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一個體係會與它的環境相對脫離,沿著一條相對筆直的軌跡發展,這似乎是常識所認為的因果鏈這一範式的縮影。舉個例子,這樣的體係為著許多目的,被看成孤立的體係,可以被看作被規定朝向一個更高的相似體係,這樣就不再迫切地需要把它看作一個更大更孤立的體係的一部分。為著這些目的,必然假定周圍的環境仍然相對穩定:例如,假如我所在房間的空氣被突然抽走,我的神經係統就不能正常運行。我們把這種相對孤立的係統叫做“基礎性的因果鏈”。然後想象一個基礎因果鏈錯綜交叉的樹,就像一棵普通的樹枝椏交錯那樣。從樹梢到樹根的一條路,將劃出一條非基本的因果鏈。這樣,一般而言,因果鏈沒必要總是與它的環境相對脫離。比之決定論觀念,因果觀念較少被人們深入理解。然而,為了眼前的目的,我們可以根據大致上是決定論的相對孤立的體係來考慮因果觀念,就此而言,我將利用因果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