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定聽說過“朝三暮四”的故事。戰國時期宋國有一個叫做狙公的人,他十分喜愛養猴子,愛猴如命。開始的時候,狙公每天早上喂給猴子們四顆橡子,晚上給三顆。猴子們很有意見,覺得狙公太吝嗇,為什麽晚上要比早上少給一顆呢?所以總是找狙公的麻煩,不肯好好聽狙公的話。

後來狙公改變了主意,每天早上呢,給猴子三個橡子,晚上給四個。結果猴子們都很滿意,覺得狙公挺不錯,晚上比早上能夠多給自己一個橡子,於是猴子們都安分守己下來,再也不給狙公搗亂了。

其實,一天還是給七個橡子,為什麽猴子們反映就不一樣呢?關鍵就是一個心理的作用。

早上給四顆橡子,晚上給三顆,猴子心中就會覺得主人施奸耍滑,對自己不好,故而少給自己食品,心中自然不滿意。反之,如果變成了早上三個,晚上給四個,同樣還是這七個橡子,但是猴子們,心中就會覺得,你看,還是我們主人對我們好吧,晚上都比早上多給一個橡子,所以對狙公就會言聽計從。

其實在批評人的時候也是這個道理。美國著名的成人教育專家戴爾·卡耐基曾說:"當我們聽到別人對我們的某些長處表示讚賞後,再聽到他的批評,我們的心裏時常就好受得多。”他的話確實非常有道理。

規勸與批評需要一分為二,就是要求不能將批評對象“一棍子打死”。規勸批評別人時,先肯定,後否定,在肯定的基礎上局部地否定,既顧全了被批評者的自尊心,又往往使其有台階好下,是一種很好的辦法。先表揚,後批評。先正刺激,後負刺激。現在交警處罰違章者,都是"先敬禮,後說理,最後不要忘記告別禮"。

美國著名的女企業家瑪麗·凱·阿什在對待員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時,采取的做法就是“先表揚,後批評,再表揚”。就是說,無論批評什麽事情,必須找點兒值得表揚的事留在批評前和批評後說,絕不可隻批評不表揚。

這也是瑪麗·凱·阿什總經理嚴格遵循的一個原則。她說:“批評應對事不對人,在批評前先設法表揚一番,在批評後,再設法表揚一番,力爭用一種友好的氣氛結束談話。如果你能用這種方式處理問題,那你就不會把對方臭罵一頓,就不會把對方激怒。”許多領導者,他們對某件事情大為惱火時,必將別人大罵一頓,要讓別人確切地知道,他們對他的行為是怎樣地氣憤。這樣的人認為應當把怒火發泄出來,讓對方吃不了兜著走,絕不可手軟,發泄夠了以後,或許以一句帶有鼓勵的話結束談話。盡管這些領導者認為自己工作多麽多麽有經驗,自己的辦法如何如何好,可別人心中充滿的是抵觸和反感,怎麽會聽得進去呢?

那麽,我們怎樣才能夠在批評別人時先給個“甜棗”吃呢?

第一,要學會找對方的閃光點。找到對方的閃光點,才能夠說出令他人高興的話。如果你在表揚他時都不能夠讓其感到高興,那批評人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了。

第二,語氣要委婉。之所以要批評人,主要的目的是要讓他人改正錯誤,而不是針對某一個人。如果針對某一個人的話,那就不是批評而是打擊報複了。所以批評人時語氣沒有必要那麽強硬,要委婉一點兒。

第三,懂得自我批評。凡是會批評人者,善於批評人者,批評他人之前,還大都愛進行一番自我批評。在批評下屬前,自己先承擔一定責任;規勸年輕人時,表示自己當初也曾“年輕過”,比起標榜自己“一貫正確”來,往往更容易被接受。

批評的目的是要幫助他人改正錯誤,爭取進步。所以除了批評之外,還要給以鼓勵,使他能夠更好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以便更好地改正錯誤,爭取上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