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我急忙讓司機停下,匆匆付了費,就打開門跳下車。

我什麽也沒考慮,三步並做兩步,上前從背後一把將那流浪仔攥住。

流浪仔嚇了一跳,轉過頭來,就求饒:“大哥,放了我,我這也是第一次,而且還沒得手。”

那挎著背包的女子,全然無知的消失在前麵的拐角處。

“我不是為這個抓你的,”我看看那女子消失的方向,道:“我也不認識她。我隻是有件事想問你。”

我話說得還算連貫,舌頭卻有點不靈活。

流浪仔敢情沒認出我來,睜著一雙奇怪的眼睛,討好的道:“什麽事?大哥你說,隻要我知道的一定告訴你。”

我頭有點眩暈,努力穩了穩自己,從褲袋裏掏出手機,翻出那天梅豔發給我的那條彩信,指著相片上的李浪,道:“這,這個人,你認識不?”

流浪仔看了看,很是詫異,又看了看我,似乎想起了什麽,臉上的神色又開始有些慌亂起來,但他還是沒回答我,隻是道:“大哥,你這樣攥著我,我怎麽看得清楚呀。”

我胃裏突然又湧得厲害,忙鬆開攥著他衣領的手。

流浪仔道:“大哥,你喝醉了?”

我捂著胸口,道:“別以為我喝了點酒,你就可以從我眼前跑掉,告訴你,老子從前,在學校拿過長跑冠軍的。”

酒醉了,吹起牛來半點也不臉紅。

其實,我那時攜起葉秀的纖纖細手,遊山玩水還行,要說體育運動嘛,根本就很少參加。

林皓就經常為此譏笑我,說我弱不禁風,典型的東亞病夫。

他有資本譏笑我,學校年年拿長跑冠軍的都是他。尤其是踢得一手好足球,每當進球的時候,他都會用力的振臂一呼,然後把那強壯有力的手化作繞指柔,衝觀眾台姿勢優雅的做個飛吻。球場周圍立時就會山呼海嘯,那些女生一個個興奮的搖著手臂跳躍著尖叫“耗子,耗子,我愛你,我就是大米!”叫得最凶的便是肖嬌。

但我卻不以為然,反唇相譏道,弱不禁風怎麽了?練那麽強壯幹嘛,我又不學人家打架鬥毆當混混。

流浪仔看著我柔弱醉酒的身子,臉上浮現一絲不經意的笑意,道:“我怎麽會跑呢。對了,把手機給我看看,我還真沒看清相片上那人。”

我把手機遞給他,道:“你給我好好看看,看清楚了,想好了再說話,我知道你一定認識他的。”

他道:“嗯。”

一邊看一邊走向亮處。

我卻彎下腰,“哇”的一聲,翻江倒海,終於嘔吐了出來。

等我嘔吐過,直起腰來,身邊卻沒了那流浪仔!

他竟拿起我的手機往拐角那邊跑了。

我真是糊塗,我怎麽可以相信他呢,我早該想到他走向亮處,其實就是要趁我不注意拿著我的手機逃走了。因為手機自己會發光,要看清上麵的圖片,越黑的地方越容易,亮處反倒更看不清了。

我忙一邊追趕,一邊大呼:“抓住他!”

媽的,問題沒回答我,反倒把我的手機帶走了,我豈能容得他逃走!

誰知,我肚裏雖不翻江倒海了,腳下卻有如踩在棉花上一樣輕飄飄的,根本跑不快,甚至還差點跌倒。

那喊聲,也因舌頭不靈活,沒能達到應有的分貝,並且含糊不清。

我又恨又急,卻拿他沒辦法,似乎隻有眼睜睜的看著他從我眼前逃之夭夭了。

媽的,這也許,就是人們常說的偷雞不成蝕把米。

可是,我偷雞了嗎?

我不過是想證實一下心中那一直折磨著我的想法。

我容易嗎?我錯了嗎?

我正一邊踉蹌著追趕,一邊幾乎瀕臨絕望的抱怨,流浪仔卻撞上了個人。

他也真是不走運。

上次撞上了我,這次撞上的卻是林皓!

林皓一個響亮的耳光打在流浪仔臉上,然後一腳狠狠的將他踹倒,嘴裏惡罵道:“媽的,敢撞我,沒長眼睛,還是想找死?!”

流浪仔痛得眼淚直流,一邊求饒,一邊在地上掙紮著要爬起來。

我的手機從他手裏滑落,重重的摔到一邊。

我喊道:“耗子,別讓他跑了。”

跌跌撞撞的趕了過去,很心疼的拾起我的手機。

林皓這才注意到我,問:“咦,改之,怎麽是你?你喝醉了,還是這手機真是你的?”

我道:“他搶了我的手機。唉,其實,其實也不是搶,是……”

我瞪著流浪仔,越說越說不清楚。

林皓道:“媽的,管他是搶還是偷,總之既拿了你的東西,又撞上了我,老子就不會輕易饒了他!”

話一說完,就逼上去,衝流浪仔又高高的揚起了巴掌。

流浪仔已掙紮著快要站起來,這時嚇得猛地跪倒,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求饒:“大哥,饒了我吧,我有眼不識泰山,我該打……”

邊說邊用巴掌一個勁的抽自己的臉。

這種人就是這樣,捉著要死了,放了就要飛。

我醉酒的內心裏隻有怒火,半點也不同情他。

林皓卻很是為自己的威懾力得意,居然很君子的收回了自己高高揚起的巴掌,又手抱在胸前,很滿足的享受著流浪仔瘋狂自虐的過程。

我卻無暇欣賞,我一把抓住流浪仔又要抽向自己的手,把手機伸到他眼前,狐假虎威的道:“媽的,少給老子演戲,老子不吃你這套。你現在給他子把眼睛睜大點,看清楚,你到底認不認識這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