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都給我打電話,說她被“蛇王軒”辭退了。她在電話裏的聲音帶著哭腔:“前一天還好好上著班,突然就讓我別再來了。按合同賠多一個月的薪水了事。一個月的薪水夠幹嘛呀?還不夠付房租。”
不用再說了。我和她都明白,這是左紀城的意思。千錯萬錯,是我錯。我惹出麻煩,吳都受我牽連。
我請吳都出來吃飯,對她致歉。我點了一桌佳肴,自己卻一點胃口也無。吳都也沒胃口。她直直追問,問我與那個“黑社會大哥”究竟什麽仇什麽怨。我不願多言,隻淡淡道:“他們不是黑社會。”
“誰說不是呢?”吳都眼睛一大,“電影裏的黑社會都那樣。”
我隻歎氣,無言反駁。或許吳都講得也沒錯。今時今日,左氏集團算是正正經經的企業了。可江湖上曾有傳言,左廷標早年靠走私黃金、象牙,攫取暴利發的家。雖說明麵上沒人翻舊賬了,但在世家雲集的香港上層社會,這類傳聞到底給人一種江洋大盜的印象。至於傳聞可不可信,我百分百信。我甚至可以肯定,那種髒手的活兒左廷標不會親手做,說不定我父親當年就是專門替他做黑活兒的。
吳都還在問個不停:“你和他們到底有什麽仇?”
我本不想多說的,可一時竟沒有忍住,說道:“血仇。”
我曾有個疼愛我的父親,一個幸福的家,一段安穩的生活。而我如今流落至此,隻因他們殺害了我的父親。
吳都聽著,沉默了一陣,而後說道:“可至少,你快樂過。”
什麽?我看著她,沒有聽懂。
她苦笑一聲,怔怔道:“我是說,你還算幸運的,十八歲前,過過好日子,穿過好衣,吃過好飯。可我呢……”
她開始講她的故事:“我五歲時,我媽就走了。癌症晚期,反正沒得治,她舍不得花錢住院了。她走之前一個月還天天靠在**織毛衣,要把我從五歲到十五歲的毛衣都織出來。我媽走後,我爸一個人拉扯我。家裏太窮了,我爸打兩份工。十歲那年,我爸也死了,車禍。早上還好好地送我上學去,到晚上就沒這人了。事發的時候是下午,鄰居陪著我爸的同事來學校找我。我被他們帶到這裏,帶到那裏,人是傻的,他們跟我說什麽我都沒反應。直到在醫院見到我爸躺在白布下麵,我才哇地一聲哭出來。晚上事情都處理完了,家裏兩三個親戚陪我回家,一進家門就看到廚房的塑料簍筐裏盛著剝好的蠶豆,另一隻大腕裏盛著半碗洗淨的蘑菇根。是我爸中午回家備的菜,準備晚上做給我吃的。可他再也沒能回家。”
吳都說著,已是滿臉的淚,“我一直記得那一簍蠶豆和那半碗蘑菇根。你能想象嗎啊?我們連蘑菇都吃不起,隻能吃蘑菇掉下的根。賣菜的和我爸熟了,每天給他留著,價錢跟白送差不多。我爸還總笑嗬嗬地對我說,蘑菇根營養才好呢。後來我想,那天我爸在剝蠶豆,洗蘑菇根的時候,大概還想著晚上和我一起吃飯,問問我功課,講講蘑菇根的營養,叮囑我多吃些,就像往常一樣。他一定想不到,這天他備的這些菜,他自己是吃不到的了。從此,我一吃到蠶豆和蘑菇就想到我爸,一吃到這兩樣菜就會哭。”
她說著,抬手擦淚,“後來,我就從這個親戚家住到那個親戚家,誰都管我一口飯,但誰都把我當負擔。我很知趣,也隻求一口飯。那些親戚自己也窮,為了省電經常不開燈,為了省水就在馬桶的水箱裏放磚頭。自然,我從來沒有漂亮衣服,沒有糖果零食,更沒有芭比娃娃或者鋼琴。每天早上睜開眼睛想的就是今天能不能吃飽,偶爾吃頓紅燒肉開心得不得了,可還得看著嬸嬸的眼色下筷。十八歲前我吃得最奢侈的一餐,是有一年生日,小叔帶我吃的肯德基,我連吃了兩個甜筒。之前我大概有五六年沒吃過冰激淩了。實在饞了,就拿過期的板藍根兌水,放到做雪糕的盒子裏去凍。你能想象嗎?自製的過期板藍根雪糕,就是我的童年美味。”吳都說著苦笑,十八歲的眼睛裏浮著半世滄桑,“我從來沒買過裙子,都是撿我嬸嬸穿剩的。一條假冒的蘋果牌牛仔褲,從初一穿到技校畢業,整整五年,從藍色穿成灰白色,還舍不得扔,剪成布條紮成拖把。你說說看,我這樣磕磕絆絆地長到了十八歲,我又該找誰算賬?”
我說不出話來。吳都情緒激動,漸漸有些神經質,“你十八歲時,至少還有個男人給了你一箱子錢。我現在也十八歲,我又有什麽?”
她哀怨地看了一眼桌上的飯菜,“現在,你好吃好穿,自然有心思想什麽複仇。而我,下一頓飯還不知在哪裏。”
吳都看著我。我從她的眼睛裏看到了自己的脆弱和局限。
“算了,都是命,說了也沒用。”吳都吸了吸鼻子,長歎一聲。
怔怔呆了片刻,她又道:“我想了很久,還是打算回大陸去了。”
她說:“香港太難混了。當初在羅湖口岸看到那烏泱烏泱的人群時就該被嚇回去的。非要留下來,在餐館端盤子,賺的薪水連一件像樣的衣裳都買不起。上次去兜崇光百貨,看中一條絲巾都要三千塊,氣都氣得死。還有,你再怎樣落力學廣東話,人家一聽你調調不對,照樣歧視你。我又不像你,懂英文,可以充外國人。”
她又說:“還是蘇州好,四季分明。哪像這鬼地方,熱死個人。”
到底年輕,還有勇氣。十八歲的吳都,有那麽多的悲情往事,一句“算了”便放下了。不喜歡香港,轉頭就回鄉了。連抱怨都像是調侃,充滿了坦然無懼的純真。這一點上,我不是不欽佩並羨慕她的。
可我也感到難過和愧疚。也許是物傷其類,我一句安慰的話都說不出。趁吳都起身去洗手間,我在她的包裏留下五千港幣,然後不告而別。
回去一路,我滿心惆悵。吳都令我照見自己。
我第一次沉下心來思考這個問題:我的不幸並不特殊。我並不是這世上最慘的人。那麽,我為何不罷休?為何要清算到底?
女孩子,落入貧窮和卑微的境地,就失去了對未來的控製力,大抵隻能隨波逐流。最後,認命。甚至會開開心心地認命。
開開心心,這有什麽不好?
可我沒有。我一直在反抗。
我不遠萬裏回來尋仇,就是對命運宣戰。
是不是因為,接受與生俱來的殘缺是容易的,就像吳都接受父母早逝,接受貧窮。可對於人為施加的迫害,就難以原諒並忘記?
我再次問自己:放下一切,像吳都那樣抱怨或調侃一番,末了說一句“算了,都是命”,可以嗎?
深夜,我靠在床頭閱讀《荒漠甘泉》。
親愛的朋友,有時靜止比活動更難做到,特別是受了莫大的冤屈之時。對於那些最惡毒的控告,我們的父神始終“什麽都不回答……連一句話都不說”。對於那些無端的攻擊,不堪的侮辱和喪盡天良的虐待,主始終不屑作答。這種鎮靜,需要有何等的力量才能做到啊!
使徒保羅說:“沒有一件東西可動搖我”,而不是說:“沒有一件東西可以傷害我。”傷害完全不同於動搖。使徒保羅的心是非常仁慈的,性情也是非常溫柔的,然而卻沒有一件東西可以動搖他。他一點也不貪求安適,也不以性命為念。他所求的隻有一樣:為要得到主的喜悅,誓死對主忠心。
主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讓我們把一切的冤屈都擺到主的麵前去吧。
閱讀給了我內心片刻的寧靜。
可放下書本後,我仍彷徨:若我們把冤屈帶到神的麵前,神是否真的會為我們昭雪?他是否總是回應我們的禱告?
屋子裏靜靜的,隻聽見鬧鍾嘀嗒嘀嗒地響著。
我關掉台燈,在黑暗中默念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