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邁七歲的時候,他老爹洪皓出使金國,因不肯屈服而遭拘禁,這一關就是十五年。因為老爹的氣節,連皇上都認為他是蘇武第二,寧死不屈。但小洪就隻好跟著兩位兄長跑東顛西,缺少家庭溫暖。
《容齋三筆·卷五·油汙衣詩》
□予甫十歲時,過衢州白沙渡,見岸上酒店敗壁間,有題詩兩絕,其名曰《犬落水》、《油汙衣》。《犬》詩太俗不足傳,獨後一篇殊有理致。其詞雲:『一點清油汙白衣,斑斑駁駁使人疑。縱饒洗遍千江水,爭似當初不汙時。』是時甚愛其語,今六十餘年,尚曆曆不忘,漫誌於此。
十歲的時候,他們避亂江南。有次經過浙江衢州到老家饒州去,在白沙渡口,岸邊小酒店裏,破敗牆壁上,一首《油汙衣》的白話詩深深烙在了洪邁幼小的心靈上:一點清油汙白衣,斑斑駁駁使人疑。縱使洗遍千江水,爭似當初不汙時。詩的意思真的很淺顯,就是說,白衣服一定要保持它的潔白,如果不小心被油汙染了,那麽,縱使你洗掉了一千條江中的水,和當初沒有被汙的時候也完全兩樣了。這當然是誇張的,也是生物技術的局限,要是現在,隨便用一點汰漬之類的洗衣粉,別人絕對看不出來。那些少女因為各種原因,把處女膜弄破了,這麽高難度的,也會修補如初。當然,洪邁生在南宋。
這樣一首白話詩,充其量也隻說了一點普通的生活哲理,“今六十餘年,尚曆曆不忘”,洪邁為什麽就記得這麽牢呢?他的《容齋隨筆》第三部分卷五中,清晰地記載了這件事。我想,除了他的博聞強記外,肯定還有別的原因。
果然,有心結在。
我是被一個詞吸引住的。在宋詞裏,有一首《南鄉子·洪邁被拘留》。孤陋寡聞,我以為“拘留”這個詞很現代呢,沒想到宋朝就有了,而且意思差不多,我們的語言文字真是神奇,千百年穩定,難怪我們有如此多的經典傳承。
這首詞作者標明“紹興太學生”,也就是我們現在的首都大學生,應該是集體創作。
洪邁不是因為開寶馬醉駕被拘留,而是因為一個外交事件。
且看全詞:洪邁被拘留,稽首垂哀告敵仇。一日忍饑猶不耐,堪羞!蘇武爭禁十九秋?厥父既無謀,厥子安能解國憂?萬裏歸來誇舌辯,村牛!好擺頭時便擺頭。
這簡直就是微博啊,精短,犀利,幽默。重大事件,民眾必定關注,必定轉發。於是,一時間滿城風雨,洪邁的日子要多難過有多難過了。
我們可以還原一下《宋史·洪邁傳》裏的相關內容:宋高宗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春,金主雍登位。三月,宋高宗擬遣使者赴金,洪邁說,我去吧。他底氣十足的原因,也許是因為他有一個值得驕傲的老爹吧。此次奉使金國,洪邁原想弄出點動靜來,如果堅持宋室南逃之前宋朝對待金國的禮節,那麽我們就勝利了。所以他在給金主所上的國書中絕不自稱為“陪臣”。到金都之後,金人說他所上的國書“不如式”,也就是不合外交要求,強大的金國才沒有這麽笨呢,這可是事關他的主權哎!洪,你必須立即將國書中的自稱改為“陪臣”,並讓他按南宋以來宋金之間屈辱之禮來朝見金主。還想反了是不?!“邁初執不可,既而金鎖使館,自旦至暮,水漿不進,三日乃得見。”洪邁最後屈服了,三天啊,滴水沒進,這是什麽滋味啊?他絕對沒有老爹的氣概,他一日之饑都受不了,怎麽能跟他老爹十五年比呢,更別提蘇武的十九年了。
在金主麵前“稽首垂哀”的卑躬屈膝,這樣的行為,絕對讓南宋的官員和老百姓憤怒,於是罵他“堪羞”。更讓人憤怒的是,他對自己的行為不僅不反省,反而洋洋自得,猶如功臣。“萬裏歸來誇舌辯”,我們可以設想一下,他歸朝時向皇帝匯報工作時的情景:金國雖然強大,但我仍然有理有節,對於他們進一步提出的關於割讓我國主權領土等不合理要求,我都嚴辭加以拒絕,我想我應該是為咱南宋爭得了麵子。另外,個人認為,為了世界的和平大計,為了兩國的和平相處,減少戰爭,讓兩國人民都有機會休養生息,我們也不必要和他們爭個你死我活,必要時讓一點、大度一點,換來長久的治安,這有什麽不好嗎?微博上這些天在瘋傳的《洪邁被拘留》,那幫不好好讀書的太學生,還罵我“村牛”,什麽意思啊,是說我像村裏的牛一樣愚蠢?我無所謂,我是這麽看的,隻要有利於國家的穩定和繁榮,我個人的名譽受點小損失,沒有什麽大不了的,他們要說就讓他去說好了,陛下,您認真地想一下,我老爹都這麽勇敢,我能熊嗎?而且,我十歲時就將《油汙衣》的詩印入腦中了,我自小便性格高潔,我能使金辱國?想想都不太可能的!此洪斬釘截鐵:陛下,我問心無愧,我已經盡力了!
洪邁的自我辯護還是非常有效的。有效的原因自然是他的口才不錯,另一個直接的原因是:他是高宗趙構派出去的,這趙構本也沒想在金人那裏討得什麽便宜,是洪自已雄心勃勃誇下海口,說能擺平金國,給大家一個空歡喜,彼時的洪估計是初出茅廬,自以為有多大本事呢!還有一個原因是,等洪邁回國時,皇帝已經變成孝宗了。才幾個月,這新皇帝自然不會不買老皇帝的賬,實際控製權仍然在高宗手裏呢。更何況,那個孝宗也是一個文學愛好者,以後的很多日子,他都喜歡讀洪邁的《容齋隨筆》,不斷地誇洪有水平,弄得洪是信心越來越足,《容齋隨筆》寫了一筆又一筆,一直寫到五筆還沒有停止,前後達四十年。想想看,得到政府官方如此認可的作家,曆朝曆代能有幾個呢?
自然,洪邁是化險為夷了。平安無事,第二年就到泉州當知府去了。不過,他的行為,除了當時紹興太學生的《南鄉子》外,還有別的同時代人也抨擊。羅大經在《鶴林玉露》說:“景盧(洪邁字景盧)素有風疾,頭常微掉,時人為之語曰:‘一日之饑禁不得,蘇武當時十九秋。傳與天朝洪奉使,好掉頭時不掉頭。’”這裏最傳神的刻畫是,洪邁有搖頭病,這應該是身體殘疾,本來應該尊重人家的,但是,因為他的行為,就“好掉頭時不掉頭”了。
現在我們要考慮的一個問題是:我們如何來對待一個文學家洪邁,一個官員洪邁?鑒於毛澤東的四十年不輟讀《容齋隨筆》的事實,鑒於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的普遍原理,再鑒於民族融合的曆史,我寧願相信,洪邁出使金國的行為,隻是有一種不太恰當的表現,但絕不是賣國。花花公子趙佶連國都丟掉了,被人擄走,慘死他鄉,屍體都被點了燈油,因此不能對洪邁們提更高的要求。我們關注的是,他的七十四卷《容齋隨筆》,絕對是曆史瑰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