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就在林冰之還沉浸在對愛人的思念中,有一個人走進她的生活,讓她左右為難。

那天下午,美國記者奧馬跟她談得很好,坐在奧馬身後的人戴著黑框眼鏡一直在看她。他很仰慕大名鼎鼎的著名女作家林冰之,這次正好有機會給奧馬當翻譯,他有一種削尖腦袋往裏鑽的感覺。

“林小姐,你好!我給你介紹一下,這位是我的翻譯洪南周。他英語很好,當然啦,他中文更好。至於我的中文嘛,一點點,隻有一點點。”像所有外國人一樣,他說著怪腔怪調的中文,好在意思都能聽懂。

翻譯洪南周扶了扶眼鏡,說:“林小姐,你好!你比我想象的還要美!”

“哪裏,洪先生客氣了。坐吧,咱們坐下慢慢聊。”

冰之落落大方的勁兒,很是吸引人。

她不單單是美麗,她是通透。

洪南周坐在記者和冰之兩張沙發之間的一張木椅上,能近距離感覺到冰之的氣息。她的玫瑰花裙子上,真的有玫瑰花的味道。

洪南周坐在那兒,有那麽一瞬間,他有些走神兒了,他看到她裙子上的玫瑰一點點地凸起,成為立體有形沾著露水的玫瑰花。

那花開在空中,他很想伸手去抓。

當然,他左手壓住右手,努力克製住自己。從表麵上看,他還是一個認真稱職的翻譯,有板有眼,一句一句,但他內心卻如沸騰的水,激動得難以克製。他拿出白手絹擦額頭上的汗,擦了一次,又擦一次。

“怎麽?洪先生,你很熱嗎?不停地流汗。”

奧馬又用生硬的塑料中文說話,逗得在場的人全都笑了。

這一笑,緊張情緒有所鬆動,采訪又繼續了。

2、

眼睛裏全是玫瑰,

全是水

它們原本隻有一朵花,

靜靜地呆在那兒,

然後有了顏色,

有了枝蔓。

從平麵到立體,

以風的速度生長,

我的眼睛追不上它。

那些帶著露水的花啊,

長在我心裏,長在你身上。

它們撲天蓋地簡直要

把整個咖啡館淹沒了

眼睛裏全是玫瑰

全是水

玫瑰,玫瑰,我愛你!

——洪南周

後來他們相熟之後,洪南周把他那天在現場的感覺寫成一首詩《玫瑰玫瑰我愛你!》念給冰之聽,冰之聽後覺得詩好,就隨口說了句“真是好詩”洪南周就很高興。冰之說,“不過我還沒說下句呢。”

“你說。”

“不過,這首詩不適合我!”

“怎麽講?”

“簡單來說,我是火焰,不是玫瑰。”

“可那天你恰好穿了件玫瑰花的連衣裙,很漂亮啊!”

“那又怎樣?寫詩要寫到人心裏去,而不是表麵。”

“先生說的極是!”

他這樣一說,把兩個人都逗笑了。當時他倆是一起在街上散步,談著詩,散著步,冰之好久沒有這種愜意的感覺了。他們走在上海外灘。人群熙攘。清風吹來,冰之冰藍色的大裙擺裙子傘一樣展開,那真是美啊!

“不行了,受不了了!我又要作詩了!”

“你倒挺懂幽默。”

“人是個悶人。不過,見到先生您,不幽默也變幽默了。”

“別老先生、先生地叫我。我該叫你先生才是。”

“哦,這可不敢!你是著名女作家,我隻是一個普通人,你高高在上吾輩當仰視才見。”

聽了他的話,冰之倒又“噗嗤”一聲笑出聲來。“越說越嚴重了,搞得我像學校裏白發的先生。”

說著話,虹萊士照相館到了。前兩天林冰之接受美國記者采訪,記者給她拍了照片,但冰之不放心,怕那個馬大哈記者拍得不好,就又來拍照片,這次她特意做了頭發,定能拍得漂漂亮亮。

洪南周負責拎包,處處殷勤周到。

“隻要待在你身邊就好。”

他貼在林冰之耳邊耳語。林冰之輕輕推開他說,“別這樣,好多人看呢。”

洪南周就垂著頭說:“是。”

走在遠一點的長椅上坐下,遠遠地看化妝師幫冰之化妝。

冰之在他眼裏,怎麽著都美,越看越好看。

單人照片拍好之後,攝影師說還有底片,問冰之要不要跟這位先生來張合影。洪南周平時是個慢性子,這下反應極快,一個箭步衝到林冰之坐的椅子後麵,擺好姿勢,跟冰之來了張合影。

3、

“馬大哈”的采訪上了報紙和周刊,林冰之的照片在上海街頭滿處飛,這下她名氣更大了,而洪南周更加謹小慎微,那種唯唯諾諾的勁兒,林冰之可真不喜歡。

“洪南周,你幹嘛老這麽唯唯諾諾的?我又不是母老虎,又不吃人?”

洪南周說小心翼翼地說:“仰慕,仰慕。”

“洪南周。”

“嗯?”

“給我背一段莎士比亞吧。”

“想聽?”

“想聽。”

“想聽我就背一段給你聽。”

洪南周背莎士比亞的時候,表情自信了一些,語調頓挫,很快進入戲劇感**。他英文真好,語調中有那麽一種特殊優雅的味道,可不知為何,聽著聽著,林冰之竟然又濕了眼眶,她想起了她的“小海軍”於清華,也曾背誦過這一段,相似的時光,相似的氣味,相似的文字,冰之卻再也觸摸不到他的臉。

“於清華,我想你啊!”

冰之竟情不自禁呼喊出來。書房一片寂靜,洪南周更是不敢出聲,剛才剛剛撿回的一點自信也沒了,好像有個魚骨頭卡住了喉,進退兩難。

過了一會兒,洪南周說:

“那個什麽,我還是先回去吧!”

“我餓了,你下去給我買碗餛飩。”

“哎!”

支走洪南周,冰之想一個人靜靜。對於清華的思念,一時刻也沒有停止過。眼前這個洪先生,對自己是好,俯首帖耳,說一不二,卻無法取代最初那個“他”,初心難忘啊!冰之懷疑自己得了“愛無能”,常在深夜聽到於清華那首《戰歌》,鼓聲咚咚,虛構的生命和真實的生命重合。

《戰歌》,那是光,是雷電,是戰鼓,那是漫漫長夜之中唯一的亮色。高光過去之後,一切暗淡下來,冰之無法接受一切平庸的東西,包括人。

洪南周走後,林冰之鋪開稿紙,又開始奮筆疾書。她整天沒日沒夜地寫作,寫作時**煙,吃飯沒規律,饑一頓、飽一頓,對身體傷害極大。洪南周看在眼裏,疼在心裏,他下決心要照顧冰之,幫她養好身體。

身體是寫作的本錢。

他自認為了解冰之。他決意從吃字入手,徹底改造冰之,把她變成一個忘記過去的“正常人”。

4、

冰之伏案寫作,抽了一屋子煙。寫了很久,直寫得昏天黑地,兩眼冒金星,待抬起頭來的時候,見窗簾外的天都已經黑了,這才想起洪南周這個人來。叫他去買兩碗餛飩,怎麽兩個鍾頭過去了,他連影兒都沒有,到底去哪兒了?

冰之雙手托腮,趴在窗台上等洪南周回來。

終於,門口有了動靜,冰之連忙衝過去開門,隻見老實巴交的洪南周,手裏顫巍巍地端著一碗冒熱氣的餛飩站在門口,看見冰之開門,連忙說:“快吃,我親手包的餛飩!”說著話,就拿白瓷勺舀起一隻滾燙餛飩往冰之嘴時喂,冰之一躲,那隻餛飩從勺中滑落下來,順著冰之的胸口一路滑落,像一隻小精靈,滑了好久才滑到地上。

“哎唷,燙著了吧?”

洪南周連忙拿出小手絹在林冰之胸口擦拭。冰之忙推開他手說:“洪先生,別這樣!”

二人進門。關起門來吃餛飩。

“這真是你親手包的?真好吃!”

“當然是我包的,外麵買的哪有這樣好吃?”

“這叫泡泡餛飩,在我們家鄉那兒是有名的小吃。冰之,你要是喜歡我天天做給你吃。”

“別,你這一個大男人,天天做飯給我吃,真的好嗎?”

“那有什麽?就這麽說定了,你寫作,我來做飯。前些日子看你這麽饑一頓飽一頓的,我真是心疼。”

“不是活蹦亂跳的嗎?放心!我沒那麽嬌氣!”

“原本以為你姓林,就是林黛玉,想不到你是薛寶釵啊!”

“黛玉、寶釵我都不是我,我就是我,不一樣的煙火!”

二人吃完餛飩,又開始工作了,起草那篇給報社副刊的文章《論新女性》。有洪先生陪著,工作起來更有效率,但除了工作之外,他的人冰之可喜歡不起來。說不上為什麽,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冰之是這麽想的,也是這麽說的。

洪南周說:“冰之,其實你心裏上了一把心鎖。”

“心鎖?怎麽講?”

“就是你非常愛一個人,但那個人已經離開了,你雖親眼所見,卻不願意接受這個現實,你總覺得他沒有死,你在心裏給他留了位置。你想著總有一天,他還會回來,你把你的心鎖起來,除了於清華,你接受不了任何一個人。問題是,他已經死了!死了!回不來了!”

他的聲音越來越高,情緒也越來越激動。這是林冰之第一次見他發脾氣,聲音高起來的時候,有那麽一絲尖細,這也讓林冰之不喜歡,她喜歡嗓音混厚的男子,即使大聲說話,也不破音,如雷如鼓。“小海軍”於清華就是那種嗓音,他演講時聲音最漂亮,振臂一呼,萬人響應。

林冰之還是不能接受“小海軍”的死。

“住口!”林冰之說:“你不能用死這個詞,這樣會傷害我。洪南周,以後隻在咱倆還在一起的時候,請你再也不要再提於清華這個名字。”

“為什麽不提?難道我不配?”

“不是配不配的問題。語言有一種奇怪的力量,它殺人於無形。當你提到於清華三個字, 我就像被人用刀子剜心,那個疼啊,你是理解不了的。”

“我理解,我理解。”

“你憑什麽理解?”

“因為我也愛你!”

靜默了數秒鍾,林冰之像是喃喃自語,小聲道:“可是……我不愛你。”

“不愛我也沒關係,隻要你允許我呆在你身邊,幫你做做飯,照顧一下你我就心滿意足了。”

冰之無話可說,不說行,也不說不行。

5、

清晨,洪南周家的鬧鍾叮鈴當啷響起,連鄰居家都被吵醒。鄰居太太小聲嘀咕一句“買油條去”,匆忙擦了把臉就下樓去。那是一幢二層小樓,住著幾戶人家。

洪南周在樓梯口遇見丁太太。

丁先生在銀行工作,生活很有規律。丁太太每天早上準時準點去買豆漿油條。風雨無阻。

“丁太太,早上好!又去買豆漿油條啊?”

“是的呀!你呢?今天怎麽起這麽早,隔著幾道門都聽到你家鬧鍾在響呢!”

“對不起啊,丁太太,吵到你們了。我有個問題想問你啊?”

“你說。”

“我想買隻活雞,去哪家菜市場早好呀?”

“你跟著我走,我待會指給你看!”

他們走出巷子口,丁太太南著東南方向指了指,告訴洪南周:“喏,那邊有個蓮花大市場,一早什麽都有賣的,不要說一隻雞,你就是想買一隻老虎,尋一尋恐怕也是尋得到的。”

“丁太太好幽默啊!”

“哪有你大翻譯官幽默呀!哪天來家裏給我家阿寶補習一下英文吧?他英文是差得來!這孩子一提學習油鹽不進的,還請大翻譯官多多幫忙呀!”

“好的呀!再會!再會!”

丁太太的話,如天上的毛毛雨,又多又密,如不及時刹車,能從早晨聊到日落偏西。洪南周告別了丁太太,迎著陽光,興衝衝買雞去。

洪南周在翻譯局工作,作為一個單身漢,一個人生活自由自在,在遇見冰之之前,他隻有很少那麽幾個朋友,還有一些朋友是外國人,更不可能常來常往。他作為一個單身漢,不要說早市,就連上海的大百貨商場他都很少去。

男人都不愛逛街,更不要說自由市場。

在丁太太的指導下,他去了東邊那個蓮花大市場。這一去不要緊,迷上大市場了。心裏想著冰之愛吃這,愛吃那,眼睛就亮了許多,紅蘋果,綠辣椒,紫茄子,五顏六色的蔬菜第一次在他眼裏變成了油畫,那麽可愛,那麽美!

“請問這茄子怎麽賣啊?還有這桔子?多少錢一斤?”

攤主抬起頭,看著眼前這個西裝革履的男人,像在看一個外星人。

“沒買過菜啊?太太叫你來的吧?男人啊,有時是得親自買買菜。”

“啊?是的,是的!”

買了蔬菜水果,洪南周又去買雞。那一片賣雞的攤位讓洪南周驚掉下巴,麵積太大了,幾乎有半個足球場那樣大,品種齊全,生的、熟的、大公雞,大母雞,全都有,這倒又難為洪南周了,隻想給喜歡的女人煮個湯,到這兒卻像遇上了人生的大考,眼花繚亂,難以抉擇。

“給女朋友熬湯啊?那用這隻大母雞最好。”大嬸湊近洪南周的耳朵小聲說,“女朋友懷孕了吧?”

“你說什麽?”洪南周的臉紅了。

“嘿嘿,瞧你臉紅的!叫我猜中了吧?”

大嬸從雞籠時抓住一隻最大、叫得最凶母雞,倒提著放在稱上稱了一下,說:“便宜賣給你啦!早生貴子啊!”

洪南周心想:“這都哪兒跟哪兒呀!”

6、

從那以後,洪南周每周給林冰之煮一次雞湯,搞得冰之邊喝雞湯邊寫文,說:“我這寫來寫去,都快寫成雞湯文了。”

“雞湯文有什麽不好?大補嘛!”

“過來讓我看看,你看你這臉色紅潤許多,還是大嬸說得對,吃雞大補。”

洪南周現在每天忙完公事之後,就拎著公事包來冰之這裏,動手做飯給冰之吃。

冰之對他談不上喜歡,也不討厭。他做飯,她就吃。飯後他還洗碗,幫她把家時收拾得幹幹淨淨。晚飯後,他倆也會聊會兒天,對對詩,氣氛十分融洽。

她說:“南風知我意。”

他說:“吹夢到西洲。”

“這是《西洲曲》。”

他們相視一笑,那種默契的感覺隻有相同分量的人才會有。

冰之說:“又來!”

“江天一色無纖塵,”

他接:“皎皎空中孤月輪。”

她又出題:“浩斷虹霽雨,”

“淨秋空,山染修眉新綠。”

珠聯璧合,答得漂亮。

就這樣,他們一直保持好友關係,對詩作畫,卻不越雷池一步。

“心鎖。”每當洪南周想要靠近冰之,冰之都會提到“心鎖”這個詞。於清華,我忘不了他啊!

“沒關係,我有的是時間。我等你!”

9月,林冰之完成一部長篇小說寫作,交稿之後,洪南周說他正好也有幾天假期,想陪冰之一起出去走走。洪南周想起了河北正定。那裏有一座宋代建起的寺廟興隆寺,洪南周說想去看看,問林冰之想不想一起去。

“好啊!想去!”

“我就知道林冰之是爽快人!”

洪南周對這次旅行十分看中,心想,能不能追上林冰之,就看這趟正定之行了。好久沒有坐火車旅行,冰之顯得很興奮,一路上不停說話,不停抽煙。車窗外是快速掠過的風景,像夢境中的電影,一刻不停息。

“冰之,你以前真演過電影?”

“嗯,試過鏡。”

“你這麽漂亮,哪個導演沒用你,真是瞎了他的眼。”

“我真有那麽漂亮嗎?自己都不敢相信,跟誰比,阮玲玉?邱柳寂?”

“比她們都漂亮,你是知性美,那些靠臉蛋的女明星根本比不上你。”

“這麽說,就是我臉蛋不漂亮嘍?”

“矯情!”

洪南周伸手輕輕拍了一下林冰之的臉說:“你真漂亮!”他突然出奇不意地說:“冰之,咱們結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