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難辦的用車製度改革(2)

當武小九說到汽車要統一維修時,有人似乎覺得不適應,便在下邊竊竊私語起來。***此刻,老白插話了,他說,這次車改,要變原來的由專車司機維修車輛,專車領導簽字的辦法,為統一維修、汽車專管幹部統一審核簽字的辦法,這一條特別重要。接下來,他舉了幾個例子,的確令人吃驚。其中某市直機關一輛新車,僅半年時間就花去修理費五萬元。經過了解,並非汽車生故障需要大修,而是一般的保養性修理。顯然,這是以修車之名,搞謀私之實。

經過了解,每年公車的維修費用成了所在單位下賬的黑洞。當然,都是財政正常渠道不能報賬的開支,就以汽車修理費擺平。有行家算了筆賬,公車的維修費,平均是私家車和出租車維修費的八倍。老白又舉個滑稽的例子,市裏有一家單位,司機是局長的侄子,凡司機遇上困難,手頭拮據之時,局長就對他說,你去修車吧。侄子心領神會,就把車開到合適的地方修理。隻那麽三下五除二,一張三萬元乃至五萬元的修理費票就開出了,局長在票上大筆一揮“請予以報銷”,幾萬元的鈔票就進入個人囊中……這時有人說,別說那司機是局長的侄子,就不是他侄子,隻要司機服務領導時間長了,相互之間就有了一種感,雙方就加大了取長補短的作為,司機就成為領導的好幫手。不論公事私事,家裏家外,上班下班,星期天節假日,隻要領導有事,司機就責無旁貸。說句真話,領導使用司機,比使用親兒子還順手,還得力哩。正因為這樣,司機有求於領導解決的問題,往往是一般人弄不成的事,司機卻能弄成。換句話說,領導不給一般人辦的事,往往給他的司機辦。

有人就接上這話說,這種一個領導配一個專職司機,確實有這種弊病。久而久之,司機就成為領導的包袱,似乎司機的一切問題,都應該領導解決。若不然,還會遭到輿論指責:某某領導太不像話,太無無義,他的司機為他服務多少年了,風裏來雨裏去的,可是人家的實際困難他就視而不見。那對於他,隻是舉手之勞、輕而易舉的事。

是啊,對於手握大權的領導,那手是能隨便舉的嗎?

大家你一、我一語地在議論司機與領導之間的微妙關係引的種種弊端時,武小九就說道,這個問題也是在擬定車改方案之前,就調研出來的問題。所以這次的車改,專門對司機的管理做了改革,領導不再配專車了,當然領導也不再配專職司機了。所有的司機統統由車管辦管理,統一調遣,晝夜值班,輪流出車,輪流休息,不再是哪個司機專為哪個領導服務,哪個領導隻用哪個司機那種模式了。

這時就有人說,這辦法好,這樣弄,領導與司機的關係就正常了。先前領導司機的那種潛在的特權和優勢就沒有了,大家就平起平坐了,競爭也合理了。

有人就說,這種弄法對領導也有好處,雖然領導不配專職司機,有時候會有缺個幫手的缺憾,可是,總覺得欠司機的,總覺得要為司機辦些實事。這樣一來,為司機解決些難題的壓力也就沒有了。因為這樣的派車派司機,實則是淡化了雙方之間的關係,那種相互專一的凝聚的關係被“稀釋”了。人與人真正成為工作關係,同誌關係。

還有人說,這是為領導卸下一個包袱,世界是平衡的,有獲得就有付出,有方便就有麻煩。專職司機沒明沒夜地為你服務,他的吃喝拉撒問題,你就應該關心,你就應該為人家辦一些一般人辦不成的事,解決一些特殊的困難。禮尚往來嘛,互相幫助嘛,這是人之常的事啦。

事往往是這樣,它像一個人一樣,當你去總結它的優點時,會有連篇累牘的事跡的;當你去總結它的毛病時,也會有連篇累牘的弊端的。說到這份上,大家似乎真的悟出了車改的必要性和優越性。

之後,武小九又宣讀了車改後的幾條規定。如:對市委、人大、政府、政協在職的領導層幹部,也就是市委書記、市長、副書記、副市長們用車限製的月公裏數,根據公裏數換算出用油量,當然是正職大於副職,市委大於政府,政府的又大於人大,人大與政協就一樣了。還有,當不可預見性的天災**出現時,汽車的用油量就隨實際況使用了;在領導因公需帶車長途外出時,就根據出差目的地的遠近,核實用油量;家不在q市的領導,星期天節假日需送其回家,就為這部分人單列一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