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學內容的演變,充分反映了政府和教育管理者對於教育方針的理解和執行。伴隨著自清末開始的曆次學製改革和民國中期後實施的黨化教育,學校的教學內容也一直在不斷的調整和變化中。
清末《壬寅·癸卯學製》學製頒布以前,義烏的各類學塾和學堂與全國一樣,在課程設置上都是各自為政,差異極大,但基本上以沿襲傳統中國教育內容為主,少有現代課程,與實業相關的課程則更少。1903年《奏定學堂章程》頒布後,規定初等小學堂學製五年,課程設修身、讀經講經、中國文學、算術、曆史、地理、格致、體操等,圖畫、音樂、手工等屬於隨意科,可視師資情況開設。高等小學堂學製四年,課程設修身、讀經講經、中國文學、算術、中國曆史、地理、格致、圖畫、體操等,手工、農業、商業等科視地方情勢加設。顯然,這一課程設置還是突出了讀經修身的地位,體現了“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教育方針,特別是實業教育幾乎無地位可言。
值得一提的是,清末教育宗旨中注重“尚武”,因此,規定小學堂開設體操課,目的是鍛煉身體,促進發育,使身手敏捷,精神暢快,培養“忠君”及“服從”的道德品質。在具體教學中,初等小學堂體操課以遊戲為主。高等小學堂體操課分普通課和兵式操,以兵式體操為主。但義烏各學堂由於師資缺乏,體操課往往無法開展。此外,書法在清末被列為中小學堂的必修科,當時各類小學堂每日都有描紅、臨帖課,與圖畫、音樂等隨意科相比,顯得更為嚴格規範。
1912年,民國政府提出“注重道德教育,以實利教育、軍國民教育輔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教育方針。在“壬子癸醜學製”的《小學校令》中,把小學的教育方針定為“培養兒童道德之基礎,並授以生活必需之知識和技能”。在這一方針指導下,《普通教育暫行課程標準》規定初等小學設修身、國文、算術、手工、圖畫、唱歌、體操等7科,女子加設縫紉;高等小學課程設修身、國文、算術、曆史、地理、理科、手工、圖畫、體操等9科,男子加設農業,女子加設縫紉,有些學校還有加設英語課。這一學製最大的特點是廢除了讀經講經科,強化手工科,並開始注重職業教育課程。
時任民國首任教育總長的蔡元培提出要將“美感教育”列入教育宗旨之列。強調學校不僅要注重對學生的智力訓練,也應注意情感陶冶和意誌培養,對道德教育具有輔助作用,改變傳統教育中死讀書的傾向。因此,對美育教育的重視程度空前提高,將書法課納入國文教學,而將音樂、圖畫科單設,分別講授平易之單音唱歌、簡單形體。在義烏的學校教育中,書法一直受到重視,但音樂、美術卻長期作為附屬科,沒有得到充分重視。
同時,在“壬子癸醜學製”中,“軍國民教育”也是教育宗旨中重要的組成部分,體現在教學上,則要求通過兵操、軍訓等途徑,以“行舉國皆兵之製”,除了達到增進體質和掌握軍事技能,還賦予其豐富的精神內涵和道德價值,擺脫東亞病夫的屈辱,這與當時國家條件下富國強兵的時代主題是相一致的。因此,浙江省教育會於1915年9月決定,每學年的10月、11月以及翌年的4月、5月,分別舉行省會中等學校聯合會操,後逐漸發起全省中等學校聯合運動會,把體育活動進一步推向各地。在義烏,學校也設體操課,初等小學堂仍以遊戲為主,逐漸加入普通體操;高等小學堂則授普通體操,男生加授兵式體操。但由於受師資力量的限製,教師多由其他學科教員兼任,教學比較鬆散。
1922年,在五四運動倡導的“民主”和“科學”的精神影響下,民國政府再次修改學製,重在體現平民教育精神,體現適應社會需要和注重個性發展。在具體操作上則較多地受到美國實用教育主義的影響。1924年,義烏縣教育局下令全縣各校一律實行1922年修改的新學製,同時對課程作重大調整。初級小學廢止修身科,增加社會、自然、公民、衛生科,改國文為國語,改文言文為語體文;手工、圖畫改為工用藝術、形象藝術;體操課則改稱體育課,取消兵式體操,教學內容以球類、田徑、遊戲為主,教學開始走向規範。授課時間則改為以分鍾計。如初級小學前兩年每周至少1080分鍾,後兩年至少1260分鍾,高年級每周至少1440分鍾。每節課的授課時間有30分鍾、45分鍾、60分鍾等多種,同時還規定了每科占總時數的百分比。
1927年,國民黨政府基於對其政權控製的考慮,開啟了政治對教育的入侵,提出推行“黨化教育”,並在1928年將“黨化教育”具體化,將國民黨的意識形態作為學校課程和教學活動的指導思想。當時的初小和高小均設三民主義科、童子軍科,不久合兩科為黨義課,著重講解三民主義科的基本理論。1929年,按照教育部《小學課程暫行標準》,將小學的一、二年級分為低年級,三、四年級分為中年級,五、六年級分為高年級。課程上,將公民改為黨義課,工用藝術改為工作科,形象藝術改為美術科,將曆史、地理、衛生3科改為社會科。共設黨義、國語、社會、自然、算術、工作、美術、體育、音樂等9科。同年,教育部還頒行了《初級中學暫行課程標準》,在浙江全省遵照試行,將課程標準實行學分製。
在美育教學方麵,義烏縣立初級中學創辦招生時就將圖畫、音樂列為12門必修課之中。1931年,為了提高師範教師的質量,縣立中學附設的簡師班,還設有書法、美術、音樂、體育為必修課。縣立中學、私立中國中學都設有藝術教育教研組。不過,限於師資力量、教材設備條件,再加上戰亂的影響,教學執行情況並不理想。在體育方麵,全縣各小學貫徹教育部小學體育實施方案。為促進兒童肌體之發育,培養兒童良好的國體道德和習慣,體育課按年級不同,授於各種不同體育活動。
1931年,教育部又重新公布修改後的課程標準,浙江省也相應對課程設置作了調整。小學課程修改為:取消黨義課,其內容融入國語、社會和自然等科中,另設公民訓練科;把社會、自然兩科的衛生部分劃出單設衛生科;改工作科為勞作科,內容有家事、校事、農事、工藝四項。初中課程修改為:英語定為3年課程,取消選修辦法;改工藝科為勞作科,增加教學時數,取消選修職業科目;將黨義課改為公民科,內容除黨義外,增加道德、政治、經濟等內容;自然科分別定為為植物、動物、化學、物理4科。各科取消學分製,改為時數製。不過,根據1934年的義烏農村小學報告,在義烏的一些鄉村小學,課程表隻是掛在教室裏的點綴,體育、美術、音樂、勞作等科並沒有真正開展教學,有的連課程表也沒有,其教學與過去的學塾無異。
1934年,教育部頒令建立童子軍,要求“中國童子軍之組織,足以養成智仁勇兼備之青年”。童子軍以“智仁勇”為最高標準,培養兒童刻苦耐勞的精神,雄壯健全的體魄,基本謀生的技能。訓練的內容有紀律、操法、禮節、救護、救火、露營、旗語、偵察、記號聯絡等等。小學列童子軍為課外作業,中學為必修科,修習三年。義烏縣立初級中學、私立君毅中學、私立樹德中學、私立中國中學、縣立繡湖小學、縣立蘇溪小學、私立繡川小學和縣立簡易師範都有童子軍團,經常開展日行一善、遠足、故事比賽,雙手萬能比賽及紀律、操練等。至1947年,浙江省共舉行過6次童子軍檢閱,義烏縣組隊參加過3次。
1935年至1939年,義烏為補充義務教育的不足,開辦了一批一年製的短期小學,其他學校仍實行“四·二”製。1936年,中小學體育與音樂合並為唱遊科。
1940年,國民政府開始推行國民教育製度,將義務教育和民眾教育融為一體,初等教育進入國民教育時期,各校設立民教部,除了學童的義務教育,還開辦成人班和婦女班,為成年人補習文化。1942年義烏淪陷,實行戰時教育方針,學校時停時辦,很多學校被迫停課,有的遷校辦學,各校的學製和課程也不盡相同。為適應戰時需要,除國語、算術、常識外,有的學校還增加戰時消息、鄉土教材、防空防毒常識、救護技能等知識的教學。中學體育則遵照省教育廳《實施國防體育綱要》,在體育科中增加了投彈、登山等內容並進行防空、防火、防彈、防毒的“四防”練習。1943年第二學期,根據教育部令,將初級小學國語、常識各冊課本,高級小學國語、公民、曆史、地理4科的第一冊課本,以及初級中學公民、國文、曆史、地理4科的第一冊課本均采用全國統一教材,其餘課本則暫時沿用以前各書局根據1936年的課程標準編印的版本。
1945年抗戰勝利後,唱遊科恢複為體育和音樂兩科,圖畫科改為美術科。隨著縣立初級中學附設簡師班學生的畢業,教師專業化水準和整體素質明顯提高,學校的美術、音樂等美育課程得到較好的發展。據當時關於學校藝術教育部分記載,城區及廿三裏、蘇溪、上溪等13所學校音樂、體育、美術得以教學正常。初中的英語科被改為必修課,並增設了女生體育科。
1948年,浙江全省開始實施教育部頒發的《小學課程第二次修訂標準》,初小設公民訓練、音樂、體育、國語、算術、常識、美術、勞作等8科;高小設公民訓練、音樂、體育、國語、算術、社會、自然、美術、勞作等9科。1949年,小學學製沿襲“四·二”製,廢除了公民、童子軍、軍訓等課程,設語文、算術、曆史、地理、自然、體育、勞作、美術等課,附加政治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