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親,我的婆婆,她們沒有受過充分的教育,雖然讀了幾年書,不能說沒受過教育,但是她們沒有獨立自主的能力。在經濟上,她們不是獨立的個體,她們必須依附丈夫而生。當她們的男人不想要她們的時候,很可能一腳就把她踹掉,更別談什麽條件和協議了。在那樣的情況下,女人如果能夠忍辱負重,爭取到米缸協議,她已經算是命好的了,可以跪下來感謝上天的恩賜。因為,還有更多的女人,她們連這樣起碼的協議都得不到!

米缸協議的附帶條件就是女人的自尊,做妻子的必須委屈地忍受丈夫的不德。

但是,我跟我的母親和婆婆不一樣。

我受過完善的教育,最起碼我受完大學教育,我的所謂自我尊嚴和自我意識也同時建立得非常穩固。因此,米缸協議對我來說不是恩賜,是一個侮辱,就像被迫的城下之盟。接受它等於作踐我自己,你說我怎麽能夠忍受呢?這是來自我自身的壓力。

第二個壓力是來自我丈夫的。每次當我丈夫履行協議,他的目光是輕視的,他的態度是侮蔑的。中國人對這樣的感受應該是非常有經驗的,當英國人和我們簽訂《南京條約》,當日本人和我們簽訂《馬關條約》,在他們要求履行條約的時候,我們是受侮的。

所以,我推翻了米缸協議,我無法接受米缸哲學的自欺。

如今,米缸協議落伍了。很多丈夫有外遇的女人,她們今天要求的是一個月入數萬的生活費;而很多有外遇的丈夫,他們甚至可以一個月付出十萬、數十萬,收買一樁破碎的婚姻。

我就認識一個曾經去留日的女人,她的丈夫在中國台灣是做高官的,當他有外遇之後,他們彼此的協議是每個月由他付給她五六萬的生活費,於是他們繼續著名存實亡的婚姻。隻是,女人的內心無法獲得平衡,因為她的丈夫每次給她錢,總是給她臉色。她常常說:“我不想活得很辛苦,反正老公給的,不拿白不拿,對不對?”

事實上,這個問題的答案沒有對或不對,隻涉當事人的尊嚴。凡是接受米缸協議的女人,沒有一個能夠真正活出她婚姻的陰影,因為她必須放棄所有的尊嚴,其他還剩什麽呢?

所以,我不隨便勸婦女在婚變以後接受米缸協議,除非你真的沒有一點生活能力,否則,維護一個受創者的尊嚴,實在要比接受不平等條約活得更為痛快。奇怪的是,很多女人竟然沒有勇氣拒絕,拒絕一個不平等條約。她們一直都載浮載沉著,為了接受條約而屈辱地活著,又繼續屈辱地接受條約,她們之中甚至很少人敢去反省,隻會一味地自我安慰而已。我可憐她們,並不是因為我聖賢、清高,而是因為我是過來人,我知道那種低聲下氣的痛苦。每當午夜夢回的時候,一點一點的屈辱從被壓抑的深處一直冒上來,你隻有用盡所有的力量才能把它壓回去,到底值得嗎?

不值得!

曆史一再告訴我們,曆史上各項不平等條約是我們的國恥,那麽你有沒有想過,米缸協議對女人來說正是個人的大恥?沒有的話,趕快想一想吧。

做一個樂觀主義者

去年7月15日“晚晴協會”舉行創立酒會,柴鬆林教授又發表了一個災難數字:

過去二十年來,中國台灣離婚率的上升幅度是全世界最高的地區之一。目前每六點五對的夫妻就有一對離婚。到了1999年是每三對就有一對離婚。至於歐美國家的離婚率雖然依舊很高,目前是每兩對就有一對離婚,但是他們在二十年前就經曆過離婚率上升的最高點。

當柴教授發布這項消息之後,我家的電話就從早響到晚,因為據統計中國台灣地區離婚的第一大主因就是外遇問題,而我又被稱為“外遇專家”,大家當然就前來問詢我了。

今天中國台灣的離婚率愈來愈高,和世界上其他地區的高離婚率,並不是如一般輿論所說的,是道德的淪喪,或是家庭的、倫理的破產。相反,這很可能是這個社會進步和開明的象征。在父係社會中,傳統的婚姻質量非常差,女性在婚姻中被剝削得很厲害,男性也不見得能從這樣的婚姻中獲得很大的愉快,因為一些規定固然可以限製女性,但同時也限製男性。女性沒有能力獨立,加上環境的保守,造成女性片麵忍耐不良婚姻的不公平待遇。

現在離婚率很高的國家和地區有一個共同的特征,除了少數落後的部落社會,都是工商業發達的民主社會。也就是,政治愈開放的國家和地區,離婚率愈高。此外,美國也曾作過統計,當婦女就業人數以兩倍速度上升的同時,離婚率也以兩倍的速度上升,可見離婚率的高低和婦女的經濟能力成正比。

很多人認為,會采取離婚途徑的人一定是婚姻的失敗主義者,事實不然,離婚的人基本上應該是婚姻的樂觀主義者。這話怎麽說呢?很簡單,因為他們有勇氣,有勇氣去結束一段質量不好、令他們不愉快的婚姻,然後有勇氣重新出發,再去建立一個質量較好的第二次或第三次婚姻。所以,他們對婚姻本身是樂觀的。

在歐美,離婚率已經高達二比一的社會,他們的再婚率也很高。因為他們有一點共識,就是離婚和道德無關,和父係社會的解構及對婚姻質量的高要求有關。在中國台灣,離婚的人還是飽受責難和壓力,他們的行為被當作是不道德的,是破壞社會秩序的。雖然簡春安教授說,近兩年女性外遇的比例提高了,但是至少目前中國台灣婚變還是由於男性外遇所導致的居多。女性是外遇的受害者,當她們選擇離婚以後,社會並不同情她們,反倒站在一個所謂“道德”的立場去譴責她們:為什麽傳統的婦女都可以忍耐?為什麽她們就不能?

更奇怪的是,女人也不同情女人。

在一次演講中,有一位太太問我,口氣非常嚴厲:

“施老師,大專畢業的女性離婚比率特別高,請問是不是受教育愈高的人愈不講道德?”

我笑了,反問她:

“你這話怎麽講?什麽叫作道德?道德的第一要義是不是公平?是不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她說,對。

我緊接著說:

“好。假設你有一個要好的朋友,你們是在貧賤的時候認識的,後來他殺人放火,幹盡了壞事,因此你跟他割席斷交,劃清界限。別人不知道他是一個不道德的人,隻看到你舍棄了一個貧賤之交。中國有句話說:‘貧賤之交不可棄,糟糠之妻不下堂。’人們都認為你今天發達了,所以不要一個舊友,他們根本沒看到他的不道德,你是不是會感到很委屈?”

那位太太同意了,我繼續往下說:

“同樣的,今天我離婚是因為丈夫有外遇,如果有外遇是不道德的話,不道德的是他,而不是我。我要求的婚姻是守貞,因為我以為婚姻的定義之一就在守貞。如果我們的婚姻法不是規定一夫一妻製的話,那麽我又何必結婚呢?我們結了婚,而他卻不遵守規定,我要求離婚來解除約束,難道我錯了嗎?”

她不說話了。

由這位太太的激烈反應正好可以看出,我們的社會對離婚者有多麽大的誤解。因為社會對離婚者的歧視,不分原因,不管青紅皂白,隻覺得他們破壞了社會秩序和傳統道德,而無法諒解他們,甚至要求他們應該忍氣吞聲,所以我們的再婚率和離婚率根本不成比例。

在這裏,我要強調的是,今天中國台灣的離婚率愈來愈高應該是社會進步的表現,女人勇於脫離男人的供養而獨立,而不是道德落後的先兆。同時更希望我們的再婚率能逐漸提高,讓這些獨立自主的女人有勇氣和男人平等地共享婚姻生活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