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張順怎麽能不想家呢?

身邊的人都說想家、想那些個親人,可他們哪裏知道想家、想親人的滋味?他們甚至都從沒有離開過家。

張順先是想到他的倆閨女,想到他死去的老婆,這麽些年,他以為這就是他的家了。對於那個遠方的家,那個有生養自己的爹娘的家,他努力地去忘記,當這種努力持續了好些年後,那個家真的慢慢地從自己的生活中消失了。他那個善良的老婆始終回避問起他的過去,就好像她早就洞悉了他的過去一樣,她從不懷疑他說的那句話:“爹娘早就死了,老家早沒親人了。”慢慢地,連他自己也相信這是真的了。當然,二十多年過去了,這恐怕早就已經是真的了。從家裏逃出來後,他更不敢給家裏打上一個電話,當然,就算是敢,他也沒辦法打這個電話,因為家裏窮得根本裝不起電話,總不能打到村支書家裏吧?一條逃亡路就是一條不歸路。他再也沒有踏上過家鄉的地界,但無論走到哪裏,他總是能找到家鄉的方向。過去,他常常還會登高遠望,仿佛就能看到那衰老的爹娘,為自己操碎了心的爹娘,他會在山坡上朝著家的方向磕幾個響頭。現在呢?他真的好久沒有給爹娘磕過頭了。在這個閉塞的監室裏,他卻沒有任何的方向感。也許,自己的命還能過得了這個清明,那就到時候燒些紙錢吧。如果他們還活著,就當提前給他們在陰間存上些錢。就算他們還活著,自己這個當兒子的也無法盡孝。

無法盡孝,就從二十多年前那個血色黃昏開始。關於那個黃昏,張順是更加努力地去忘記,但是忘記這個黃昏簡直比忘記自己的家鄉還要難。那個黃昏,他還不到二十歲,閑在家裏無所事事,幾個年輕人就商量著出去闖世界,那似乎是一個關於“理想”和“夢想”的聚會,每一個年輕臉龐上的嫩嫩的絨毛被太陽的餘暉照亮,他們講到了海南、講到了深圳、講到了香港,那裏是如何的五光十色,那裏一年四季吹著溫暖的春風……但是,他們唯一發愁的就是路費。突然一個人提議,說走之前總得把跟誰誰的仇結了,順便還可以從他那裏要點兒路費。太陽暖融融的,沒有一個人站出來反對,於是各自尋了家夥,相跟著就去了那個誰誰家。那個誰誰,張順很不熟,直到他舉刀一次次地砍在那人頭上、胸上、背上的時候,他也沒有搞清楚誰誰的名字,直到今天,他還是不知道那個誰誰到底叫個啥。張順一直以為,血是鮮紅鮮紅的,可那次之後,他才知道,血其實是黑褐色的,它們飛濺了他滿頭滿臉滿身。正像搞明白了血不是鮮紅的,他突然也搞明白了,自己犯下了死罪。張順生來膽小怕事,他沒有加入那些人逃往南方的隊伍,他們害了自己,況且,他們的目標太大了,他要自己一個人亡命天涯。

古人說,人這一輩子,要讀萬卷書、行萬裏路。張順沒有讀過萬卷書,卻行了不下萬裏路,他漫無目的地漂泊,遇山翻山,遇水涉水,他一直固執地認為,走著才是最安全的,更何況,他身上沒錢,走累了,就隨處找個角落睡上一晚……在路上,他幾乎從不與人搭話,可他突然發現自己長了一個本事,每到一地,他隻要聽聽當地人說話,他就能很快地學會這種方言。夜裏,睡不著覺的時候,他就在嘴裏嘀咕這些方言。上學那會兒,為什麽就沒發現自己有語言天賦?學英語是最讓他頭疼的事了,現在如果能走去英國,他相信他也能把English這門英國方言學會的。張順心想:這些方言正是隱藏自己的最好的外衣!從此以後,他再也不說家鄉話了。偶爾他會碰到家鄉人,突然聽到了家鄉話,讓他心驚肉跳,就像是聽到警車呼嘯而過的聲音一樣,他怕是老家來人尋他了。可他很快又熱淚盈眶了,他多麽想一把拉扯住這位鄉親,一起說說鄉音、鄉思、鄉情。可是,他不能,他隻能靜靜地走在鄉親身後,側耳聽一聽這猶如天籟般的聲音。不知道自己還會不會說了!

夜已經很深了。

張順終於迷迷糊糊地睡著了。

在夢裏,他竟回家了,村子什麽也沒變,棗樹沒有長高,卻變矮了,爹娘都還活著,連家裏老妹也還沒長大,沒嫁人。

爹!娘!俺回來哩,俺出去這麽些年,還是沒學下個好,俺想過踏踏實實地做個好人,可還是沒做成。爹哎!娘哎!啥都甭說,俺給你們磕個頭吧!爹哎——娘哎——

夢中的張順已淚流滿麵!

老王那支錄音筆的指示燈在黑暗裏一閃一閃地亮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