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買通了寺院裏的敲鍾人,將日落時敲鍾的時間提前了一個小時。而女人們都沒什麽腦子,一聽到敲鍾了,便紛紛來到河邊,隻穿著短內衣、短**,撲通撲通跳進水裏。雖說是跳進水裏了後,但是和往常不同,天並沒有黑。”

“不會又是‘秋日火辣辣’吧?”

“她們往橋上一看,許多男人正站在上麵瞧著她們。她們雖然羞恥萬分,也無可奈何。據說一個個全都羞得臉紅紅的呢。”

“後來呢……”

“後來嘛,人們認識到,這是因為人隻要受習俗所惑,就會忘卻了根本原理,所以要多加小心才行!”

迷亭說:“先生所言甚是,小生受益匪淺。說到被習俗所惑的事,我也講一個吧。最近閱讀某刊物,就看到一篇描寫這樣的騙子的小說。假設我在這裏開了個書畫古董店,在店裏擺出大家的書畫以及名人使用過的畫具。當然不是贗品,全是地地道道的真貨,不折不扣的上品。既然是上品,自然價格都很貴。來了一位喜好書畫的顧客,問道:‘元信[39]的這幅畫多少錢?’我說:‘標價是六百元,就六百元吧!’顧客說:‘買倒是想買,隻是身上沒帶那麽多錢,真是可惜,隻好作罷。’”

“他肯定是這麽說的嗎?”主人總是說些人家不樂意聽的話。

迷亭警覺地回答:“差不多吧。這可是小說噢,就算是這麽說的吧。於是我說:‘錢不要緊。您要是喜歡,就拿去吧!’顧客猶豫地說:‘這怎麽行?’我十分豪爽地說:‘那就按月付款給我吧!月付可以細水長流,反正您今後也是我們的主顧……唉,您一點兒不用顧慮。那麽您月付十元怎麽樣?還是多的話,每月付五元也行。’後來我和顧客經三兩個回合的商議,最後以六百元的價格將狩野元信法眼[40]那幅畫賣給了他,不過是分期付款,每月十元。”

寒月說:“簡直就像泰晤士報的《百科全書》裏的故事呢。”

迷亭說:“《百科全書》裏的記載當然很準確,而我說的就不大確切了。下麵就要進入巧妙的欺騙的部分了。你們仔細聽我講。寒月,每月十元,你算算,六百元的話,要多少年才能還清?”

“當然是五年了。”

“的確是五年。不過,獨仙君,你認為五年的歲月,是長還是短呢?”

“一念萬年,萬年一念。說短也短,說不短也不短。”

“你說的什麽意思呀?是道歌[41]嗎?真是缺乏常識的道歌。且說五年當中每月付十元,就是說,對方隻要付款六十次即付清了。然而,這就是習慣的可怕之處。假如同一件事情重複做了六十次,那麽,第六十一次還想照例付款十元。第六十二次也想付款十元。就這樣六十二次,六十三次……隨著重複的次數增多,一到日子就想要付款十元,不然就難受。人似乎很聰明,但是有著拘泥於舊習而忘卻根本的大弱點,利用這種弱點,我便可以反反複複月月占到十元錢的便宜。”

“哈哈哈,不會吧!不至於健忘到這個地步吧?”

寒月一笑,主人微微正色道:

“唉,真有這種可能的。我就是每月寄款償還大學時期欠下的債,也不記賬,最後學校不讓我再寄了才發現。”主人把自己的醜事當成一般人共通的醜事講給眾人聽。

“瞧瞧,眼前不就有這種人嗎,可見是千真萬確的了!所以,聽了我剛才說發表的‘未來文明記’,嘲笑我是在說笑話的人,正是認為六十次可以還清的分月付款,卻付了一輩子也理所當然的家夥們。尤其是寒月、東風這樣缺乏經驗的青年,必須牢記我們這些前輩的話,千萬不要上當受騙!”

寒月說:“謹遵教誨!分月付款一定限於六十次。”

“喂,寒月君,看似在說笑話,其實都是至理名言喲!”獨仙衝著寒月說,“比如說,剛才苦沙彌兄和迷亭兄給你忠告:‘你沒跟對方打招呼,就擅自和別人結婚,有欠妥當,應該快到金田家去道歉。”

“恕我不能去道歉!如果是對方向我賠禮,另當別論,我可沒有那個興頭。”

“假如警察要你去道歉,你當如何?”

“那就更不會去了!”

“如果是大臣、貴族的命令,你怎麽辦?”

“那當然愈發的難以從命了。”

“你們瞧瞧看,和過去比起來,現代人發生了多麽大的變化!過去是隻要有權勢,便可為所欲為的時代,從今往後則是個縱然你有威嚴的權勢也無可奈何的人物輩出的時代了。當今世界已然變成了縱然是殿下還是閣下,都無法肆意妄為地淩駕於他人之上的社會了。說得極端些,如今,當權者權勢越大,被壓迫者就越感到不舒服,而奮起反抗的時代了。因此,如今與過去不同,是一個出現了正因為是有至高無上的官府才無可奈何的新氣象的時代。是過去的人難以置信的事情可以通行無阻的社會。世態人情的變遷真真是無法琢磨!迷亭君的《未來記》若說是笑談,也算是笑談,但是,若說它預見了未來前景,豈不是也發人深省嗎?”

迷亭說:“有幸遇到這般知音,我就非要把《未來記》的續篇講下去不可了。正如獨仙所說,今日世界,如果還想要靠著權勢耍威風,仗著二三百條竹槍橫行霸道,這就好比坐著轎子非要和火車賽跑的那些時代落伍者中的頑固家夥一樣。——比如不識時務的放閻王債的長範先生之流,所以,咱們隻要冷眼旁觀就是了。

“……不過,我的《未來記》關注的並非鼠目寸光的小事,而是與人類命運息息相關的社會現象。仔細審視時下的文明傾向,預卜不遠之未來的發展趨勢,便可得出結婚將成為不可能之事。諸位切莫驚慌!我說‘結婚將成為不可能’之事,其理由如下:如上所述,現今是以個性為中心的社會。從前的一家之主是男主人,一郡之主是郡守,一方之主是領主,除此以外的人幾乎沒有人格可言。縱使有,也不被承認。而今則天下大變,所有的人都主張起個性來,每個人仿佛都在說‘你是你,我是我!’二人在路上相遇,各自都在內心憤憤不平:‘你小子是人,我當然也是人!’互相敵視著擦肩而過。就這樣人人都變得強大了。

“因為人人都平等地變得強大了,也就等於人人都平等地變弱了。從別人已經不那麽容易加害於我這一點來看,每個人的確是強大了,然而,對別人不得隨意欺負這一點來看,個人的力量又明顯比以前弱了。變得強大人人都高興,而變得軟弱則無人喜歡。於是,一邊拚命固守自己的優勢,不讓他人侵犯秋毫,一邊強求擴大自己的弱點,哪怕是半根毫毛也要侵犯他人。這樣一來,人與人之間失去了空間,感覺活得辛苦了。正是由於人們都盡可能地膨脹自我,直到脹破,反而在苦惱中生存。由於太苦惱,便想方設法在人與人之間尋求空隙。人們就是如此的自作自受,煩惱不堪,他們琢磨出的第一個方案便是分居製。在日本,到山溝裏去瞧瞧,家家戶戶都是一大家子住在一個屋簷下。他們沒有想要主張的自我,即使有也不主張,也就相安無事,但是,對於今天的文明人來說,即使是親子之間,如不盡可能地伸張自我,就覺得吃了虧,因此,為了維持彼此的安寧,勢必分居。歐洲由於文明發達,比日本更早地實行了這一製度。即使有的同住的人家,兒子跟老子借錢也要付利息,像外人一樣付房租。正因為老子認可並尊重兒子的個性,才出現了如此良好風氣,這種良好風氣早晚也要傳到日本來的。”

“親族早已疏遠,親子今日分家,一直被壓抑的個性終於得到發展,隨著個性發展而產生的對個性的尊敬將無限地擴展下去,因此,倘若還未分居,就不可能舒心了。然而,在父子、兄弟都已分居的今天,再也沒有什麽人需要分居了,於是,考慮出了最後的方案,即夫妻分居。按現代人的觀點,因男女同居,而是夫妻,殊不知這是極大的誤判。按說要想同居,必須在性情上足夠相投才行。從前的夫妻,自不待言,是所謂‘異體同心’,看起來是夫妻二人,實質上不過是一個人罷了。因此才號稱什麽‘偕老同穴’,就是說,死了也化為一穴之狐,簡直野蠻之極。”

“今天這套可就行不通了。因為丈夫就是丈夫,妻子再怎麽說也是妻子。現今是為人妻者,都是在學校裏穿著燈籠裙褲,磨煉了強烈的個性,梳著西式發型嫁進門來的,自然不會對丈夫百依百順。而且,如果是對丈夫百依百順的妻子,那就不算是妻子,而是泥人了。越是賢惠夫人,個性就越是強得不得了;個性越強就和丈夫越是合不來;合不來,勢必和丈夫發生衝突。因此,有著賢妻頭銜者,定要從早到晚和丈夫鬧別扭。這雖然是順應時尚之事,但越是娶了個賢惠妻子,夫妻雙方的苦楚越是增多。夫妻之間就像水和油一般,形成了一道格格不入的隔斷,假如漸漸磨合,那隔斷保持著一定的平衡還要不要緊,但是,這水和油互相侵犯的話,家庭裏就會像大地震一般震動起來。由此,人們漸漸認識到了夫妻同居對於雙方都得不償失的道理……”

寒月說:“照你這麽說,夫妻就無法同住了?真令人擔心啊!”

迷亭說:“要分居,一定要分居,天下的夫妻都要分居。從前是同床共枕才是夫妻,但今後,同居的夫妻會被世人看作沒有做夫妻的資格。”

“依著你,我這樣的人就要被編入沒有資格的一群嘍!”寒月間不容發地問了個無趣的問題。

迷亭說:“你生在明治時代是幸運的!可我呢,能夠寫出《未來記》,可見頭腦超前於時代一兩步,所以,現在已經過起獨身生活了。人們胡亂猜測我這是因為失戀,然而,眼睛近視的人真是淺薄得可憐!這個先放一放,接下來談《未來記》吧!”

“那時,一位哲學家從天而降,宣布了一個破天荒的真理。其說是:人是具有個性的動物。消滅個性,其結果便會消滅人類。為了實現人生真正的意義,必須不惜任何代價保持並發展人的個性。拘泥於陋習,勉強自己踏入婚姻,是違背自然法則的野蠻風氣。姑且不談沒有個性的蒙昧時代,即使在文明昌盛的今日,依然縛於如此陋習,而不知反思,實為荒謬絕倫。”

“於此文明開化已達到鼎盛的今日,不應該有任何理由讓兩個個體以超出一般人的親密程度聯結在一起。盡管道理如此顯而易見,可一些缺乏教養的青年男女為一時卑劣的感情所驅使,隨意舉行新婚合巹之禮,此乃悖德失倫之行徑。吾等為了人道,為了文明,為了保護那些青年男女的個性,不能不竭盡全力抵製這種蠻風……”

“迷亭先生,我反對你的這種說法!”這時東風君“啪”的一聲拍了下膝蓋,以忍無可忍的語調說道,“依我看,要問這世上什麽最珍貴,沒有比愛與美更可寶貴的了。正是這愛與美使我們獲得慰藉,使我們更加完美,使我們生活幸福;正是這愛與美,使我們情操優美,品格聖潔,同情心淨化。因此,我們不論生在什麽時代、什麽地方,都不可能忘記這二者。二者在現實中,愛就化為夫妻關係,美就融入詩歌與音樂。因此我想,隻要人類還生存在地球上,夫妻關係與藝術就不會消亡。”

“不消亡固然不錯,然而,如現在的哲學家所說,婚姻要徹底消亡的,又有什麽辦法?隻好想開啦。你說藝術嗎?藝術當然也會落得和婚姻同樣的命運了。所謂個性發展,即是個性自由的意思吧?那麽,個性自由前提下的藝術豈不是沒有存在的可能了嗎?藝術的繁榮,不正是源於藝術家和欣賞者之間個性上的一致嗎?不管你是多麽了不起的新體詩人,不管你怎樣咬牙堅持,假如讀了你的詩,沒有一個人覺得有趣的話,那麽非常遺憾,除了你自己,再也不會有人欣賞你的新體詩了吧?任憑你創作多少篇《鴛鴦歌》也無濟於事,幸而你生在明治時期,才有那麽多人愛讀你的詩,不過……”

“哪有那麽多人看啊。”

“既然現在都沒有什麽讀者,那麽,到了文明高度發展的未來,就是說到了某位大哲學家橫空出世,提倡‘非婚論’時,就更不會有讀者了。並不是因為是你寫的才沒人看,而是因為人人都有自己獨特的個性,對別人的詩完全不感興趣的緣故。即便是現在,在英國已經出現了這種傾向。你看看現在英國小說家中最善於將人物性格鮮明地表現在作品中的梅瑞狄斯[42]的小說,還有喬伊斯[43]的小說就知道了,他們的讀者不是少得可憐嗎?這也難怪。然而,那種作品,隻有具備那種個性的人才會感興趣的,有什麽辦法?這種傾向逐漸發展到了婚姻成為不道德之事的時候,藝術也同樣徹底消亡了。對吧?到了你寫的詩文我看不懂,我寫的詩文你也看不懂的那一天,你我之間還有什麽藝術可言呢!”

東風說:“說得倒也是。不過,憑我的直覺,好像並非如此。”

迷亭說:“你直覺並非如此;而我則是曲覺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