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利海峽並不很寬。

歐洲大陸的遊客乘快輪從加來到多佛爾,一個小時多點就可抵達。但是一旦通過英國海關,他就進入了一個截然不同的世界,這個世界使他深感困惑。

舉一個小小的例子。

在歐洲,行李無論多少,總是個累贅,需要到車站的一個角落去過秤,然後拿著收據去付款,這一切都很正規。按照特定法律的特定條款,欽定鐵路專員的特定一年的特定一天就是這樣過的。

在英國,係著紅領帶的夥計,閑散地將人們的行李搬運到行李車上,隨心所欲地堆到那裏,然後拿著小費,興高采烈地說聲“早上好”,就消失了。到了目的地,另一位係著紅領帶的人取下行李車上的東西,由客人隨意指認,把東西放入自己的小推車上,然後不慌不忙地走向出租車。

“這樣,你們不會丟失很多行李嗎?”一位外國人問道,他認為這樣隨意地取拿,而沒有官方的監督幾乎是不可想象的。

“沒有,”英國人回答說,“似乎從沒有丟失什麽東西。也許偶爾有一個包會搞錯。但是我們已經習慣了這種製度。我認為我們是在公共馬車時代形成的這種做事的習慣,而且行之有效,一直延續至今。所以為什麽要改變呢?”

簡言之,英國製度(如果可以如此稱呼它的話)似乎是讓事情順其自然,給予個人盡可能最大的自由,並將政府的幹預限製在一些必要卻令人不快的人員身上,如警察、治安官以及謙恭有禮但手腳敏捷的行刑人。而在歐洲大陸,公眾被視為不可救藥的低能兒,如果沒有政府的經常監督,他們就不可能正常生活。

關於“國家習俗”這一問題,對討論十七世紀的曆史來說,可能有點離題。但正是由於當局的不斷幹預,才使法國人喪失了他們在美國的大片疆域,才鑄成歐洲其他國家在殖民地的諸多失敗。

如果諾貝爾先生提前兩個世紀發明炸藥,並每年獎勵在發明領域取得可能是最傑出成就的人,那麽他的獎勵多數無疑將為路易國王的幾個臣民獲得。

那些法國人跋山涉水,不顧個人安危(更不用提十多種緩慢而痛苦的死亡),穿越了加拿大的內地,關於他們探險的記錄讀起來更像是《三個火槍手》中令人驚歎的一章,但卻已被人遺忘。

而在當時,他們終究一事無成。

然而,他們的鄰居——英國,則盡可能嚴密地把守住便利的河流和海灣,並建立了現代最偉大的國家。

從法國人的角度來看,這實在是太令人痛心,太令人扼腕歎息了,但這又是必然的。

因為,法國在十七世紀正迅速淪為一個過度中央集權的君主國。封建貴族的權力已經被打破,而基督教國王陛下的權力卻變得更大。

現在公認的事實是,一個國家的貴族階層,一旦停止行使“領導權”,並愜意地閑談“效勞”,它就不再是國家發展中的一個重要因素。

十七世紀,英國貴族仍然是他們所在社區公認的統治者,如果可能的話,他們絕不去倫敦。而他們的法國同僚,若獲準與其高貴榮耀的君主長期居住在一處,即便是照料王室的金絲雀,也會覺得受寵若驚。

因此,在英國,國王必須非常慎重,除非得到貴族鄉紳的由衷支持,否則不敢強製推行任何法律;而法國君主,或隨心所欲,或完全按照情婦和寵臣的好惡來統治國家。

法國人不喜歡出國旅遊,他們不了解其他民族的習慣、風俗和道德觀是出了名的,他們認為其他民族落後野蠻,根本沒有開化。至於法國國王,他可能對巴黎到凡爾賽路邊的一石一木都了如指掌,但是對一般的地理知識,卻一無所知。

我並不是說,斯圖亞特王朝的君主們怎樣地挑燈夜讀,潛心研究布勞先生著名的地圖冊。對他們來說,那樣做是不必要的。他們激怒了自己的臣民,以致一批又一批的英國人漂洋過海,逃到大西洋的彼岸,通過這種方式,英國的利益得到了很好的維護。但即使這樣,法國君主也沒有做到。

過去談到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習慣上說是因為民眾的疾苦引發的,比如“如果他們不能得到蛋糕,就讓他們吃草”等。現在,終於有一種不那麽感情化但卻更加真實的曆史觀點,開始打破這種看法。歐洲其他很多國家的農民不僅被要求吃草,而且實際上還被迫吞食一種難以下咽的草藥來維持生命。這樣就導致他們的身體非常虛弱,沒有足夠的力量支撐取得起義的成功。而發動了血腥暴動的外省人以及那些販肉商人卻吃喝不愁,否則,他們何以表現得如此精力充沛,且大獲成功,這似乎是不可能的。

的確,法國農民生活比較邋遢。至於說到幹淨和舒適,宏偉的凡爾賽宮也沒有什麽值得誇耀的;從普通的法國外省人不願離開故土來判斷,他們的條件不可能那樣糟糕,就像那些研究法國大革命的曆史學家,極力讓我們相信的那種。

勞動力的極度缺乏,造成法國在北美洲的領地發展緩慢。

當探險家們回到巴黎,談起他們的發現,談到他們給法國增加的大片疆域,國王陛下和他身邊的顧問覺得應該做些什麽,但是,在宮廷的糕點師都需要七百名的情況下,他們到哪兒去找數量龐大的移民者呢?

逐漸地,一些能吃苦耐勞的人,出於自願遷移到了魁北克和蒙特利爾地區。然而,當這一切剛剛完成,法國人那具條理分明、邏輯思維縝密的頭腦就開始運轉起來了。他們犯了一個習慣性的錯誤——將新城鎮徹底“進行集權”,就像它們是勃艮第或加斯科涅的村莊一樣。之後,遠在加拿大的人們,做任何事情之前都必須先請示巴黎的官員們。如果一個人想得到狩獵許可,他必須向巴黎遞交申請。如果總督要撤換一個愚蠢的下屬,他必須先同巴黎的上司商量。在這種情況下,所有個人的進取精神很快就被消滅了。一個殖民地要取得迅速發展(尤其在當時),就要放手,讓他們享有充分的自主權,而不是任何情況下都要先求助於中央政府。

但是,新法蘭西的人們,遠遠落後於他們的鄰居,譬如荷蘭和英國,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在新教徒定居的殖民地,世俗當局和神職人員之間很少有或根本沒有摩擦。偶爾加爾文派或路德派的不同派別發生糾紛,在這種情況下,少數派一走了之,在森林的另一個區域建立屬於自己的理想國,而這個區域基本上屬於英國的勢力範圍。

另一方麵,在加拿大,政府和教會之間一向針鋒相對,爭執不休。很早的時候,耶穌會士們就踏上了這個國家,照管著那些可憐的野蠻人。毫無疑問,那些野蠻人非常需要這些善良的神父教給他們一切。但是由學識淵博、聖徒似的神父主宰的特別社會(天主教會的突擊部隊),決不接受政府高於教會的理論。

在美洲的巴拉圭,耶穌會士們曾成功地建立了一個獨立國家,有軍隊,像一個主權國家一樣,維持了近一個世紀。在加拿大,他們從沒有取得那樣的成功。但是,他們以及其他傳教士,非常不滿所謂的欽派總督對他們工作的過分幹涉。隻要加拿大還是法國的一個附屬國,他們同那些達官貴人就是不共戴天的敵人。

法國政府當然希望從美洲的領地中榨取一些錢財,因此,每年年底拿出贏利餘額,是殖民官員的職責。他們不關心大量毛皮是怎麽收上來的。對他們來說,隻要蒙特利爾的倉庫裏熊毛皮和海狸毛皮供應充足,土著人可以全體喝酒醉死。

教會看到,由於實行這種政策,土著人逐漸墮落,善良的神父會竭盡全力阻止這種情況發生。有很多年,法國的這些領地實際上是由魁北克主教統治著,貿易幾乎完全停滯。但是,那些野蠻部落不能領會這番好心,反而誤以為這是軟弱的表現,於是在易洛魁人的帶領下,幾乎將全體法國移民趕進大西洋裏。塞納河兩岸亂成一團,哭聲震天。為了製伏那些野蠻人,弗隆特納克被迅速派往聖勞倫斯河。但是當他殺戮了大批的印第安人,致使其他印第安人不敢再進一步挑起戰事時,法國王室幕後操縱的故技又開始重演。國王陛下的女友們,貌美而心善,不知她們的神職門客是生是死,每每提及,就會淚如雨下。於是,主教一個接一個回來了。不久,那位精力充沛的總督被召回巴黎“述職”,於是,一切又都恢複到以前的樣子。

十七世紀,查理二世當政時期,法國人要想兼並整個大西洋沿岸地區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因為當時的法國和英國剛剛爆發戰爭,法國有一個最精銳的團駐紮在蒙特利爾,英國卻無一兵一卒。

但是,就在新法蘭西處於曆史最緊要關頭之際,母國有個蠢貨,應一個對官員不滿的神職人員的請求,想方設法召回了加拿大總督。而當這個錯誤得到糾正時,成功侵犯新英格蘭的機會已經一去不複返。

新法蘭西帝國,看起來貌似非常龐大。

它的範圍從北極圈一直延伸到墨西哥灣,其邊界是用一係列沉重的鉛牌認真界定的。國王陛下的奴仆們在鉛牌上刻著銘文,聲明埋著這些鉛牌的土地屬於盧多維克斯——不管它的號碼是多少。

實際上,這是一塊貧瘠荒原,傳教士遊走其間。一段時期被忽略,在另一時段,又因法律條文煩瑣而受約束。這片區域,從沒有按照當地居民自己的意願來開發資源,卻總是受製於婦人之見或王室的一時衝動。

甚至到了十七世紀後半葉,法蘭西仍然還有機會拯救這塊寶貴領地。亨利四世通過頒布《南特赦令》,保證了信仰新教的臣民享有與他們的天主教教徒鄰居平等的政治權利。1685年,路易十四廢除了《南特赦令》。在以後的二十年間,胡格諾派的教徒受到了殘酷而愚蠢的迫害。他們在國內的生活已經變得無法忍受,於是要求政府允許他們遠走他鄉。那些勤勞的男男女女,如果獲許在大西洋的彼岸建立一個忠於法國的國家,他們會奉獻出一切。但是,他們的請求被斷然拒絕。當他們仍堅持自己的要求時,邊境對他們關閉了。

當然,人們如果堅決想離開(或進入)一個國家時,還是能夠做到的。在此後的五年時間裏,五千多個胡格諾派家庭成功地逃出了法國。他們遷到了英國或荷蘭,除了勤儉、才能和信譽,他們什麽都沒有帶。然而,這些品質足以滿足他們謀生的需要。很快,他們在商業和貿易方麵重新站穩了腳跟。而正是這些人,他們本來可以在遙遠的地方成為法國文化最強大的中堅力量,現在卻使得那些等待機會剝奪法國的最後殖民地的力量加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