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判斷:它們隱含的普遍性
(一)
讓我扼要地介紹一下本文的目的。首先我想總結一下我在數年前提出的一種元評價理論。有時這一理論也被稱為“情感的理論”,它之所以是元評價性的,原因在於,其目的不在作價值判斷,而是分析這些判斷的意義,描繪能夠支持這些判斷的理由之特征。總結之後我將驗證它,這次我將留意以前忽略的問題。尤其是,我將考慮這一理論是否能說明我們在日常討論中拒斥自我例外判斷——一個人要求別人遵守準則,而自己可以例外的判斷——的傾向。我還將更廣泛地討論我們賦予自己的判斷以一種隱含的普遍性的傾向——一種與理查德·黑爾所說的“可普遍化性論點”相一致的傾向。初看起來,關於這些問題的解釋好像是情感理論之外的事,就像表明一種理論隻有加以嚴格限製才是無懈可擊的一樣。然而,我將表明,這種解釋可以某種方式展開,從而使自己心安理得地待在情感理論的框架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