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父兄骨肉之變,宜從容,不宜激烈;

遇朋友交遊之失,宜剴切,不宜優遊。

【譯文】

麵對父兄或骨肉至親之間發生的變故,應該沉著處理,不宜感情用事,采取激烈的態度;在與朋友的交往過程中,一旦朋友之間發生什麽過失,應該態度誠懇地規勸,不宜置之不管,讓他錯下去。

【例解】

從容處變,懇切待人,在於個人的理智。沉著處世,坦誠麵對同樣能得到人們的理解。這也是為人的責任,從容處變,剴切規友,隻是一個方麵。

漢文帝時,齊國太倉令(管理糧食倉庫的職官)淳於意為官清正廉明,遠近聞名,他生有五女,卻沒有一個兒子。文帝十三年,淳於意因有過錯將要被處重刑。淳於意在被押解長安前十分悔恨地說:“怨隻怨隻生女兒沒有兒子,在遇到大事時實在沒有人替我說話!”他的小女兒淳於緹縈,十分同情父親的遭遇,於是自願隨父來到長安,給文帝寫了一封信:“我的父親淳於意作為齊地太倉令,當地人們都稱讚他辦事公道、廉潔奉公。現在因為犯事而被處重刑,我以為人死不能複生,受過重刑之後,即使僥幸活下來也不能再像平常人一樣生活,雖然想要改過自新也是走投無路。所以我願意為父贖罪,希望以此換得父親悔過自新的機會。”淳於緹縈作為女流,在父兄骨肉之變時,從容處事,向文帝寫信表白,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確實讓人信服。所以,文帝看過這封信之後,為其精神所感動,特意下詔免去淳於意的刑罰,並在全國廢除肉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