死亡的原因。偵查工作如何開展下去呢?”

“關鍵的問題在於死亡原因!”我點點頭說。

“可是事過境遷,我們從哪裏再去尋找原因?”李智林歎了一聲。

我掏出一支煙叼在嘴裏,這種情況下,我總有這樣的習慣。

“既然存在即有其合理性。找不到存在的證據,我們就從合理性入手,找到解釋現象的依據!”我想了想說道。

“那麽我們應該從哪裏開始?”李智林問。

“把案卷仔細看一遍。”我說,“排除那些主觀東西的幹擾,把客觀的事物記下來。我們需要做的,是一個拚圖遊戲!”

“拚圖遊戲?”李智林有些迷惑地看著我。

“是的,拚圖遊戲!”我回答,“每一件事都離不開時間、空間和過程!我們把證明時間的線索放一塊,證明空間的放在另一塊,證明過程的再放一塊。最後用這些東西把案件發生的過程拚接出來。其中殘缺的,就是我們現在所要尋找的!”

李智林聽完來了精神,他取出筆紙,邊看案卷邊記了起來。我則翻看著以前的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