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城內的黑暗恰恰相反,此時此刻,燕然大都護李素立的書房裏,卻被二十多支蠟燭照得亮如白晝。

蠟是上好的蜜蠟,點燃之後沒有絲毫牛油蠟燭的膻味,相反,卻帶著一股子淡淡的花香。很是符合燕然大都護李素立形象和出身。

與吳黑闥那種吃不起飯的“鄉野村夫”不同,李素立的血脈,可不是一般的高貴。

他的曾祖父李義深,貴為北齊的梁州刺史。祖父李騊駼,則為大隋的永安太守。到了他父親這輩兒,官運稍差,但是也做到了五品水部郎中。

所以,除了一肚子學問之外,李素立做官的本事,也是家學淵源。這輩子沒怎麽上過戰場,就順順當當做到了燕然都護府的大都護。

燕然大都護府轄地非常廣闊,理論上,東起俱倫泊(滿洲裏),西到天山,整個大唐的北方草原,都歸他管。

所以,李素立每天都忙得不可開交。從早晨睜開眼睛,一直到半夜子時,除了吃飯和出恭之外,很少有時間能夠停歇。

既然為國操勞到了這般地步,平素在公務用度上豪奢一些,就不算什麽大不了的問題了。況且受降城既卡著絲綢之路,又卡在中原通往塞外各部落的咽喉處,每年往來貨物價值以億萬計。李素立本人這點兒花銷,哪用得著從朝廷撥付給大都護府的錢糧裏出?隻要他身邊的心腹隨便吐個口風,五天之內,肯定就會有人上趕著把他想要的東西送到門口。

“大都護,慕遠商行的大掌櫃,石潤生今晚帶著商隊進了城。”長史劉良躡手躡腳走進書房,用極低的聲音向李素立匯報。

正在批閱公文的李素立沒有抬頭,很隨意地詢問,“慕遠商行,拜在清河崔氏門下那個?”

“大都護過目不忘本事,真是令人佩服。不瞞您說,屬下不翻文書,根本想不起來!”劉良立刻挑起大拇指,低聲誇讚。

“少拍馬屁!”李素立心中受用,笑著數落,“咱們之間,用不到這些。他們不是三個月前剛剛出塞麽,怎麽這麽快就回來了?”

“說是西域那邊不太平,所以走到大宛,就將中原的貨物脫了手,然後就掉頭折了回來。”劉良想了想,用極低的聲音回應。

“不太平?是石國人,還是康居人搗亂?他們想滅國麽?”雖然相隔萬裏,李素立卻對西域的情況了如指掌,皺了皺眉,再度發問。(石國,康居,都在如今阿富汗一帶。唐高宗年間,曾經短暫歸附大唐。武則天執政後,忙著內鬥,棄之。)

“沒有,石國和康居都巴不得跟大唐之間有商隊往來。”劉良警覺地向外看了看,聲音壓得更低,“據他說,是馬賊。那邊的馬賊,忽然多了許多了。”

“笑話,馬賊多了,商隊夠搶麽?”李素立仍舊沒有抬頭,卻一語道出了破綻所在,“商隊不夠搶,馬賊又吃什麽?”

這個問題,就像草原上狼的數量不可能泛濫一樣簡單。

如果狼的數量,短時間內迅速膨脹,就會導致黃羊、野鹿、兔子等食草動物的迅速減少。而食草動物少了,狼就會大量餓死,草原上的各類生命的數量,就又慢慢恢複平衡。

馬賊如果數量太多,商隊就不夠搶了,幸存下來的商販們,也會選擇改道。接下來,馬賊就隻能互相火並,或者改行去做牧民。

所以,如果絲綢之路上的某個區域,馬賊數量異常地多,背後則肯定藏著蹊蹺。要麽是當地的國王或者酋長黑心腸,派下屬假扮馬賊。要麽,就是有外來勢力,為馬賊提供支持。

石國和康居兩國的國主,都巴不得跟大唐做生意。那麽,答案就肯定是後者了。有外部勢力,滲透到了這一帶,假冒馬賊,或者給馬賊提供錢糧。

“大都護慧眼如炬!”劉良佩服得五體投地,再度高高地挑起了大拇指,“在下也認為,恐怕是外部力量,在打石國和康居的主意。不過石潤生隻是個被推在台麵的傀儡掌櫃,在下沒有把內幕向他挑明。”

“的確沒必要挑明。等他回到清河那邊,崔氏家族的英才,自然就能推測出真相。”對劉良的應對非常滿意,李素立輕輕點頭。

“商隊按照規矩,給朝廷交了稅金。”劉良卻不是為了聽李素立的誇獎而來,想了想,繼續低聲補充,“此外,石潤生不知道從哪裏聽說,大都護喜歡好馬。特地從大宛那邊,帶了三對兒汗血寶馬獻給您。”

“三對兒汗血寶馬?”李素立的注意力,立刻被劉良的話所吸引,驚詫地抬起頭,兩隻眼睛精光四射,“他好大的手筆!禮下於人,必有所求。他說想從老夫這裏得到什麽沒有?不合規矩的事情,你就直接替老夫回絕掉。”

“沒有!”劉良想都不想,就立刻搖頭,“他隻是說,清河崔氏存了很多糧食,賣不掉,釀酒又太糟蹋了。”

“老夫知道了。”李素立登時心中雪亮,笑著輕輕撇嘴,“你跟他說,朝廷還沒安排。如果朝廷有令,老夫這邊,倒是可以囤積一批軍糧。不會太多,四十萬石為上限。要保證還沒陳得變了味,價格也不能比受降城這邊市麵上更高。”

“在下明白!”劉良追隨李素立多年,熟悉他的做事風格,立刻拱手回應,“在下會親自盯著此事。絕不讓他壞了大都護的名聲。”

“派個幾個機靈點兒的小輩去辦。老夫這邊,還有別的事情安排你去做。”李素立看了他一眼,果斷否決。

“是!”劉良也不堅持,果斷鄭重拱手。

“三對大宛良駒,都是幾歲口?可留下來當種麽?”李素立對他向來放心,立刻轉到下一個話題。

這次,劉良稍微花了點時間考慮,才給出了答案,“啟稟大都護,在下親自驗看了,都是三歲口,一對純黑色,一對棗紅色,一對赤金色。身體非常結實,絕對適合留下來做馬種。”

“你回頭挑一旅弟兄,找個機靈的參軍帶隊,把馬都送到長安去。然後,把赤金色的那對兒,替老夫送到長孫丞相府上。他年青時追隨陛下征戰,最喜歡良馬。”李素立的腦子轉得非常快,幾乎在彈指功夫,就安排好了六匹汗血寶馬的去處,“把黑色的那對兒,送到英國公府上。至於棗紅色的那對兒,送去弘農楊氏,他家最喜歡培養駿馬。汗血寶馬到了他家,早晚會變成大唐自產的良駒。”(注:英國公,即英國公徐世績。)

“大都護自己不留下一對兒?”劉良聽得非常心疼,壓低了聲音提醒,“少郎君向來喜歡縱馬擊球。”(注:馬球是唐代貴族運動。很多頂級豪門都養著球隊。)

“他跟我一樣是文官,要汗血寶馬做甚?”李素立翻翻眼皮,沒好氣地回應,“更何況,汗血寶馬跑得雖然快,耐力卻隻能算一般。騎著打球,根本打不完全場。”

“那倒是。軍中也沒有哪個武將,會拿汗血寶馬當坐騎!”劉良立刻明白了李素立的意思,順著對方的口風回應。

然而,話音落下,他卻又一次低下頭,用很小的聲音提醒,“要不要送房相那邊。在下聽說,他老人家也喜歡良駒。”

“不必了!”李素立臉上的笑容迅速消失,歎息著搖頭,“房相的身子骨,還能不能從病榻上再爬起來,都很難說了。而他的兒子,又不是個出色的。即便聖上再關照,恐怕也當不起什麽大任。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