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我們會聽到密集的槍聲;看到三五成群、疲憊不堪的農民,穿過雨淞,跋涉在泥濘不堪的鄉間小路上;看到牢騷滿腹的紅衣英國兵,在塵土飛揚、充滿危險的鄉間小路上,行色匆匆。於是,我們不斷聽到這樣一個問題:這是誰之過?英國人對英國人為何如此殘暴?親人之間互相殘殺,血流成河。這一切,原因何在?
我必須再次回答:我不知道。
在人類曆史上,有些事情似乎是必然的,美國獨立戰爭就是其中一例。
這場戰爭如果不在1776年爆發,就會在1777年爆發。如果有某位政治天才能夠使戰爭避免在1777年爆發,那麽戰爭就會降臨在1778年。
因為這不僅僅是一場利益衝突。
這是一場理想之衝突。
在這種情況下隻有一個結果——戰爭!
坐在偉大宙斯的寶座上,大言不慚地評判祖先們,“誰誰難辭其咎,其他人並無責任”,這樣做總有一點難為情。
但是,我還是認為,英國政府犯了一個嚴重的判斷錯誤。國王、議會及大臣們仍然認為殖民地居民是英國人。從法律和政治的角度看,他們無疑仍是英國人,但是他們是具有記憶力的英國人。對於自己所出生的救濟院,對於埋葬母親的貧民墓地,他們曆曆在目;他們絕不會忘記饑餓之苦,不會忘記,父親被關進債主監獄時所遭受的毒打。他們記住了這些遭遇,連同遭受悲慘境遇的人們的悲憤怨言,而這種悲慘境遇不是他們自己造成的。於是,他們集體逃亡,乘肮髒的移民船漂洋過海,吃著腐爛的食物,不斷有屍體被扔進海中。最終,他們到達新大陸海岸,成為賓夕法尼亞某些吝嗇的農場主的農奴,某些凶悍的清教徒家庭主婦的苦工,勞作、勞作,不停地勞作,或五六年,或七八年,這樣可能會贏得自由、兩件衣物以及一桶麵粉。
然後,進入荒原,住著肮髒、充斥著寂寞的木屋,忍受著無休止的伐木勞作所造成的腰酸背痛——那些無數的礫石必須收拾整齊,以便種植玉米。這種活計使人胳膊疼痛——缺醫少藥,導致妻子喪命。孩子嗷嗷待哺,無人照料。害蟲毀壞莊稼,黃鼠吃雞,蚊子肆虐。生活墮入悲慘的地獄——比永不滿足的喬納森·愛德華茲設想的地獄更加悲慘。
接下來,也許生活會稍有起色,再娶新婦;孩子長大成人,可以把犁,可以養豬;建起多間房屋,有幾家鄰居,萬一生病或生孩子,可以有所依靠。這樣,成為林中一小塊空地的主人,心中美滋滋的,現在不必再對任何活著的人說“是,先生!”了。
一個晴朗的早晨,收到一封信——大信封上蓋著官方大印。是一份難以理解的文件,說,國王陛下依據議會某年某月某日之法令,“特命令和指示陛下最忠實的臣民……否則將遭到……”
所有這一切,似乎非常正確、公正與合法,但是,它卻讓人想起了殖民地居民非常希望忘記的一件事情——過去。
依靠勤勞和節儉謀生的人們,往往對一切權威都不耐煩。那些一向將“權威”視如“壓迫”的人,隻有一種能使自己被壓製的情緒得到補償的方式,那就是公然反抗。
在沿海城市,控製人們很容易。持有他的鄰居的百分之九十鈔票的商人,可能會給人們帶來無法應付的壓力。宣揚政府公務員不可侵犯和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教堂牧師,卻能夠控製其餘百分之十的人口。
在俄亥俄和密西西比之間廣袤無垠的土地上,匯票往往丟失,而那些宣揚教義(不受歡迎的教義)的神職人員可能會被要求重返“文明世界”。因為在那裏,個體農民就是商人、布道者、士兵、國王,他可以隨心所欲地統治自己的地盤,其他人都必須遵命。
那些英國人(約占總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七)不明白這種情況。他們在議會上談到,田納西某縣窮困潦倒的鄉巴佬意欲通告國王喬治三世陛下,沃陶加的人們不準備再承認他的最高權威。這時,他們總能得到讚同。
若對那些不屈服的叛變者,實施抓捕並施以絞刑,以便殺一儆百。這件事情,並不那麽簡單。實際上,不久就表明如此做法是行不通的,那些了解了這一點的叛變者,會很好地利用這種機會。
這些整天揮鍬掄斧,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人,通常是太勞累了,無暇將其思想訴諸筆端,寫在紙上。他們讀書不多,從不著書立說。
但是,他們有時也說出自己的心裏話,因此,我們對他們的內心深處的想法還是比較了解的。
他們對經世治國的理論,並不感興趣。他們知道什麽更適合他們,知道什麽更適合他們在帝國邊疆地帶建立起來的那些小社區的需要。
他們的日常生活經常與槍支等武器為伴,所以,他們並不喜歡戰鬥。
但是荒原給了他們機會——他們一生所能遇到的唯一機會。當這唯一的機會來臨時,他們拒絕投降。
他們沒有像一百年前的清教徒那樣把自己看成是上帝的選民。
他們自己沒有什麽理想。
他們非常清楚地認識到自己有很多不足之處——有褻瀆上帝的習慣,有經過長年累月毀滅心靈的苦役後所養成的酗酒習慣,有苦悶的眼淚,有偶爾會表現出來的殘酷無情,有無法控製的火暴脾氣,還有對所有成文法律的不敬態度。
他們並沒有堅持,世界必須愛他們,把他們視為模範公民。他們全部的要求是:不要打擾他們。
而當外部世界不會或不能這樣做時,他們說“好吧……”,然後,荷槍實彈地等待著。
他們在與自然界的無休止鬥爭中,學會了忍耐。
此種情況下,讓對方犯錯誤,再好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