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理論》(1959)(節選)

《善與正當的理論》(1979)(節選)

《倫理學理論》(1959)(節選)

倫理相對主義

公元前五世紀的希臘哲學家普羅泰戈拉似乎相信兩件事情:第一,道德原則不可能對每個人都有效;第二,人們應遵循他們所在群體的習俗。[1]類似這樣的命題組合,在普羅泰戈拉以前可能已經有人思考過了。原始人清楚地意識到,不同的社會群體有著不同的標準,而且他們有時也會懷疑,一套標準真的優越於其他標準。此外,還有很多其他群體大概也認為,一個自覺遵守其所在群體的標準的人值得尊敬。

與普羅泰戈拉的這些觀點大體相似的觀點,可以歸結為形形色色的倫理相對主義。然而,人們是在不同意義上使用“倫理相對主義”這一術語的,因此,我們遇到它時應當小心謹慎。如果某人認為,在此地是錯的行為,在彼地可能並不算錯,那麽,他就被認為是一個相對主義者,所以,如果某人認為,在一月一日這一天,在家外20英裏的地方,一群因紐特人剝掉一個人的衣服是錯的,而對某個在赤道上的部落來說卻並不算錯,那麽,他就被宣布是一個相對主義者。如果“相對主義”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的,那麽,實際上每個人都是相對主義者,因為每個人實際上都相信,一種行為的道德性受特定環境的影響——例如,在某種環境下撒謊是對的,而在其他環境下就是錯的。還有,有時一個人被說成是一個相對主義者,如果他堅持兩個有因果關係的命題:作為曆史發展的結果,不同的社會群體有時具有不同的價值觀(倫理意見),且個人的價值觀是其所在群體之傳統的近似的複製品,盡管他強烈地感到這些價值觀是“他自己的”,或者是“有效的”,並有確信無疑的理由支持。我們不應當把“倫理相對主義”用於這兩種觀點中的任何一種,但保留把它當作一種至少是相當接近於普羅泰戈拉的理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