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 對質,人言可畏(加更)

水木雅用了好長的時間,才把目光聚焦在了李姍姍的臉上。

她看到李姍姍的嘴唇在上下動著,似乎在說什麽,但是那些話都到達不了她的大腦裏。

這個女孩是誰?

她仔細地辨認著,想從混亂的腦海中把這個人的信息撈起來。

這個女孩看起來很熟悉,仿佛是一直跟在自己身邊的人。

她長得好難看,雙目又小又無神,偶爾露出的光,也是令人厭惡的。可是,記憶力,這個女孩又仿佛和自己很親密,經常呆在一起。

她究竟是誰呢?

李姍姍沒發覺水木雅的異樣,隻是一直不停的抱怨著:“外公真是老古董,不準我們出來玩。媽媽,這次回去,你可要幫我擋著外公的責罵啊。外公對我最凶了,對媽媽還好點。你千萬不要說出去,是我要出來的,就說是你非要帶我出來的……”

來f城玩,自然是李姍姍的主意。無獨有偶,她看了鋪天蓋地的廣告,想到自己從小到大,還沒到過海灘來玩,非要鬧著要來。

但是水木罡並沒有同意她的要求。

他想到她最近才出了車禍,水木家和瑜家的怨仇又更深了一層,出於安全考慮,禁止她去任何地方遊玩。

不僅如此,李姍姍哪怕是出門逛街,也有大批保鏢跟著。

李姍姍看水木罡的態度很堅決,於是轉而纏著水木雅帶她出來。

水木雅對這個“女兒”一直心中有愧,想到自己十八年來從沒有陪伴在她的身邊,對於李姍姍的任何要求都是有求必應。

此刻見到她那麽想去海灘玩,而f城離c市又那麽近,於是執拗不過她,終於躲過水木家的層層保護,“母女倆”偷跑了出來。

最令人意外的是,水木雅恰好也訂了和瑜顏墨悅菱同一家酒店,不過瑜顏墨訂的是水屋,水木雅訂的是沙屋而已。

用過午餐,李姍姍要睡午覺,水木雅閑得無聊,便到酒店的商場逛逛。

正是這麽一逛,她遇到了悅菱。

李姍姍劈裏啪啦說了一大通,不外乎是想讓水木雅幫她躲過水木罡的斥責。她早看出來了,外公對於水木雅,比對於她要溫和且無奈得多。並且,那個惡魔一樣的表哥水木華堂,對水木雅也是敬畏有加。

隻要水木雅擋在她麵前,她就再也不怕水木罡和水木華堂了。

此時,她說完了話,卻見水木雅癡癡呆呆地看著她,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李姍姍終於發覺了不對勁,她試探地叫了水木雅幾聲:“媽媽?媽媽?媽……”

這第三聲媽媽還沒叫完,水木雅突然勃然大怒。

“住口!你是什麽人?叫我媽媽幹什麽?”她的聲音淩厲。

李姍姍不由得打了個哆嗦。

水木雅對她一向溫柔有加,這時候突然變臉,不僅讓她摸不著頭腦,甚至感覺到沒由來的害怕。

她此刻十分懊悔讓水木雅帶自己出來。

水木雅有精神病史,精神狀況很不穩定。而那條讓她認出自己的項鏈又不在身邊,如果水木雅發瘋起來。到時候就沒人可以當她的擋箭牌了,一定會被外公和表哥同時責罰的。

外公還好,總會顧念李姍姍是他的外孫女,最多責罵她幾句。

可是水木華堂……想到那個惡魔一般的存在,李姍姍不由得又打個抖。

“姍姍?”水木雅終於想起了這個人是誰,“你叫姍姍?”

李姍姍聽到水木雅叫出自己的名字,本來十分的害怕,卻立刻驚喜起來:“媽媽,你想起我來了?”

沒想到,水木雅卻並沒有如她所料,像往日那樣溫柔地叫她,而是異常嚴厲地問:“你究竟是誰?為什麽要冒充我的女兒?”

“什麽?”李姍姍的臉色立刻變成白了,她並不知道水木雅已經見過了悅菱,可是自己不是她的女兒,卻是千真萬確的事。

“快說!”水木雅又逼近了一步,“你究竟是什麽人?誰派你來的?你為什麽要騙我們,說你是我的寶寶?”

“媽媽,你一定搞錯了……”李姍姍慌亂地笑著,語氣也很彷徨,“我就是你的女兒啊,外公他們都深信不疑,你肯定是弄錯了……”

水木雅一伸手,立刻抓住了李姍姍的手腕。

“我沒弄錯!”水木雅的目光之中帶著刀刃一樣的銳利,“你不是我的女兒!我怎麽可能有你這樣的女兒……這樣……這樣醜陋……狡猾……殘忍……”

李姍姍聽到水木雅居然這樣形容她,心中又怒又惱。可是,水木雅的神情和氣勢,卻讓她不敢反抗。

水木雅見到她躲閃而心虛的樣子,更加確定自己的想法。

“你這個小偷……騙子!”她氣得雙唇發白,“你把我的女兒騙到哪裏去了?是不是你在害她?你這個無恥的女人!你快點把我的女兒交出來!”

“我、我不知道……”李姍姍慌亂地說著,想要逃脫水木雅的手,可是她死死抓著她,“我沒有害她……我沒有……”

“你胡說!你害了她!我記得,我的寶寶受過傷,她又被許多人帶走了。都是你害的!”水木雅厲聲指責著。

“沒有啊,沒有。”李姍姍拚命地掙脫著。

她做夢也沒想到,有一天,自己會被水木雅親自揭穿。

沙灘上,不時有路人側目,不知道這兩個人女人在爭吵著什麽。

李姍姍看到有人在看,突然心一橫,推了水木雅一把,尖聲叫了起來:“救命啊……這個女瘋子要殺我……”

“住口!”水木雅怒道,“你這個女騙子!你快點把我的女兒交出來,否則我送你到警察局去!憑你犯下的罪,一定會關你一輩子!”

李姍姍見圍上來的人越來越多,又聽到水木雅說會送自己去坐牢,早嚇得魂飛魄散。她遺傳了李院長不要臉的特性,在這種時刻,什麽都顧不上了,隻管殺豬一樣嚎叫著:“救命啊,救命……我要被殺了,快來救我,這個瘋子非要纏著我要女兒……我不知道她什麽女兒啊……”

人群之中,有好幾個是被水木雅問過話的遊客。

他們看到水木雅抓著李姍姍不放,忍不住幫著李姍姍說話。

“那位小姐精神是有點問題,剛才她一直抓著我問她女兒去哪兒了……”

“是啊,那個小姐雖然長得很漂亮,可是一看就有些沒對勁……”

“可惜了,我們要不要幫幫另一位小姐啊?”

……

人群之中很快開始了竊竊私語。

雖然聲音很小,但都一字不漏地傳到了水木雅的耳中。

她一時氣惱,對著所有人大喊道:“全都給我住口!你們……你們都是凶手……你們……你們害我見不到我女兒……我的女兒……我的女兒不知道去哪兒了……”

說道末尾,忍不住淚水漣漣。

如果是從前年輕時的水木雅,精神健康之時,這些遊客的流言根本不是她的對手。她是個巧舌如簧,機敏聰慧的女人,這世上很少有人能輕易辯駁倒她的。

可是,她經曆過十八年前的變故,精神又一直多年有問題,現在雖然恢複了,可是狀況非常不穩定。又遇到有關悅菱的事,神智已經很不清醒了。

這些遊客的竊竊私語,進一步的刺激了她原本已經很脆弱的神經。

李姍姍見到水木雅的氣勢不如剛才那麽淩厲了,急忙抓住這個時機,對著她大吼道:“你的女兒早就死了!死了很多年了!你這個女瘋子,總是在這附近搗亂,見到年輕女孩,不是抓著說是你的女兒,就說她們害死了你的女兒……你快放開我,否則我要去告警察局了。”

水木雅聽到李姍姍這樣無端的誣賴自己,頓時憤而道:“胡說!明明就是你冒充我的女兒……我的女兒,我的女兒她沒死……”

“她死了!”李姍姍抓住水木雅最大的弱點,大聲地,“她十八年前就死了,被一場大火燒死了。你瘋了十八年,到現在還瘋瘋癲癲的。她就是死了,死透了!”她當然知道悅菱從前的事,也知道水木雅瘋了的原因,所以這時候,就拿這種陳年舊事來刺激水木雅。

“不!”水木雅聽到李姍姍的話,眼中禁不住重現了當年的大火和慘相,她立刻驚慌地搖頭,“我的寶寶……我的寶寶沒死……沒死……寶寶……寶寶在哪裏……”

她的言語,已經開始紊亂了。

四周的遊客見到,有的人忍不住歎息,有的人則好聲地勸著她:“快放開這位小姐吧,你的家人在哪裏,我們幫你通知他們?”

有的人甚至開始給急救中心打電話,告知他們這裏有一位女性精神病患者,可能需要援助。

李姍姍乘機推開了水木雅,想要逃走。

水木雅已經猶如失去光明的盲人,隨手抓住身邊的一個人,就戚戚然地問:“我的女兒呢?你們誰見到了我的女兒……我的女兒……我的女兒……”

她的淚水不斷地流下來。

看得四周的遊客都心有不忍。

有幾位女遊客甚至眼眶也濕潤了。她們忍不住交頭接耳著:“她還在問她的女兒……”

“多可憐啊……”

“也不知道她的女兒是不是真的死了……”

“誰知道她的家人是誰,快點把她帶回去吧……”

水木雅一邊哭著,一邊拉著人:“我的女兒在哪裏?求求你們,告訴我,她在哪裏?”

被她拉住的人有的帶著同情的眼神,搖著頭退後了,有的則是勸慰著她。

李姍姍瞅準機會,想要溜走,可是水木雅冷不防瞥到了她。她立刻大叫起來:“站住!我知道你冒充我的女兒!你不準走!”

在這炎熱的沙灘上,李姍姍的脊梁骨都結冰了。

水木雅哪怕神智已經不清醒了,依然記得她冒充了悅菱。

如果,如果外公他們接回去了水木雅,可是她卻依然這樣對他們說怎麽辦?或者,等她神智恢複了,一定更會指認她的。

不,不能讓事態發展下去。

不能讓水木雅回去了。

她突然轉過身,指著遠處:“你的女兒到那邊去了!”

“哪裏?”水木雅聽到她這樣說,急忙轉過身去。

“我剛剛看到她走那邊去了,你快點去找她吧。”既然決定騙走水木雅,她立刻語氣確鑿地,說起謊來一點也不臉紅。

周圍立刻有遊客指責道:“你怎麽能亂說呢?你剛剛不說她的女兒早死了嗎?”

“對啊,”有另外的遊客也罵李姍姍道,“她已經夠可憐的了,你還騙她,你安的什麽心?”

“這姑娘也不像好人,說不定她真的幹了什麽見不光的事呢?”立刻有年紀大一點的女遊客悄悄對旁人說。

人天生都對美好的事物有格外的偏愛。水木雅容貌秀麗,神色又淒然,盡管言語瘋癲,卻讓大家心生惻隱。

而李姍姍長相普通,又因為舉止和言語都十分粗魯,自然讓大家不太喜歡。

心中不知不覺就覺得李姍姍不是什麽好人,而水木雅確實值得同情的弱者。

李姍姍忙笑著:“我不是胡說的,我剛剛確實有看到她的家人去那邊了。這個女人和我們住一個社區的,我們都認識她的。”

“那你幹嘛不去叫她的家人呢?”有個女遊客責問李姍姍。

“我、我也怕她再纏著大家,給大家帶來不便啊,”李姍姍賠笑著,她裝成很真誠的樣子,“我真的看到她的家人往那邊去了。我不說是她的女兒,她不會過去的,真的,我發誓,這個女人叫李雅,就住c市xx小區。”

為了騙到眾人,她把自己的姓安到水木雅的頭上,還把李院長當時的住處地址說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