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下屬,受領導的委派去處理工作是理所當然的事。
其中有些工作合情合理,順理成章,符合實際,容易完成。但也會遇到一些棘手的問題,包括領導分配得不合理或不符合實際的工作。由於領導觀察問題的方法不同,對問題了解的角度和深度不同,因此,在工作指揮上難免會出現一些差錯。但是,由於他還認識不到其錯誤性,他可能仍會繼續責成下級去做這些本來就錯誤的工作。
在這種情況下,下屬就很難辦了。不辦吧,會惹得領導不高興,認為你不聽話;辦吧,又不符合實際。這就需要下屬動一番腦子了。
領導不恰當的指令很多,比如,有的下屬在工作中發生一點紕漏,本來事情不大,但領導聽了個別人片麵的匯報,就認為不得了了,非從重處理不可,於是委派秘書或辦公室主任、人事科長等人去具體辦理。領導的意圖是要給這位下屬記大過等行政處分,這樣辦,顯然過重。該同誌有些冤枉,其他群眾也會有看法,起不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對於這種情況,可采取批評從嚴、處理從寬的辦法。對其嚴肅批評,令其做出深刻的檢討,以消領導的心頭之火。同時,前去“執法”的人員,一方麵在領導麵前多說幾句這位下屬的“壞話”,表現出同意領導的意見並想嚴肅處理的樣子,另一方麵婉轉地給說說情。這樣,也許問題解決了,犯錯誤的下屬沒有受到不該受的處罰,領導的火也消了。
有時,領導讓下屬去辦一件事情,而這件事情難度甚大,顯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不成,但又不能不去辦。這時要注意,千萬不要頂住不辦,或還未辦就把困難說一大堆,應欣然接受,如確有困難,在接受任務的同時,可以談談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先打個“預防針”。話要說得恰到好處,切不要給領導留下推諉的感覺。
接受任務之後,要盡力去做,不要懈怠。如明知完不成,可讓他人即“第三者”給領導掏掏耳朵,說明這任務不管怎麽努力也不能完成,使領導對其初衷有所動搖。有機會,請領導親臨現場,考察一番,使其親眼看看下屬的幹勁和工作的難度,這樣,原計劃也許會加以修正。這種做法,既做了工作,又不會得罪領導。
還有一些事情模棱兩可,領導不好按公務程序定奪或用變通的思維去做事,你才能在領導身邊遊刃有餘,並最終得到領導的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