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叔這一生,經曆過最難熬的時刻,便是被人將腦袋按在桌上,眼睜睜瞧著自個兒的心肝寶貝被禽獸糟蹋。
他看著女兒被推到,看著女兒掙紮,看著朱傑那個畜生壓在女兒身上,耳邊響起的全是衣服被撕的破碎聲,和那一句句“阿爹救我”。
如果手腳逃不出牽製,靈魂可以從身體裏分裂,他一定毫不猶豫的衝上去,將朱傑一口一口撕碎。
他滔天的恨意仿佛被上蒼感知到了,於是,上蒼給了他機會。
朱傑從春晚身上起來,準備穿衣的時候,他帶來的狐朋狗友以為事畢,便鬆開了手,而就在逃脫牽製的那一刻,李大叔抄起桌腳磨尖了頭的鐵棒朝朱傑胸口狠狠刺去。
那根鐵棒,是小六子八歲與爺爺分床那年,不敢獨自睡覺時,李大叔特意找來予小六子防身壯膽用的。
原來殺人和殺魚是不一樣的,刀尖滑過魚腹,流出來的血不過幾滴,可鐵棒從人胸口抽出來那一刹,噴湧而出的鮮血多的像是能將人淹溺。
這一輩子,李大叔謹小慎微,村裏的人說他老實憨厚,妻子說他善良樸實,而他的兒子……
他的兒子瞧不起隻會捕魚的他。
當朱傑咽氣,倒在他麵前的時候,他感知到的不是害怕,很奇怪,那個時候他想的竟是倘或春朝瞧見自個兒將鐵棒插進那個畜生身體裏的樣子,會不會高看阿爹幾分?
縣太爺的兒子死了,嚇壞了朱傑的狐朋狗友,他們捆了李大叔,隨朱傑的屍體一塊兒帶回了縣衙。
小六子不敢進屋,不敢看已猶如死人般的春晚姐姐,更拗不過良心的折磨,當他跪在雨夜裏一遍一遍給周大娘磕頭時,恨不得自個兒也一塊被李大叔殺了。
縣太爺妻妾成群,卻獨獨隻得了朱傑這一個兒子,愛子橫死,他怒火攻心,竟連審都未審,便直接定了李大叔死罪,而行刑的日子,就在三日後。
朱傑母親知曉自家兒子是因強暴李大叔的女兒才丟了性命,一心想要春晚替她兒子陪葬,小六子聽聞消息,率先跑來報信。
不大年紀的孩子跪在院外聲淚俱下,周大娘恨他狼心狗肺不願意見,他就趴在門縫處求。
“大娘,我知道千錯萬錯全是小六子的錯,可眼下最要緊的是保住春晚姐姐的性命。”
“縣太爺在咱們這隻手遮天,他若想讓春晚姐姐替朱傑殉葬,咱們這兒沒人敢說個不字的。”
“大娘,你快帶著春晚姐姐走吧,去京都,去盛安城,去找春朝哥哥,總之,千萬不能讓衙門裏的人抓住春晚姐姐,至於……”
說到這,院門外的小六子豎起三根手指,起誓般的道,“至於李大叔,小六子留在這兒幫您守著,若大叔福大命大躲過這一劫,小六子帶他去京都尋你們,屆時,大娘要殺要剮,小六子全都認,若……”
“三日後李大叔活不成了,小六子就安頓好爺爺,到黃泉底下給他做個伴。”
“大娘您放心,小六子一定不會讓大叔孤孤單單的走……”
縱然周大娘再恨小六子,卻也不得不仔細思量他說的話,丈夫殺了縣太爺的兒子,怕是逃不脫一命抵一命的孽果,假使縣太爺夫人真的要春晚陪葬,她一個婦道人家又有何能力護住自己的女兒?
眼下,唯一可行的,是如小六子所說,在縣衙的人過來之前帶著女兒先逃,就算縣太爺的人追了過去也不怕,天子腳下處處都是能申冤鳴不平的達官貴人,不像蘭溪,一官獨大,平頭百姓孤立無援。
隻是,想著要丟下即將赴死的丈夫去逃命,周大娘的心就像是被人揪著一樣疼,再者,她此生從未出過蘭溪,一個連東南西北都分不清的婦人,要想帶著女兒摸去盛安城,談何容易。
看出了她猶豫的原因,江江瞧了瞧榻上失魂落魄的春晚,走到周大娘跟前蹲下,“大娘,你未曾問過,我也從未主動坦白過,其實,我與阿弟來自盛安城,若你要去尋春朝,我願意隨你同行,替你領個道兒。”
“不許。”江江話音落下的那一刻,比周大娘率先開口的,是歡喜。
即使穿著一身破布爛衣也難掩風華之貌的少年挺直脊背,紅著眼望向婦人身前蹲著的姑娘,一字一句,近乎命令般的道,“阿姐,我不許你隨行。”
他從未用這樣的語氣同他的阿姐說過話,這是史無前例的第一次,是得到後又將失去的恐慌在不停的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