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前教育

中國傳統的學前兒童教育一直是以家庭作為施教場所的,嚴格地說,學前兒童的教育並未納入教育體係中。清末,雖設有“蒙養院”,但實際是以蒙養院輔助家庭教育,而且也並未被列入學製係統。在當時,外國傳教士辦學堂設有附屬的蒙養院,開了風氣之先。直到1922年頒布的“壬戌學製”,才把幼稚園正式納入學製係統,對學前教育的發展起到了劃時代的推動作用。

1923年,遵照浙江省教育廳令,義烏縣籌設了縣立幼稚園,附設於縣立女子高等小學。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幼稚園規程》,縣立幼稚園設有常識、唱歌、遊戲、故事、童謠等課程,教養員還自編故事、兒歌等,開展多種形式的自辦教育活動。不過,這個幼稚園僅維持了三年就停辦了。1928年,義烏曾設立兒童教養團,專門收容各地流落本地的兒童,該教養團在收容職能之餘,也開展對收容兒童的啟蒙教育。

二、小學教育

清末浙江的新學運動,開明紳商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在民國初期,隨著新式教育的進一步發展,主要依靠的是知識界、教育界自身的力量。特別是受西方資產階級和民主思想影響的歸國留學人員及經曆五四運動洗禮的青年學生,是推動教育改革的核心力量。他們積極宣傳資產階級新教育,創辦各種學界刊物,使新教育從宣傳到實施,逐步深入。

義烏的開明人士也盡其所能創辦西式學堂,奠定了現代教育的基礎。從民國初年開始籌備推行初小4年義務教育和國民教育,興辦免費的短期小學開始,義烏的小學教育迅速發展起來,它得益於民國政府的大力倡導和義務教育的積極推行,也得益於民間捐資辦學之風的盛行。

清末至民國時期義烏的小學教育大致經曆了三個階段。

1、清末新式小學堂的興起

晚清時期,舊式私塾和書院仍星羅棋布。在甲午戰爭的刺激和光緒維新的影響之下,新式學堂在全國各地大量湧現,傳統的書院、學塾等舊式學堂紛紛改為新式學堂。在此背景之下,義烏的有識之士也開始學習西方教育,大膽創辦西式學堂。1900年吳源出資創辦的“民義學堂”便是肇始。

新式學堂在教學內容上突破傳統經學的束縛,增加了西學和實學課程,也不再以探求儒家義理和追求科名仕宦為目標,而是致力於培養近代社會所需的各類人才。至此,中國教育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1901年,清政府頒布“興學詔書”,鼓勵各地興辦學堂。各省均設大學堂,各府及直隸州設中學堂,各州、縣設小學堂,並多設蒙養學堂。1905年,在袁世凱、張之洞等封疆大臣的奏請下,清政府更是下令廢止延續了1300多年的封建科舉製度。這使得以服務於科舉考試為主要目的各類舊式學堂失去了其存在的意義,因而走向沒落,紛紛轉型。晚清新政也開始正式采用西式學製來規範各級學校,使各類新式學堂學習西學的內容也更為廣泛。

1905年,由義烏人所創辦的西式學堂已有5所,至清朝統治結束的1911年,義烏的各等學堂就達到了64所,初步奠定了義烏現代教育的基石。雖然如此,這些學堂絕大多數都是在原先書院、學塾舊址及宗祠等基礎上創辦、改辦的,大多依靠賢田、常產和私人捐款來維持學校的教學。

據記載,清末民初的義烏有官立高等小學堂1所,兩等小學堂20所和初等小學堂有43所。

2、民國初、中期小學的迅猛發展

1912年,孫中山在南京就任民國臨時大總統,任命蔡元培為教育總長,進而臨時政府教育部正式成立。1912年7月10日至8月10日臨時政府教育部主持召開全國臨時教育會議,會議就民國教育方針進行了廣泛的討論,最後確定為:“注重道德教育,以實利教育、國民教育輔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同年,浙江省教育司根據南京臨時政府教育部頒布的《普通教育暫行辦法》和《小學校令》擬定《對於小學教育的辦法》,對小學的設置、學籍、宗旨、課程作了更詳盡的規定。是年,各地小學數量迅速增加。

當時的政局相對穩定,國民政府推出了一係列積極有意義的教育政策,教育投入也逐年增加,各級教育行政機構日趨完善,教育管理製度逐步健全,並開始推行義務教育,鼓勵農村適齡兒童接受教育,提倡男女同校等。同時,各地方設教育科,規定學堂改成學校,私人辦學遍地開花,公辦學校也陸續興起。

義烏教育事業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從1912年到1913年,縣政府一連創辦5所縣立高等小學,大批私塾被改良為現代學校。私立繡川等17所初等小學相繼創立,義烏縣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縣立高等小學相繼成立。其中縣立高等第一小學校的前身是1904年由繡湖書院改稱的“義烏官立繡湖高等小學堂”。第二、三、四、五縣立高等小學分別設立在廿三裏、田心、上溪、蘇溪。此外,還有私立萃英、肅田2所高等小學和聚奎等46所私立初等學校陸續創辦。

隨著教育改革的推進,教育界要求推行義務教育的呼聲更加強烈。1914年12月,教育部在《整理教育方案》中提出,“厲行強迫教育而國強”,建議大總統以命令宣示,“確定初等小學4年為義務教育”。1915年1月,袁世凱以大總統名義頒布《特定教育綱要》,要求各省製定規劃,分年籌備推動義務教育。1916年的《國民學校令》規定,將初等小學校改名為國民小學,實施初等小學4年義務教育。根據民國政府的決定,1916年浙江省開始著手準備,計劃到1925年,每個鄉鎮普設國民小學1所,並具體核定各縣應增的學校數量。這一時期,女子教育也得到了一定的發展。1918年,義烏縣立女子高等小學校創辦,內設女子初等小學校,地點在稠城趕婆橋龔氏宗祠。至1921年,義烏全縣已有國民學校231所,其中初等小學214所,高等小學17所,在校生11048人。

1928年,政府公布《小學暫行條例》推廣鄉村小學。同年,義烏縣立女子高等小學並入縣立第一高等學校,打破了男女不可同校的曆史,兩性教育差別繼續縮小。1929年,為了解決農村適齡兒童入學率較低的狀況,教育部門決定分三期推行鄉村義務教育,“每村裏至少須初級小學1所”。1932年,政府下令整頓改良私塾,並對改良的私塾實行獎勵,此舉既有助於義務教育的實施,也擴大了實施義務教育的教師隊伍,減輕了政府辦學的壓力。經過私塾改良,義烏有縣立完全小學5所,區立1所,私立完全小學20所,私立小學254所,在校生15678人,其中女生為2223人,入學率達到了37.4%。

1935年,為切實執行義務教育,義烏又辦起16所短期小學,22個附設短期小學班,還在人口稀疏、地處偏僻的鄉村,建立一年製短期小學54所,以補充義務教育。截至1937年,義烏初等教育已形成縣立、區立、鄉鎮立和私立四類學校,有普通小學274所,改良私塾161所,一年製短期小學54所,教會小學1所,共計各類學校490所。

1940年,國民政府為加強統治,推行“新縣製”,將“管、教、養、衛合一”的基本精神灌注於教育,國民教育製應運而生。這是一種融合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家庭教育為一體的教育形式。國民教育實施綱領規定,各鄉(鎮)設立中心小學,每保設立一所國民學校,學校設民教部,開辦成人班和婦女班,補習文化。自此,義務教育與民眾補習教育合二為一,實行政教合一,初等教育進入了國民教育時期。

3、戰時小學教育的艱難圖存

抗日戰爭初期,義烏作為後方,雖然經常遭遇日機轟炸,但從敵占區返鄉的義烏籍教育人士聯手當地教育界人士,依然通過興教開展抗日不止,相繼創辦了多所戰時補習學校。

1941年,縣教育局編製《義烏縣普及國民教育分期實施辦法》,計劃分三期,至1945年達到每個鄉鎮設一所中心學校,每保設一所國民學習的目標,但1942年5月,日寇入侵,義烏淪陷,不少學校被占,有的學舍被炸,學校被迫停辦,教育事業遭到嚴重摧殘。據史料記載,日軍侵占義烏期間,境內共264所各級小學遭受日軍不同程度的破壞。同時,百姓群策群力,許多鄉村小學仍積極舉辦戰時民眾學校、民眾補習班等,既宣傳抗日又開展識字教育。下半年,義烏開始實施戰時教育計劃,教育界愛國人士力克重重困難,堅持辦學,繼續致力於國民教育。

1943年,國民教育的重心是督促因日寇侵占而停課的學校盡快複課,並設法將學校遷離敵占區,繼續複校。在督促學校複課的同時,鼓動未設立鄉鎮中心學校、國民學校的鄉鎮籌設或改設。到1944年下半年,義烏全縣鄉鎮中心學校24所,國民學校90所,私立小學5所,在校學生為12163人。

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國民教育進一步得以推進,實施《國民學校法》,全縣各鄉鎮中心校、代用中心學校一律改為鄉鎮中心國民學校,要求每鄉鎮有一所中心學校,辦有高、初兩級小學;每保有一所保國民學校,隻辦初級小學。

1946年初,省立金華師範遷至義烏佛堂鎮,並設有附屬小學。下半年,縣府成立“強迫入學委員會”,由縣長任主任委員、教育科長任副主任委員。各鄉鎮也任命相應的“強迫入學委員”,負責調查學齡兒童人數。開學時,由保甲長會同校長通知到戶,強令兒童上學。

據1947年的戶口統計,全縣有學齡兒童44548人,在校兒童28019人,失學兒童16529人,學齡兒童入學率達到了62.9%。1948年,全縣共有鄉鎮中心國民學校37所,保國民學校307所,私立完小12所,初小2所,達到了每個鄉鎮一所中心學校、二個保一所國民學校的水平。至1949年上半年,義烏縣共有小學383所,其中12所私立完全小學,38所鄉(鎮)中心國民學校,333所保國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