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培根信誓旦旦地告訴世人“知識就是力量”時,他沒有保證這種力量可以用於何處。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一知半解的文化則更是可怕。

希特勒(AdolfHitler)無疑是有文化的,他不但演講極具煽動性,而且詩歌散文寫得都不錯,更懂得一些自然知識。他曾麵無表情地對追隨者們表達其對自然選擇的認識:上天造豐饒萬物賜給人類,但他們必須自己不斷努力進取,上天並沒有將食物放進他們手裏。一切都非常公正、非常正確,因為正是生存競爭導致適者生存。

在抨擊希特勒犯下的罪行時,有些人也曾注意到,他的一言一行都有著堅實的心理基礎。他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一個主要原因或者說是借口,就直接源於臭名昭著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他提倡嚴格的優生學,也是以生存競爭作為所謂科學依據的。這個極具領袖氣質的狂人相信,不斷的戰爭可以使人類更加壯大,用整齊對仗的中國文字表達就是: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在達爾文係統闡述自然選擇的進化論之前,“社會達爾文主義”就已存在,隻不過沒有被正式冠名而已。馬爾薩斯從人口學研究的視角審查了自然定律對社會的影響,吹響了“社會達爾文主義”出發的號角;斯賓塞在1851寫成的《社會靜力學》則以生物科學的名義對社會現象進行了大量分析。次年發表論文《進化的假說》,首次提出社會進化論思想,而此時達爾文還沒有開始寫他的《物種起源》。

其實達爾文本人也是“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創始人之一,他的《人類起源與性選擇》一書明確地把生存競爭和自然選擇運用到人類身上,成為這一理論的標誌件。他明白地告訴讀者:“不應采用任何手段來大幅度減少人類增長的自然比例,盡管這種增長會帶來許多痛苦;應當讓大家公開競爭,而且應當消除所有會阻礙最能獲得成功與最能養育孩子的成功者的種種法則和習俗。”

這話說白了就是,不要計劃生育,不要在出生前就消滅弱者,而應當讓他們出生下來然後被殘酷的競爭所消滅。這雖然讓人感到痛苦,但權且讓他們作為成功者的陪練吧。最後一句話則更是埋有優生學的種子。

隻不過人們實在不好意思把“社會達爾文主義”的罪名加到尊敬的達爾文身上,與他同時代的斯賓塞隻好成了替罪羊。

斯賓塞是一個博學而長壽的學者,胡子很亂,腦袋很光。與達爾文類似,他也繼承了一大筆遺產而保證了衣食無憂的生活,可以廣泛閱讀並胡思亂想,有什麽想法就寫下來,就這樣成了思想家。因為活的時間長,所以寫的作品也多,他真正做到了著作等身。在教育、科學、鐵路工業等幾乎所有領域都插上了一腳,他出版了《心理學原理》、《第一原理》、《社會學原理》、《倫理學原理》、《人與國家》等一大堆皇皇巨著,弄了很多博士院士的頭銜,甚至被譽為“維多利亞時代的亞裏士多德”。因為文筆優美,他在1902年還被提名競逐諾貝爾文學獎,結果敗給了受到鐵血宰相俾斯麥力挺的曆史巨著《羅馬史》的作者蒙森(TheodorMommsen)。對於一個博物學家和哲學家,還有對鐵路工程師來說,這可算是雖敗猶榮了。

斯賓塞很欣賞達爾文的理論,與達爾文的忠實追隨者赫胥黎也是終身好友。達爾文去世時,他不惜打破慣例,專門去教堂出席了達爾文的葬禮。自然選擇的進化論對他的影響自不待言。他把社會看成是一種自然及生物現象,當然完全可以用進化論來加以考察。

很多年以後人們提起斯賓塞時,往往把他當做是“社會達爾文主義之父”。“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名聲臭掉以後,斯賓塞當然也受到了影響。至今人們對斯賓塞的看法仍有很大差距,有人把他捧上天,有人把他踩下地。一種觀點認為,斯賓塞是一個和平主義者,他以社會正義的名義對抗帝國主義和軍國主義,相信人類最終可以走向自由和平等,直至到達理想的彼岸。而反對者則把他看成一個殘忍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指責他倡導暴力鬥爭,對社會弱者毫無憐憫之意和同情之心。

為分辨這些問題,有必要先觀察一下“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本質主張。

斯賓塞首先從發育生物學中借用了“進化”一詞,從此慢慢替代了達爾文所用的“演變”。“進化論”這一名詞的廣泛傳播,也給人帶來一種錯覺,以為生物的演變是有方向的,是向著所謂更“高級”的方向“進化”的。不過,這種錯覺造成的問題並不嚴重,相反,在某種程度上有助於讀者對這一學科的理解,雖然是略帶有偏差的理解。

但斯賓塞創造的另一些詞如“適者生存”和“優勝劣汰”卻出了點問題。這些詞很漂亮,簡潔得讓人聽起來後背發涼,似乎也一語道出了自然選擇的真諦,但應用於社會現象時,得出的結論也是極度無情的。斯賓塞明確指出:社會中的無能者必然貧困,做事輕率的人肯定會受到更多的挫折,而那些懶惰的家夥則注定要挨餓,勤奮的人當然會占有更多的資源,愚蠢的笨蛋明顯是可以用來嘲笑的。這些現象正是“適者生存”。

因此,斯賓塞不認為政府簡單的救濟政策對窮人會有什麽本質上的用處,雖然他真正想表達的似乎是:“適者生存”引發的自由競爭會激發人們的潛能,會催促人們不斷奮鬥。在此基礎上,人類才能得到更好的發展,變得更加勤勉自律、善良理性,並充滿了正義感,成為更高意義上的人。

可見斯賓塞的理論是一把雙刃劍。

赫胥黎的評論可以讓人更好地理解斯賓塞的觀點,豐富的生物學知識明顯使他對這個問題的看法高於斯賓塞。赫胥黎堅持認為,進化過程不為美學或倫理學提供理論基礎,進化本身並不在乎所謂道德,也不承擔責任。沒有謀生能力的詩人之死或許是自然選擇的結果,但這並不表明自然選擇是“惡”勢力。所以,赫胥黎相信,進化並不會設置重重艱險以阻擋人類最終走向光明。

也就是說,當時斯賓塞在表達這些思想時,其用心並不是別人想象的那麽陰暗與險惡。

“社會達爾文主義”一詞並非斯賓塞首創,那已經是很久以後的事情了。這個提法最早出現在1944年初美國出版的著作《社會達爾文主義與美國思維》中。這本是一種有益的嚐試,嚐試把自然科學原理運用於社會生活中,研究者用類比的方法把社會和自然掛上鉤。然而,當真要把社會現象用自然科學特別是生物科學的視角加以處理時,所有的問題都一齊湧了出來。自然科學的客觀性和社會科學的不確定性在這裏發生了劇烈的碰撞。爭吵是必不可少的,就像所有人都會被誤解一樣,斯賓塞和他的理論在一片爭吵之中也掉進了被誤讀的深淵。“庸俗進化論”的惡名,當然也就隨之而來。

“社會達爾文主義”其實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內涵與外沿,各色人等都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任意理解自然選擇的含義。這裏不得不再次提到馬克思,他的觀點代表了其中的一個經典的流派。馬克思相信階級鬥爭是推進曆史進步的動力,這與生存競爭作為大自然的前進動力有著極微妙的相似性,但馬克思並不是因為這一點而喜歡達爾文的。他更看重的是達爾文理論中表達出來的唯物主義思想。自然選擇提倡的自由競爭是馬克思所不願意聽到的,者正要著手一勞永逸地解決這一人類難題。正基於此,十月革命之後的蘇聯更喜歡拉馬克,而不太在乎達爾文。拉馬克主義傾向於國家幹涉而不是自由競爭,因為他們相信,國家幹涉而產生的優良性狀是可以遺傳的,國民素質會不斷走向極致。在此“科學理論”的指導下,蘇聯的所作所為就更容易理解了,國家的過度幹涉必然走向強權獨裁體製。想當初蘇美兩國在每次奧運會上可都是拚出了一地雞毛。

19世紀末,嚴複為中國引進了赫胥黎和斯賓塞的生物進化論與社會進化論思想。他腰斬赫胥黎的《進化論與倫理學》而成《天演論》,並在翻譯過程中加進了許多自己的看法,再取一點其他學者的觀點,合成了一本中國人能看懂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著作。在《天演論》中,嚴複的目的很清楚,就是想讓國人了解“物競天擇”這一殘酷的自然法則,然後提醒國人應該奮發圖強,不能老是天天抽大煙打麻將然後活該挨打受氣。這在當時的中國確實產生了巨大的反響,引發了“中國近代思想界的第一大潮”,成為馬克思主義進入中國以前最重要的思想風潮。梁啟超、魯迅等一幹牛人都深受影響,大聲疾呼著要“自強保種”。

梁啟超寫下大量作品介紹進化論,他的目的自然不在科學方麵,而是純粹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在中國的表現。他認為:“所謂天然淘汰,優勝劣敗之理,實行於一切邦國、種族、宗教、學術、人事之中,不分大小,而一皆為此天演大例之所範圍,不優則劣,不存則亡,其機間不容發。”

梁啟超還進一步評論說,社會之所以能應運而生,可以說全部都建設在生物學基礎之上。凡有關於人事之學科,如法律學、經濟學、政治學、宗教學、曆史學,都受他的刺激,一齊把研究方向挪移。這種看法,已超出了“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領域,有了後來社會生物學的影子。可惜梁啟超沒有自然科學的基礎,隻能發一發心中的宏論罷了。

不斷有人從各個角度總結“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思想核心,每個人的解釋都與其他人有所不同,總的來說有以下幾點:生存競爭所造成的自然淘汰雖然是悲劇性的事件,但卻在人類的進化和發展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有限的資源和無情的競爭導致殺人戰爭不可避免,在競爭中產生的階級劃分是合理的存在;優秀人種在這場競爭中必將占據主導地位,落後的劣等人種不值得同情與憐憫;在競爭中失敗的窮人也應聽任自然的力量將他們無情地掃進曆史的垃圾堆中。整個人類將在這種無情的清掃中保持健康與活力。斯賓塞所說的“適者生存”正是這些現象的最簡潔的總結。窮人就是不適者,財富正是成功的象征。大自然就是通過不斷的財富洗牌而更新人類社會。

這種說法受到了“強盜式資本家”的歡迎,他們因此不必對自己的剝削行為而內疚,並理直氣壯地尋求最大利潤。

“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一個簡潔的表述就是,自然選擇是不是意味著人類社會的自由競爭?他們在大部分場合下給出的答案是:是的!

所有這些讓人們對“社會達爾文主義”產生了極不友好的印象。它對徹底的自由競爭的過多興趣,使國家的力量隻是袖手旁觀,任由芸芸眾生在社會競爭中生死沉浮。這樣,最強者才能有拚搏進取的動力並最終取得壓倒性勝利,社會也因此而取得了“進步”。自由競爭在經濟領域表現為自由經濟,國家的力量最好不要插手調控。直到2009年的金融危機才讓美國政府認識到,這種想法是要付出代價的。

追隨“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人很容易變得冷漠無情,他們對失敗者根本不付出任何同情,相信失敗正是自然對他作出的懲罰。著名的石油大王洛克菲勒(JohnRockefeller)雖然是一個名聲在外的慈善家,但他在工作中也用“適者生存”來為自由競爭大聲辯護。可惜經濟上的自由競爭是為了達到壟斷,然後所謂自由自然就不複存在了。

既然人與人之間可以如此無情,那麽種族與種族之間、階級與階級之間,直至國家與國家之間,當然更是不必再講究什麽禮數和虛假的客套。強者為王的理念橫行全球,帝國主義情結與軍國主義的強硬做法大行其道。有些人相信,國民之間的相互競爭會耗盡自己的熱情,成為自相殘殺的前奏。要弱化這種可能,一個首要的措施就是不斷地發動對外戰爭。在這些理論的籠罩下,這個世界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前所末有的水深火熱之中。第二次世界大戰打出的火藥比人類社會出現以來使用的所有煙花數量都要多得多。

許多好心人士對斯賓塞也提出了善意的理解,他們從來不認為斯賓塞是個壞人,相反,還是一個不錯的好人。他所提倡的自由競爭其實並不是要從上消滅不適者,而是要放手鼓勵人們通過自身不斷的奮鬥去最大程度地改善自己的現狀。他們把斯賓塞比作一個嚴厲的父親,雖然打罵孩子,但出發點卻是為孩子更好地成長。他在著作中表達的思想,其實是想起到勵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