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出工作任務之後,接下來就是定義各個工作任務的成果。
這個時候的關鍵在於用“名詞”進行定義。
比如,“競爭對手的顧客滿意度的調查報告”,或者“應用程序的服務仕樣書”。
一定要使用“名詞”。
常見的錯誤做法是用“動詞”來定義成果。
比如,“調查競爭對手的顧客滿意度”。
如果這樣進行定義,在向對方確認成果時,對方可能會回答“是的,我確認了。但還沒有總結出報告”。
恐怕很多人都有過類似的痛苦經曆吧。如果在期限截止日仍然沒有完成工作任務,就會導致項目停滯。
為了讓工作能夠切實取得進展,必須用“名詞”明確地定義成果,項目經理在確認成果的“實物”之後,才能做出“結束”的判斷。
或許有人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實際上很多項目都沒能將這種做法貫徹執行下去,結果導致項目無法按期完成。
■ 用“名詞”而非“動詞”明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