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物啟事在電視台的廣告時段輪番播出,縣裏的報紙也一連登了好幾天。
縣報社的記者還就這個案子采訪了刑警隊,寫了篇報道,鼓勵受害人或者知情人提供有價值的線索。
可即使這樣,這些包還是始終沒人來認領。
刑警隊派去河南的兩名警察也回來了,在河南警方的全力配合下,對河南籍在逃人員進行了全麵摸排,可以確定,張順並不在其中。
張順的真實身份還是沒搞清楚。也許他壓根兒就是一個“黑人”,沒上過戶口,這種事情並不罕見。
其他的犯罪事實無憑無據,無處可查,但隻要他不是逃犯就好。
刑警隊決定將案子結了,移交檢察院,對張順提起公訴。
老王卻跑過來阻止,一來張順這個人到底是誰都沒搞清楚,怎麽能結案?二來,他有了重大發現。
老王苦口婆心地勸說慧英,如果她被搶劫了,應該在第一時間報警,為什麽不相信人民警察呢?現在警察來問,還要替犯罪分子遮遮掩掩打埋伏,難道就讓壞人逍遙法外?如果他們受不到應得的法律製裁,不但他們還會為所欲為,要危害其他人,更嚴重的是助長了這種風氣,說不定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變成壞人。
慧英終於開了口,說她並不是不信任警察,實在是怕丟人,如果報了案,這事怎麽能瞞得住人?找工作怕也是沒人要?再要是讓家裏頭知道了,以後連尋個婆家都沒人要!反正身上也沒帶幾個錢,搶了就搶了。
原來,那天傍晚,慧英下了火車,電話也聯係不上同鄉姐妹,天已經黑了,陌生的地方,舉目無親,她想著得尋個住處,可住店得花不少錢,她心疼著哩。她想著走到村子裏去,好在老鄉家借住一宿。就這樣,她背著包走走歇歇,走出幾裏地,碰上一輛電動三輪車,一個中年男子問她去哪兒,她就說她從山西來的,是來投親的。沒承想,那男子竟是山西老鄉。老鄉見了老鄉,自然沒了太多的防備,她就實話實說了自己的境遇。那男子說看她恓惶(可憐),要幫她尋下個住處,明天再介紹她到縣裏去打工。就這樣,慧英上了那輛電動三輪車,被拉到了一個橋洞子下邊……
老王對刑警隊說:“我讓她認過張順的照片了,沒錯,就是這個張順。包的照片她也看了,是六號那個棕色小包,也就是找出字條的那個。作案手法如出一轍,也是騎電動三輪車,也是晚上九十點鍾,也是戴著安全套不留任何證據,也是在荒郊野外。”
刑警隊卻說:“可你剛剛還說,這個人是山西人?”
老王說:“這應該沒錯,我反反複複問過了,這個慧英是地地道道的山西人,她一口咬定,鄉音是聽不錯的。你們不是到河南也沒查到什麽嗎?說不定,是原先那個叫小雅的聽岔了,她畢竟不是河南人。”
刑警隊又說:“小雅能聽錯,可我們不會聽錯吧?這個張順,滿口的河南話,滿口的中中、滿口的冇冇的,地道的河南人一個,再說,我們也請河南人聽過了。”
老王拍了拍腦袋,說:“這就怪了,那咱們縣裏又多出來個案件。可那包怎麽解釋?那包可是從張順家裏搜出來的!”
刑警隊其實也相信對慧英實施犯罪的就是這個張順,可他們不想讓老王參與這個事。
可老王不依不饒:“你說,這有的人會門外語不是什麽奇怪的吧?說不定張順就是個山西人,隻不過河南話是他的外語也說不定。”
刑警隊說:“那我們就再跑趟山西。”
老王說:“那其他的包呢?看來,一個包就是一個案子。”
刑警隊說:“包並不重要,做下兩起案子,和做下七八起案子,差不多。我們會繼續審他的,這你就不用操心啦。你先回,有什麽情況我們再找你。”
見刑警隊下了逐客令,老王也不便打擾,隻得起身要走。可出了門,一琢磨,又返了回來。他問:“要不,反正張順也不認得我,你們把我關進看守所當臥底,和他關在一塊兒,趁機摸清他的情況?”
刑警隊笑了:“有這個必要嗎?你還真當成香港大片啦?”
老王心裏想的還真是那些警匪片、無間道,不過人家那都是實打實地深入黑社會或者販毒集團,現在他無非是要求把自己關進看守所,沒什麽風險,可那滋味也並不好受。
刑警隊本不想答應,現在證據又多出來了,繼續提審張順,他們有信心。可不知誰的腦子一轉,既然他想被關進去,那就關上幾天唄,倒省得他跟咱搶功。還就不信他真能像楊子榮那樣深入虎穴智擒坐山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