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那個女人的真相

潘雲采取了很謹慎的態度把男死者的前妻傳喚到了公安局,沒有戴手銬,沒有大聲嗬斥,隻是說有些情況需要找她協助調查。但那個女人腳剛踏進公安局,就開始嚎啕大哭起來。

我和李智林去審訊室時,她已經一五一十把事情交待清楚了。

董建國坐在桌子前麵,邊問邊做著記錄。我和李智林坐在旁邊,協助他訊問一些案情上的細節問題。

那個女子此時正坐在那裏,拿著紙巾不時擦著鼻子,兩行眼淚無聲地從臉頰上流下來。

原來,離婚之後,前夫一直沒有付給女兒扶養費。為了討要女兒的撫養費,女凶手去找過他很多次。

“一開始就是我的錯,我太相信那個混蛋了!”女凶手用手背不停地擦拭著臉上的淚水,“從還沒有結婚那時候,我就不應該相信他,他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混蛋!當麵說愛我,可一轉身就找別的女人,沒有一天不在謊言中渡過!協議離婚時,他說自己願意承擔女兒以後的所有扶養費,但條件是把房子給他。為了女兒,我輕信了他。但離婚之後,他一分錢也沒有給過我們。”

“每次去,他像模像樣地倒茶給我喝,還問最近過得怎麽樣!”女凶手有些激動,“可每當我講到女兒扶養費的時候,他就支開話題,說最近過得如何如何糟,生活上如何如何艱難!還假惺惺地讓我耐心等,說如果有了錢,就一定會給我!就這樣,我等了幾個月,沒等到他的錢!

“有一次上街的時候,我恰巧碰到他和那個女人,兩個人親親熱熱,那個混蛋給狐狸精買了很多東西,大方得很!我當時腦袋‘轟’一下就氣炸了,從來沒有對我這樣好過,女兒扶養費一分不給,倒舍得在那女人身上花錢!於是我就一直在想該怎樣要回原本屬於我的東西。想來想去,隻有讓他死,女兒才能名正言順地繼承他的財產,而且這件事要盡快,否則等他和別人有了孩子,計劃就泡湯了。我知道那個混蛋的腎不好,經常在家裏熬藥。——對待那個狐狸精,倒是蠻盡心的!於是就想到在他的中藥裏放毒草。

“案發那天,我事先打了個電話,約定那個混蛋在店鋪裏談點事。然後邀了幾個人在母親家打麻將,製造出一直在那裏的假象。中間有一段時間,我借口上廁所,讓別人代我打幾圈,自己帶了斷腸草去了那個混蛋那裏。在店鋪裏,我跟他談了最後一次。他還是以前的那些話:現在沒錢,以後有了會給我!我當時就跟自己說,沒時間了,決不能再相信他那漫無邊際的托詞!於是趁他上廁所的機會,我把斷腸草放在了他正在煎熬的中藥裏。放完毒草後,我回到了母親家裏,繼續打麻將。……

“隻是我想不到,那個混蛋居然會殺了自己的姘頭!其實想想也不奇怪,那個男人太過自我,容不下任何猜忌!也許是我對他說過的那些話起了作用,以前吵架的時候,我對他說過:‘你以為那個女人是真心愛你嗎?她隻不過是為了你的房子,還有你的錢!’或許在他死之前,懷疑是那個女人下的毒。——那些中藥,都是那個女人幫他熬的!想到這裏我就開心不已,我想那個混蛋死之前一定悔恨萬分,他一定會對那個女人說:‘你真狠心!’……”

女凶手居然笑了。

“後來,我準備回到那裏,把藥罐裏的斷腸草清理掉。但一到那裏,就被眼前的血腥場麵嚇朦了,當時胡亂抓了幾把藥罐裏的東西就走!——中間好像還掉了一些在地上。”

在講完整個做案過程後,她陷入了久久的沉默中。

“還有什麽要說的嗎?”董建國問道。——在記完筆錄後,偵查人員都會程序性地問這樣的問題。

“我知道會有這麽一天的,但我不後悔自己做過的事,隻是愧對孩子。可能以後,永遠都無法盡到一個做媽媽的責任了!”女凶手的眼淚又流了出來。

“知道我最向往的事是什麽嗎?是有一天,我把女兒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嫁給一個愛她的男人。女兒哭著跟我說她不想離開我,於是我就陪她一起掉眼淚!……我會天天在家裏等她,等她受丈夫欺負後回家向我哭訴。我就做一頓好飯菜,把她丈夫叫過來,在飯桌上罵他們兩個人不懂事,不知道忍讓!要他們保證以後不再那樣了!……

“可現在,一切都不可能實現了。我對不起孩子!

“麻煩你們把我女兒送給她外婆好嗎?我不想她知道我去了哪裏!請你們對她說,媽媽有事出遠門了,不要想她,認真讀書,好好做人,等她長大了,媽媽就回來了!”

……

李智林說他還是不明白,女死者的財物到底哪裏去了。

我對李智林說,財物丟失隻是分析的一種可能,我們無法排除還有其他的可能性,比如被女死者放到了其他什麽地方也未可知!你無法想象一個人的思維,因此我們無法弄清它們的去向並不奇怪,也沒有必要糾纏於這些細枝末節。

處理完事情後已經是晚上了,我回到了租住的地方。高原正在客廳裏翻看一疊材料,一見到我就說:“幾天不見,怎麽消瘦了許多!”

“這幾天很累!”我照實說道。

“每次有案子就見你這樣!”高原說,“好像那些案子會咬人一樣,吸走了你的真氣!”

“那些案子還伸著手,一蹦一跳地走路呢!”我笑了,“打我那麽多電話,到底什麽事啊,不會就為了說案子如何像僵屍吧!”

“官司上遇到一點事,需要你幫幫忙。但看你累得這般模樣,不忍心還讓你勞神,還是下次再說吧!”

“需要幫忙,不能不表示表示吧?我還沒吃晚飯呢!”

“早有心理準備啦!”高原說,“就知道你會敲杠子!”

“敲高律師我心安理得!”

“那就吃宵夜喝酒去。”

喝酒的時候,高原問起案件的情況。除了其中需要保密的情節,能說的我都對他說了。

“冤孽啊!”高原笑笑說,“世俗間的欲望真是害人不淺!”

“看你小子那副置身事外的偽信徒模樣!”我笑了,“還真以為自己立地成佛了呢!”

“什麽時候能看穿紅塵,我就皈依我佛了!”

“要是你皈依了,對很多女孩子來說可真是做了件功德無量的事?”我開玩笑說。

“對她們來說,我不皈依才功德無量呢!”

“你要真一心向佛,可就害苦了陳娟!”

“這有什麽!我隻是靈魂皈依呀,這身臭皮囊還在紅塵中,還是她的呢!”

“那就趕快結婚吧,別辜負了這身皮囊!”

“我發覺你小子是屬鼠的!就靠嘴討吃,長篇大論地說教別人,沒見自己行動,你怎麽不找個人結婚?!”

“有時,自己倒有找一個女人結婚的衝動!我會好好愛她,不讓她受任何委屈!”我對他說。

高原笑了:“你小子什麽時候這麽有責任心了!不過是見多了幾個案件中的可憐女人罷了,就假惺惺地扮偉大,好像恨不得把全世界女人都保護起來的樣子。你傷害的女人還少嗎?”

“那你說說,我都傷害誰了?”我反問道。

他欲言又止,最後笑了笑說:“老鄧,其實咱們倆算是同類項,誰也不用五十步笑一百步!”

對他所說的我並不認同,我認為在對待異性問題上,我們沒有什麽相似之處。

我說過高原對女孩子向來很有一手,此言並非誇大其詞。我親眼見他能與剛見第一麵的女孩輕輕鬆鬆地搭上話,然後就相見恨晚似地聊得不亦樂乎!讓我難以理解的是,他搭訕女孩子的詞句往往平淡無奇,毫無吸引力可言,然而往往卻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說,“天氣預報說今天有雨,可到現在還沒見天上有雲呢!”、“我有個妹妹,老調皮了,老愛作弄人,一付假小子樣!”、“你今天挎的包很襯衣服。”、“我覺得你的頭發披著更好看!”

“你以為每個女孩子都會跟你談人生,談哲學,談文學詞藻呢!”當我提出自己的疑惑時,高原這樣回答我,“渴望異性的關注是人的天性,誰都喜歡別人對自己產生欲望,隻是看你能不能以一種讓她接受方式靠近,讓她有所回應!而平凡絮碎的交往讓人有一種安全感,把自己扮成聖人,她們還當你有病呢!”

高原從不把女孩子帶回家過夜,寧願花錢在外麵開房。他解釋說為了不留“後遺症”!而我確實也沒看到有哪個女孩子纏著他不放。我問他是怎樣做到的。他說這很簡單,隻要把戀愛的順序倒過來就行了,一般人是先做朋友再上床,他先把後麵的事做完再做朋友,雙方沒了懸念,失去了相互吸引的最終欲望,於是索然無味,自然便疏遠了,日後有了需要,還能履行職責似地在一起。

這一切,自然是不能讓陳娟知道的。為此,我還替高原圓了幾次謊,在陳娟詢問的時候幫他蒙混過關。有時想想還真覺得對不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