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領導犯下一些無關緊要的小錯誤時,在他身邊的你要勇於代過。“代過”並不說明你傻,而是為了維護領導的麵子,讓領導知道你善於變通,從而更欣賞你。

“黃曄(huá)。”

全場一片寂靜,沒人應答。

老板又念了一遍。一個員工站了起來,怯生生地說:“我叫黃曄(yè),不叫黃曄(huá)。”

人群中發出一陣低低的笑聲。

老板的臉色有些不自然。

“報告經理,我是打字員,是我把字打錯了。”一個精幹的小夥子站了起來,說道。

“太馬虎了,下次注意。”老板揮了揮手,繼續念了下去。

這位打字員真是個代領導受過的“能手”。一周之後,他被升為公關部經理。

從個人感情上講,每個領導都喜歡有一個為自己工作上“代過”的下屬。如果你能夠與領導結為知己,在適當的時候,為領導填補一些工作上的漏洞,維護領導的威信,對自己的事業及前程當然大有好處。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領導也是如此。工作千頭萬緒,用人管人千難萬難,疏忽和漏洞在所難免。這時候,作為下屬就應該主動出擊,幫助領導更改差錯,往自己身上攬些責任!無論哪個領導都喜歡給自己補台的人,如果你在關鍵時刻給領導來個“落井下石”,那麽你就要小心你的前程問題了。

一般地講,領導有幾願幾不願,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麵:

第一,領導願意做大事,不願做小事。從理論上講,領導的主要職責是“管”而不是“幹”,是過問“大”事而不拘泥於小事。實際工作中,大多數小事由下屬承擔。

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領導因為手中有較大的權力、較高的職位,麵子感和權威感較強,做小事在他看來顯然降低了自己的“身份”,有損上級領導的形象,比如接電話、組織市場調查等都是領導不願意幹或不願介入太多的。這些事情隻能由下屬分擔了。

第二,領導願做“好人”而不願做“壞人”。工作中矛盾和衝突都是不可避免的,領導一般都喜歡由自己充當“好人”,而不想充當得罪別人或有失麵子的“壞人”。

香港有位企業巨頭,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那是因為任何人跟他談任何事情,從來都不會得到否定答案。當然他並非有求必應的“黃大仙”。碰上他真想合作的對象或他肯出手相幫的人,就會親自出麵,賣個人情。相反,說“不”的時候一律由他的下屬以各種不同的理由回絕對方,他是不會露麵的。

願當好人,不願演“惡人”是一種很普遍的領導心理。此時,領導最需要下屬挺身而出,充當馬前卒,替自己演好這場“雙簧”。當然,這是一種較艱難而且出力不討好的任務,一般情況下領導也難以啟齒向下級明說,隻有靠一些心腹揣測上級的意思然後再去硬著頭皮做。做了領導心裏有數但不會公開表揚你;如果下屬因為粗心或不看領導的暗示而把他弄得很尷尬,領導肯定會在事後發火。

第三,領導願意領賞,不願受過。聞過則喜的領導固然好,但那樣高素質的人畢竟是少數。大多數領導是聞“功”則喜,聞“獎”則喜,鮮有聞過而喜者。在評功論賞時,領導總是喜歡衝在前麵;而犯了錯誤或有了過失之後,許多領導都爭著往後退。此時,領導亟待下屬出來保駕,敢於代領導受過。

代領導受過除了那些原則性或特別嚴重的錯誤外,實際上無可非議。從組織工作整體講,下屬把過失攬到自己身上,有利於維護領導的權威和尊嚴,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影響工作的正常開展。從受過的角度講,代領導受過實際上培養了一個人的“義氣”,並使自己在被“冤枉”的過程中提高預防錯誤的能力。結果,因為你替領導分憂解難,贏得了他的信任和感激,以後工作起來會更加得心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