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快樂,曾幾何時,我的快樂完全來自於左紀城,來自於和他戀愛。父親那時就告訴過我,如果你的快樂都來自於同一個人或同一件事,那是非常非常不健康的。一旦你失去了那個人或那件事,你就萬劫不複了。十八歲之前,我對這種話並不在乎。
正因如此,父親感到極為矛盾,並且憂心忡忡。
他希望我快樂,不忍打破我的快樂。但他也為我擔憂,唯恐我受到傷害,唯恐我最終得到的結果不是快樂,而是痛苦。
父親能夠看到的,比我多得多。
十五歲那年的夏天,我跟著紀城出海。
那艘白色的遊艇被他命名為“陌風”。他揉著我的頭發,對我說:“等你滿十八歲,我就把‘陌風號’作為生日禮物送給你。”
當時我久久地憧憬了一陣。十五歲的小女孩,哪裏看得到那麽多未來,哪裏看得到僅僅四年後,十九歲的自己孤身一人在異鄉,血淌了一地,在分娩的陣痛中,將他的名字當作仇恨咬在齒間。
我至今還記得那天的陽光、白雲和藍天,記得海風的味道和海鷗的叫聲。我和他肩並肩躺在甲板上。我們伸出手來對著天空,比手掌的大小。陽光透過我們的指縫灑下來,整個世界都是金色的。那天的太陽是那麽濃烈,我記憶裏的畫麵都是高飽和並且曝光過度的。我轉頭看向身邊這個男人,他**上身,更顯得高大健碩,肩寬腿長。他的皮膚被曬成了金棕色,有一層健康的光澤。他的臉有一種既古典又摩登的俊美。古典來自那雙細長而多情的眼睛,摩登則來自那直挺的鼻梁和一雙帶峰的劍眉,還有絡腮胡被刮淨之後顯出的那一片略青的皮膚。從小我就知道,他的母親是韓國人與美國人生的混血兒,是出了名的美人。他的父親雖談不上多英俊,但年輕時也是雄姿煥發,儀表堂堂,頗有男子氣概的。因此他的長相有股說不出的邪魅野性,還有一種南方人中少見的英偉挺拔。
十五歲的我,第一次在心裏產生了對異性之美的欣賞與愛慕,那種帶有性意識的真正的愛慕。
於是我問他:“城哥哥,我和你,是最好的朋友嗎?”
他說:“是啊。”
我又問:“那你還有其他朋友嗎?”
他想了想,說:“人越長大,就越難有真正的朋友。”
我覺得自己明白了他在說什麽。我說:“你以後也會成為你父親那樣的人吧?有錢有權,但很難信任別人了,除了自己的心腹。”
他看了我一眼,沒作聲,唇角漫不經心地一勾。
我說:“你平時身邊那些人,算是你的心腹吧?除了他們,你還信任別人嗎?”我又說:“我也算是你的心腹嗎?你信任我嗎?”
他笑了出來,“小孩子家,那麽多問題。”
那天不知為什麽,我的問題是特別多。我好像特別焦慮,特別急切地想和他建立某種深刻的關係,並確定、命名那種關係。
他一直沒說話,望著遠方,沉默了許久才慢慢地說了一句:“就算是心腹,也是要防的。”
我脫口而出:“防什麽?”
他笑了笑,說:“防他們犯蠢。”
我不作聲,似乎聽懂了,又沒聽懂。直到多年之後,我才真正明白了他當時的話是什麽意思。
愣了一會兒,我對他說:“城哥哥,我想讓你教我些江湖本領。”
他戳我的腦袋,“女孩子家,什麽江湖不江湖的。”
我嘟著嘴,說:“不學本領,我怕你以後嫌棄我。”
他笑道:“我不嫌棄你。”
我轉頭看著他,“那……你喜歡我嗎?”
他笑,“你說呢?”
我一陣沉默,又問他:“城哥哥,我們這樣,算拍拖嗎?”
他說:“你快點長大啊,你長大了我就和你拍拖。”
當時我覺得,長大是一個太漫長的過程。
我等不及,等不及,還是等不及。
我喜歡他,上了癮。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相愛是怎樣的感覺。像大人一樣去相愛,去談真正的戀愛,而不是像現在這樣,他隻把我當個孩子。我想快快長大,成為他真正的女朋友。
從十六歲到十八歲,我跟著他去了許多地方。那是我生命裏最快樂的一段時光,那樣的時光將再不可能重現。
我和他都熱愛旅行。旅行需要時間,需要錢。十幾二十歲的我們趕上了好日子,有大把的時間和錢供我們揮霍。
那時我們都年輕,也任性,家裏安排的司機保鏢經常被我們故意甩掉。他是個叛逆的哥哥,我是個貪玩的妹妹。我們在我們的二人世界中秘密地享樂。那種自治,那種逍遙,或許本身就帶著原罪。
以致後來我總忍不住想,真是那幾年活得太囂張了,把我們一輩子的福緣都耗盡了。所謂造化弄人,便是一妒之下拿走你最愛的。
可當時真不想節製自己的快樂。我們夢想在全世界留下我們的腳印。他帶我遊曆歐洲諸國,尋訪一座座教堂和清真寺;又帶我去迪拜購物,在灼熱的阿拉伯半島沙漠裏的一座玻璃大廈內玩滑雪;我們曾在東南亞旅居數周,遍訪每一座寺廟,看金剛怒目,菩薩低眉,看一尊尊大佛金光四溢,法相莊嚴;我們也曾坐長途大巴穿越泰國,從南到北,在夜行大巴上,他整夜拉著我的手不鬆開;在蘇梅島,我們下海,我不慎被海蜇刺傷,他抱起我一路狂奔去診所;在南台灣,我們騎機車,他飆車到幾乎飛起來,我在他身後緊緊抱著他,風帶走我的呼吸,我好想他永遠不要停下來,就這樣帶我亡命天涯。可是,瘋過之後,我們還是回歸了都市。我們去紐約,去巴黎,逛時裝店和珠寶店。我一直說將來要做設計師,設計時裝和珠寶,我要創立自己的品牌,就叫T&L,我們的兩姓縮寫。他隻是笑我太夢幻,說女人創業太辛苦,不如在家生一群孩子。我聽了那話,表示不服,抗議他小看女人,心裏卻甜蜜到不知怎樣才好。
那兩三年裏,我們已然形同一對戀人,可他始終叫我妹妹,從未承認我是他的女朋友。他總是半開玩笑地說:“等你長大啊。”
十六歲那年,我與他在阿姆斯特丹。
我拿著網上找的攻略,要慕名去吃一種致幻蘑菇。他本來是反對的,說那就是毒蘑菇,會吃死人的,最後拗不過我,還是陪我去了。
我們找到那家小店,買了一盒蘑菇,我要他陪我一起吃,他卻堅決不肯。他說他得保持清醒,好好看著我,萬一我中毒,他得送我去醫院。於是我就自己吃,吃不完,剩了半盒。
我不太記得自己吃了蘑菇之後究竟發生了什麽。印象中有一些鮮活靈動的畫麵和大塊大塊鮮麗的色彩出現在眼前。整個世界成了梵高和達利的畫,令我覺得異常興奮,異常愉快,整個人飄飄然。我覺得全世界的人都愛我,每個人都在為我起舞歌唱。
可是紀城卻說,我吃下蘑菇後滿麵飛紅,一直哈哈大笑。
那是我人生最奇特的一次體驗。時間和空間都變得模糊而扭曲。我覺得自己在那種幻覺停留了一整天,可紀城卻說隻有一個多小時。清醒之後我看時間,確實隻過了一個多小時。
但我還是笑話紀城,說他太膽小了。我看蘑菇還剩半盒,就讓他也吃。我說:“那感覺實在太奇妙了,你必須得試試。”
我一直讓他吃,他最後受不了我煩,就吃了。他吃了之後,並沒有太明顯的反應,隻是微笑,眼神很遙遠,像沉浸在一種幸福的憧憬中。我一直笑嘻嘻地觀察他,剛想對他說——“看,沒騙你吧,很好玩吧”,他的表情卻忽然變得陰鬱、驚恐,像見到了什麽可怖的場麵。我緊張了,在旁邊叫他,問他怎麽了。可他完全不理我,像被一個夢魘牢牢抓住。跟著,他哭了,淚流滿麵。我驚呆了,也好怕。從小到大,我從沒見過他哭。這是第一次。
過了約半小時,他才漸漸恢複正常。
我問他:“你剛才怎麽了?出現什麽幻覺了?”
他又完全沒事一樣,說:“沒什麽。”再問他,他就說:“我忘了,都是些亂七八糟的畫麵。”我心有餘悸,但見他恢複正常,也放心了。
他說以後再也不陪我做這樣幼稚無聊的事了。我笑而不語,心裏知道,他想做的,是大人的事。
和他一起做大人的事,這也是我一直暗暗期待的。
十七歲,我和他去希臘,聖托裏尼。
我已經想好了,那童話般美麗的島嶼,適合神聖浪漫的第一次。
可他卻調侃我道:“閣下還未夠秤呢。”
我不服,罵他迂腐。可他堅持,做那件事,必須等我滿十八歲。我不屑。他就嘻哈笑道:“若不等到你成年,我怕你父親會殺了我。”
聽到這句,我心頭忽然掠過一絲異樣的感覺。
我覺得他沒有說實話。
誠然,天下父親都愛女兒,我父親尤其護我。但我卻明明白白地知道,紀城其實根本不像其他男孩那樣會忌憚女友的父親。
在內心深處,我是知道的,因為左廷標的關係,左紀城的權威或許猶在我父親之上。
那一句“我怕你父親會殺了我”聽上去更像一種揶揄和反諷,令我覺得心裏不舒服。我察覺到他對我的克製另有原因,那原因被他藏得很深,我看不透,也猜不出。
不過後來我也沒再細想這件事,因為途中出了狀況。
我是個不爭氣的旅伴,常常會出狀況。他就總說我:“麻煩得不得了,簡直像個小孩子。”
我一到小鎮就說餓,看見什麽都想吃,不聽他勸,非吃了一個路邊攤,結果立刻水土不服,嘔吐發燒。
他一邊牢牢騷騷地罵我嬌氣、差勁,一邊為我想辦法。
小鎮上沒有醫院,也叫不到車。他就背著我走路,走過一幢幢白色房屋,一家一家去尋找帶有紅色十字的私人診所。歐洲人慵懶,下午都在午睡,沒有人開門。他就背著我一直走,一直走。
最後終於找到一家診所,有人肯開門,為我打上吊針。我發現他渾身是汗,累得猶如跑了一場馬拉鬆。但那一刻的他,看起來如此強壯、俊美、有力,像希臘神話裏主宰一切的男神。
那一天,那一幕,我永遠都忘不了。
回憶開了頭就收不住尾。
有時我覺得惶恐,那些曾經相愛的日子、年少時的赤誠之心、說過的情話、做過的事,仿佛都可以隨時間的流逝而消散到無垠的宇宙中去,不再留下任何物質的憑證或依據。
隻有記憶作數,在心間留存下來。記憶中的畫麵、聲音、一切的質感,在另一個層麵保留了我們相愛的證據。
但,這最終隻成了每個人自己的事情,與他人失去關聯。
如此想來多麽令人悲觀。曆史在不斷地消失。人除了各自殘餘的記憶,還擁有什麽?還有什麽能夠依傍?
而記憶,最終又流向何處,獲得怎樣的結局?
十八歲的生日,在伊甸島,我一生難忘的日子。
我一直記得那間淡藍色的房間,記得空氣中浮動的氣息,記得那個傍晚,海上瑰麗的落日,以及山後冉冉升起的明月。
那些回憶,是我腦海中永遠無法磨滅的印跡。
因為之前從來沒有過那樣的一刻,我感覺自己的身體、精神與靈魂,完完全全地與另一個人在一起,仿佛永遠不會分開。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體會到,什麽叫做快樂。
事後我躺在他身邊,輕輕問他:“哥哥,為什麽所有讓人快樂、讓人覺得有趣的事情都被人們定義為‘壞的’?”
他靠在**抽著煙,看著我。
我說:“**、抽煙喝酒,都讓人快樂,但人們都說這些事情是壞的,不是有損道德,就是有損健康。”
他吐出一口煙,笑而不語。
我又說:“我讀過一些書,說女孩子不該在結婚前做這件事。雖然我不信那一套,但不知為什麽,我現在竟有些負罪感。”
他說:“那你快樂嗎?”
我說:“也快樂。”
他說:“是快樂更多?還是負罪感更多?”
我想了想,說:“快樂更多。”
他笑了,伸手來揉我的頭發,又輕輕觸碰我肩上和胸前被他弄出的血印。我低頭看著那些傷痕,他留給我的烙印。
他柔聲道:“沒事,會消退的。”
“不。”我說,“我希望它們永遠留在我身上。那樣我就會永遠記得這個夜晚。”
他無言,俯過來在我額上輕輕一吻,把我攬入懷中。
初次的愛,純度與烈度都至重。
少年人**豐盛,不顧一切地為彼此燃燒。
我們第二天一早就去了島上一家當地土人開的紋身店,把對方的名字紋在自己心髒的位置。
左紀城,林陌風。我們把手放到彼此的胸前,撫摸自己的名字。
那一年,我十八歲,他二十五歲。
年輕人魯莽天真,以為從此就是一生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