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出於鞏固封建統治的目的,兩朝統治者對學校教育都十分重視,強調學校教育對於選拔人才的重要作用,甚至曾一度規定學校畢業可以直接授官。因此,在教育體製上基本承襲了前朝,並進一步規範和完善了前朝製度,使其教育體製更趨完備。總體來說,明清時期的學校體係基本一致,分成官學和私學兩大部分。官學又分中央官學和地方官學;私學主要是以從事啟蒙教育為主的學塾。除此之外,書院和社學也是明清時期學校體係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兩部分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時期其辦學性質會有所不同,經常是官私並舉的狀態居多,反映了當時統治者既想通過官辦方式來實現對學校教育的控製,又無力全麵控製,不得不借用民間力量辦學的無奈。
一、縣學
就明清時期經濟條件並不算發達的義烏而言,作為地方官學的縣學雖比前朝各代有所擴展和進步,地方官員也多半竭盡所能,但由於經濟實力所限,縣學的發展始終舉步維艱,勉強支撐,所幸縣學的文脈始終不曾中斷。
據《義烏縣誌》記載,明洪武三年(1370年),明王朝初定天下,就在中央政府正式下詔開科舉的同一年,義烏知縣張永誠也依詔令繼續開設縣學,因原先的廟學之門廡和明倫堂等因年久失修而傾頹,不得不重新翻建。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教諭張複祖將學宮舊廨廟向西十步處的樂育堂改建為明倫堂,作為給學生會講的場所。到了建文二年(1400年),知縣吳祐修又在明倫堂前的左右兩側建設齋舍,有忠孝、尊賢二堂,隻有學門仍是舊之所存。到正統六、七年(1441—1442年),知縣劉同重修了縣學的戟門、明倫堂、學門、齋廚等,使縣學規製重新恢複至先前的水平。弘治十六年(1503年)和正德元年(1505年),知縣呂盛與知縣洪通相繼重新修砌。正德十三年(1518年),清軍禦史吳華將縣學遷至縣治西北繡湖濱宋元滿心寺故址(今義烏四中)。嘉靖十年(1531年),知縣馬致遠奉詔修建敬一亭;嘉靖十四年(1535年),署事通判汪昉重修廟學齋廡;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知縣汪道昆重新修葺縣學;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知縣曹棻又移儒學門,署事推官王楨重建明倫堂;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署事同知張書紳重修廟學廟門及兩齋。萬曆七年(1579年),知縣範俊重修先師廟、明倫堂、敬一亭、尊經閣等;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文廟梁柱傾頹,知縣周士英命人修葺如舊。之後,又被流寇毀壞了大半。
清順治七年(1650年),署事推官徐振儒建廟門七間;順治九年(1652年),知縣宋雲梯又重建明倫堂;順治十六年(1659年),知縣郝麟生、教諭徐宏彰重建先師廟。康熙七年(1668年),知縣孫家棟、教諭譚觀成重建西廡;康熙十年(1671年),廟門因蟲蛀腐朽將傾,知縣於漣、教諭譚觀成捐款重建,並新建了更衣所、宰牲房;康熙十一年(1672年),知縣於漣複建崇聖、名宦、鄉賢三祠;康熙十九年(1680年),先師廟倒塌,知縣辛國隆與教諭閔圻申、訓導王業澄重修先師廟;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知縣辛國隆、教諭吳觀垣、訓導董奕相捐款修葺了先師廟及崇聖公祠、明倫堂,吳觀恒與董奕相還捐製了先師神龕;康熙三十年(1691年),知縣王廷曾、教諭邱克承捐款修葺了廟學。乾隆十六年(1751年),貢生楊德修帶頭捐百金修複明倫堂;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知縣趙宏信、教諭王力鼇、訓導許煜及同鄉毛巨翮、陳麟祥共同捐款重修了文廟;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知縣謝惇、傅國相、署縣曹署卿重建明倫堂、謁聖門、學門、欞星門圍垣;乾隆六十年(1795年),鄉人陳鵬祥、楊兆青、陳德廣各捐出百金,增修大成殿、戟門、兩廡椽瓦階石。嘉慶六年(1801年),知縣諸自穀捐百金,同教諭程瑜、訓導李錫齡重修圍垣。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各府州縣接到諭令開設學堂,舊有的書院、義學、社學一律改為中西兼習的學堂,縣學隨之消亡。
二、書院
書院是明清時期地方官學以外最重要的教育機構。與唐宋時期的書院以名師宿儒講經授徒,開展學術研究不同,經元代的“書院官學化”影響,明清時期書院的設置目的發生了一些變化,除有些書院依然保持了學者獨立治學的精神,屬研究型學術場所,學者在則書院興、學者去則書院廢,特別是進入清代,大部分都是地方官紳為舉業而設,屬教學型的學堂,有些甚至與社學或義學的功能相似,這些書院多半淪為了八股取士的預備場所。盡管如此,就數量而言,明代仍是義烏書院發展最盛的時期,清代開始走向衰退。
蜀山書舍,初建時間不詳。明代洪武年間(1368—1398年)由樓宗遠重建,位於縣南四十五裏。據金涓於洪武四年(1371年)《題蜀山樵唱後序》記載,楊君仲齊“徘徊於蜀山之間,擇林穀之幽,竹石之美,僦法興精舍小樓,為修讀之計,感激奮勵,刻苦自持,不與事接”。
釜山書院,為明代洪武十年(1377年)宋濂所建。據嘉慶縣誌記載,五代後周太祖廣順年間(951—953年),宋濂始祖宋榮自吳興遷往義烏縣西的釜山下。後世屢次遷至根溪口宋村、金華潛溪,至宋濂一世遷浦江青羅山下。明洪武十年(1377年),宋濂“以翰林學士承旨歸於岩下,建書院以誨宗族,額曰‘釜山書院’”。
杜門書院,為明代洪武二十二至二十三年(1389—1390年)間傅藻所建。他在為官多年,告老還鄉後,在縣城北50裏處的夜珠園建起了一座書院,取名“杜門書院”,意為“杜門謝客,專心讀書”。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傅藻因病去世,與其妻吳氏合葬於杜門的台門山。
齊山精舍,為明代成化末年由王汶所建。成化十四年(1478年)王汶登進士第,授中書舍人,當官三年後便謝病而歸,在齊山下築精舍,準備以畢生精力潛心誦讀累世經書,一時間到齊山精舍遊學的人日眾,世人皆稱其為“齊山先生”。弘治元年(1488年),王汶與翰林簡討陳獻章同被征召,雖力辭不赴,第二年才赴任,但未抵京師便病亡,書舍也因此荒廢。
鍾山書院,為明代虞守隨所建,位於縣東三十裏華溪鮑寺,確切創建年份不詳。明正德九年(1514年)虞守隨登進士,即授四川道禦史。因父親去世,他回鄉守孝,在父親墓旁建房,辟為鍾山書院。他的弟子聞訊,紛紛從各處匯聚於他身邊。虞守隨對弟子們不分親疏遠近,一律諄諄教誨,因而聲名遠播。
純吾書院,為明代嘉慶三十七年(1558年)虞懷忠所建。虞懷忠中進士前,曾因鄉試中舉,無意仕途,創建純吾書院於華溪鄭山頭,講經授徒。
葛仙書院和石樓書院雖無從考證創辦年份和何人所建,但在萬曆及崇禎《義烏縣誌》的“八鄉圖”中均標有這兩所書院,可見在當時是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的。葛仙書院位於縣南五十裏倍磊葛仙與倍磊塘之間,葛仙屏以北。石樓書院位於縣東二十五裏縉雲鄉六都石樓山南偏西。
繡湖書院,曾屢次重建,始建於何年已無從考證。據稱最初是明代建於繡湖西岸俞公堤上的“繡湖學社”,後改為“繡湖書院”。明崇禎《義烏縣誌》記載,“繡湖書院共樓堂、廂房十二間,俱廢”。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修建繡湖書院,揚州彥捐二都花園後田五畝零。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知縣黃元煒捐建繡湖書院,位於治西繡湖濱俞公堤原址上。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左書齋十楹圯於水,餘多坍塌。嘉慶六年(1801年),改山長幾席為文昌宮。七年(1802年),知縣諸自穀捐七十金,築左右書齋屏牆。
紫陽書院,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由朱氏裔孫興建。書院位於十九都清溪,名曰紫陽。書院後立寢廟三間,供朱文公像,前築門樓三間,東西兩廡十間,共有各式房間十六間,前有供祭祀塘,曲水環繞,後亦有水,映帶回護。
伯寅書院,創辦年份無考,位於縣西黃山村。
三、社學
社學是明清時期以地方官府出資辦學為主的一種重要學堂形式。社學雖始於元代,但在義烏,社學真正的興盛在明清。明太祖朱元璋在恢複國子監及府州縣學之後,發覺“鄉村之民,未睹教化”,於是,沿襲元製,倡興社學,於明洪武八年(1375年)下詔恢複設立社學,延請秀士擔任教師,教授民間子弟。當時義烏設有社學30所。明正統元年(1436年),令各處縣官嚴督社學,不許廢弛,俊秀者許補生員。
明天順六年(1462年),敕諭:古者鄉閭裏巷莫不有學,即今社學是也。凡提督去處,即今有司每鄉每裏俱設社學,擇立師範,明設教條,以教人之子弟,年一考校,擇取勤效,仍免為師之人差役。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官府規定必須立社學、訪明師,民間幼童凡是年齡在15歲以下者,都必須送入學校讀書,講習冠婚喪祭之禮。
崇禎十一年(1638年),當時的義烏知縣熊人霖正式確立義烏的九大社學,總稱為“龍門大社”,分別為繡湖、青岩、石樓、講岩、稠岩、五雲、釣岩、雲黃、仙屏。
四、學塾和義學
各類學塾是明清時期義烏基礎教育的主要形式,也是民間辦學的主要形式,遍及城鄉。據記載,明朝龔壽“篤信義,開義塾,訓後學,以實踐勉人,學者稱為華川先生”。龔釗“建祠堂,葺宗譜,立書院,著家規”,此書院實為供同族子弟上學的族塾。崇禎年間,華溪裏人虞奕藝“隱居武岩,課子授徒,學者從之”。
順治初年(1644—1646年),南宋名儒何基的後裔自金華後溪遷徙於義烏愛溪(今廿三裏何宅),於何氏家廟西邊空餘地上,創建了西園書屋。
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知縣沈曾純建義學於朝陽門內;雍正年間(公元1723—1735年),知縣韓慧基重修義學。據清雍正四年(1726年)《韓慧基重修義學記》記載,“在朝陽門內之金山嶺,地最高曠,一披覽間,山川秀色盡歸襟袖,信讀書窮理處也。為屋凡三進,東西廊各十,捐俸延師授徒,其中一時稱盛。曆今二十餘年,屋皆傾圮,惟台後進僅存,惜未克因舊而即新之。姑借他所,敦請師傅以教貧士。然沈侯創始之功,不可忘也”。“府庠生陳雲荃於大陳村創建書院,名曰漱芳,捐田二十餘畝。嗣後邑庠生陳恪等亦輔捐田畝,共額糧一兩八錢零,糧戶即編名‘陳義學’,以示無改易也”。“歲收其入為延師之費,餘以給膏火,俾貧苦者入而習業,每朔望宣講聖諭,即童蒙鹹令聚而敬聽之。”其名為漱芳書院,實為義學。
據《環山堂記》載,清隱士劉元震居郭外五裏青岩山之石門,“歲癸卯(1843年),擇地之偏,成室數楹。中構一堂,聚族之兄弟子侄講學論文於其間”。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陳君元聘塾師建陳氏私塾,位稠西分水塘,教子學習。稠北柳村有東山家塾,門匾及校舍遺址至今尚存”。
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吳鬱文在平疇龍門寺創辦延陵書院。延陵書院名為書院,實際上為私塾性質,初有蒙童十名,由吳鬱文親自授課。宣統元年(1909年)遷往平疇村堅常祠堂。民國2年(1913年),改辦為私立萃英高等小學。
這些隻是明清時期有關學塾和義學的一些記載,實際在民間還有更多的各類學塾和義學,是義烏民間初級教育的生力軍。
五、新式學堂
清末西學東漸,一方麵戊戌變法提倡新學,另一方麵清廷也廢科舉、興學堂,義烏有識之士力盡其能,創辦官、私新式學堂,主要是初等和高等小學堂,部分學塾也先後改為小學堂,但由於義烏學堂數量不多,經費和師資不足,不能滿足學生上學的要求,因此私塾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仍與學堂並存。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石溪(西鄉石塔)人吳源出資創辦了義烏第一所具有西方新學性質的學校——民義學堂,並自任教師,成為義烏新學開端的標誌。
光緒三十年(1904年)三月,陳虹如(即玉梁)倡議,改繡湖書院為“義烏官立繡湖高等小學堂”。民國二年(1913年),該校又改稱“縣立第一高等小學校”。至這一年清廷下令廢科舉興學堂,義烏人創辦的學堂已有5所。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有5所學堂立案。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縣官立初等小學堂創辦,設於稠城北隅,租金氏宗祠為校舍;民國三年(1914年),該校改稱為“義烏縣立模範初等小學校”。據宣統元年(1909年)11月的《浙江教育官報》第十一期《光緒三十四年全省學務統計總表》公布,至當年,義烏有官立高等學堂1所,二等學堂19所,初等小學堂5所,在校學生1020人。
宣統元年(1909年),縣教育會成立。之後的三年間,雖然清政府已奄奄一息,但仍有多達21所學堂立案。
據《民國18年浙江省學校通訊》記載,至清末,義烏各等級學堂共有64所,其中高等小學堂1所,兩等小學堂20所,初等小學堂43所。隨著城鄉小學教育網點的形成和和冬學的興起,直到民國30年(1941年)義烏縣政府教育科倡議廢止所有私塾,改辦國民學校以後,學塾的教育形式才完全被學校所代替。
六、成人識字學塾
在新式教育思想的影響下,清政府也開始注重成人教育,特別是對農民的教育。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清廷諭令各州縣城鎮人口滿1萬以上者應設簡易識字學塾1所。是年,義烏簡易識字學塾創辦。宣統元年(1909年),學部公布《簡易識字學塾章程》,定出推行識字學塾的步驟。據此,縣內又增設簡易識字學塾4所,組織年長失學者入學,規定每日上課3小時,分日夜班教學,有一年畢業與二年畢業兩種學製。當時,義烏有一種叫《四言雜字》的讀本,有穀米豆麥、柴炭蠟燭等內容供民眾識字教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