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經濟封鎖

婚變以後,我去找過我前夫最要好的同學。他當然知道我前夫的外遇,也常跟我前夫和他的外遇出去吃喝玩樂,為此我還責問過他。當然,他是我前夫的同學,並不是我的同學,但是他畢竟還不失良心,關心地問我:

“你現在是不是還跟他住一個屋簷下呢?”

我苦笑,很老實地告訴他:

“不但同一個屋簷下,還住同一個房間裏。”

他追問:

“那你們的關係好不好?”

我笑不出來了,回答他說:

“關係當然不好——”猶豫了一下,我還是維持坦白,“沒有關係嘛!”

這時候,我前夫的同學突然對我預言:

“我敢說,不出半年,他一定會對你實施經濟製裁……”

我急急打斷他的話,插口說:

“不會啦,他再混賬也不會混賬到那個地步。”雖然出口沒好話,可我對我前夫的某些信任還是存在的,“何況是他的錯。我一直都是個好太太,又沒存私房錢,我們的錢都是拿來家用的。”

聽了我的回答,他用悲憫的眼光看著我:

“施寄青,你實在太天真了。”

正如他所說的,我當時是太天真了。

踏出朋友的家門,我立刻就把他的警告給忘記了。回到和丈夫同住的屋簷下,我還是每天找他吵架,吵架,吵吵吵。

大約兩個月後,我公公因為癌症去世,一向最幫我的人一死,我前夫開始對我實施經濟封鎖,或是不給我家用,或是在家用上東減西扣。果然如他朋友所預言的。每次我跟他要錢就是吵架,除了吵架還是吵架,此外無他。這時候,我的大姑子從加拿大回來奔喪,她居中調停,說好一個禮拜給我一千元去買菜,我丈夫自然說好,換言之,在我買了菜之後根本沒有餘錢,沒有錢我自然不會找他吵架,打的倒是如意算盤。我心裏還是不平,氣我大姑子向著她弟弟,我丈夫當時雖然隻是科長,也算是主管級,一個月的收入將近兩萬元,我幫他看家帶小孩,手上卻一毛錢也沒有,算什麽呢?所以,我們之間還是吵,而且吵個不停。

有一天,我婆婆說話了:

“要吵你們就到外麵去吵。你們搬出去住,戶籍也遷出去,小孩上學也到附近去。要吵到外麵吵,不要在我家吵。”

話是對著我丈夫和我說的沒錯。可是我隻覺得婆婆是針對我講的,因為我的丈夫是她的兒子,她自然是幫著兒子。

那一刻,我心裏隻有一個想法:婆婆和我丈夫聯手要把我趕出去。哼,沒那麽便宜的事,我不搬。於是我還是每天在家吵架。

有一天,我婆婆再也受不了。她在公館附近租了一間屋子,付了押金和租金,又出錢買了一個冰箱,拿了一些舊家具和家裏多備的鍋碗瓢勺,然後她叫來兒子找了搬家公司,終於把我們趕了出去。

分居協議

搬出婆家之後沒多久,我丈夫就跑回家去了。本來我想找他吵架,繼而又想,分居倒不失為一個好辦法。大家在一起的時候一定吵架,我每天跟他同在一個屋簷下,他的一舉一動都會惹怒我,不如分開來住,眼不見心不亂,也好。

於是,我們就分居了。

我們作了一個分居協議,每個月由我丈夫給我一萬元的生活費,我帶兩個孩子,房租由我婆婆負擔。新的生活就這樣開始了。

但是,問題接踵而來。

我的娘家很窮困,當我和我的丈夫一從美國回來,家人就要我出錢去買房子,那時的房價很低,我考慮到父母混了一輩子的生活沒有一個居所,就答應了,結果找了個房屋中介公司就把房子買了。不料,屋漏偏逢連夜雨,買了房子以後我就遭遇婚變,房子買了要付錢,我又沒有工作,中介費也要付,怎麽辦呢?我隻好從僅有的一萬元生活費裏去克扣。錢少了,我們的夥食當然就吃得很差,孩子無法體諒我的困境,每次回婆家就跑去搬弄是非,向他爸爸抱怨,於是他就來怪我:

“我給你錢養小孩,孩子說你什麽都沒給,吃的用的都沒有。”

然後,他開始找我麻煩。每次該給錢的時候他就有各種理由:

“這個月你沒有帶小兒子,我隻能給你八千。”

“這次孩子在醫院開刀,一個月裏有三分之二的時間沒有讓你養,你隻能拿五千。”

每一次伸手拿錢,我的自尊心就要受損一次,我的心理愈來愈不平衡,情緒愈來愈壞,情況愈來愈糟。

那段日子裏,我們母子三人住在那間破破爛爛的公寓裏,要看電視沒電視,要打電話沒電話,孩子成了我的出氣筒。我常常打小孩,隻要他們一搗蛋我就打。那是一個惡性循環,孩子告狀,我前夫找我麻煩,我再回頭出氣出在孩子身上。日子愈來愈難過了。

這樣過了半年,靠著老師的幫忙我回到婚前任教的學校當代課老師,有了七千多元的收入,情況稍微好轉,但是我的大部分收入都拿去繳房款,生活還是沒有改善。早上,大兒子上小學,小兒子上幼兒園,事情好辦;下午我還在學校,隻好把大兒子寄在小兒子的幼兒園;下午四點小兒子下課我得趕去把他們接回家,孩子還是牽製了我的時間。

我們最初的分居協議言明隻訂一年,一年後再重新修改契約。這時,一年的期限到了,我要求前夫提高每個月的生活費,被他拒絕了。在他而言,一萬元給我已經很多了,何況房租是婆婆出的,他覺得自己已經夠慷慨的了。

其實,他很傻。他以為多一點錢給我,我就會用那筆錢來反擊他,他隻看到這一點。他沒想過如果他多給點錢,我的憤怒就不會那麽大,錢可以化解一個人的不滿,可以瓦解一個人的意誌,他不懂。

就在二度要簽協議書前,我想通了。

一天,我將孩子的衣服和雜物打包妥當,牽了兩個孩子到他單位去,將孩子和責任交還給他。我決定了,我不要帶小孩,我也不拿他的錢,我去做女工好了。

女人的長期抗戰

很多女人在發生婚變後來問我:

“我該怎麽辦?我丈夫不要我了。”

撇開所有的疑問,我一定先問她:

“你有沒有工作?”如果答案是沒有,那麽我一定立刻追擊,“趕快去找工作。你現在沒有時間跟他吵架,也沒有本錢跟他吵,賺錢最重要!”

在這個重要關頭,一般女人的反應都一樣:我不要出去賺錢,我要他養我。她們的心裏暗自想著:是他有外遇,為什麽要我改變?這樣的想法就大錯特錯了。我把話挑明了講:

“你既然拿了他的錢,吃了他的米,你還想拿剩下的錢來攻擊他,沒有這樣的好事。”

事實就是如此。如果你要對你的婚變采取行動,那你得用自己的資本來反擊,你的資本從哪裏來呢?工作啊!除非你過門的時候早想到今天,陪嫁了很多嫁妝,銀行有很多存款,父母很有錢。若是都沒有的話,你唯一的辦法就是靠自己賺錢,去工作。

當你有了工作,你就沒有時間跟他吵架,這是一項好處。

走過婚變以後,回想以前所有的那些爭吵,都是沒有意義的,不過是浪費時間,使自己更加傷心而已。除了情緒的發泄,沒有任何建設性的功能可言,甚且發泄過頭以後,反而對自己有害,不論是身體的還是心理的。

其次,有了工作之後你不會那麽衝動地立即去對他的行為有所反應,你開始恢複冷靜了。這個仗不是當初你所想的那麽簡單,這是一場長期的消耗戰,怎麽樣才能贏呢?隻有配備精良,你才能有勝算。

反過來看,沒有工作是存在了一個最大的危機,那就是對方可以跟你談判,因為他知道你手上沒有足夠的籌碼。我前夫曾經提出要求,他給我十萬元,我們離婚,但是我不肯。我的婚姻難道隻值十萬元嗎?何況他還聲明要分期付款,每個月從他的薪水裏拿一萬給我,分十次付完。對一個沒有工作的女人來講,每個月一萬隻夠她的生活費,十個月之後呢?後來他雖然加價到五十萬,可我自然還是不肯。

為什麽他可以這樣對付我?隻有一個很簡單的理由,我沒有錢,而他知道這點。

還有一些女人說:

“離開學校這麽久,我找不到工作。”

是的。當我開始找工作時,我從來沒有想過,一個大學畢業的女人,在她結婚生子之後,再度出來闖社會竟有這麽困難。它的困難在於我的自恃。我以為憑我堂堂一個大學畢業生,當然要一個坐辦公桌的職業。我會英文,找個秘書工作不難吧?

但是,打開報紙,千篇一律不外是:公司征女秘書,限年齡二十五歲以下,未婚。最基本的兩個條件我都不符,雖然這個基本是可笑的。我發現,在這個就業市場中,我正處於一個不利的階段。所以,後來我決定放棄害人的自尊,去當一名女工。

根據這樣的經驗,我常常反問那些無助的女人:

“你所謂找不到工作是找不到一個坐辦公桌的工作吧?如果你破除自己一定要找個辦公桌工作的觀念障礙,那麽無處不是工作。”

前陣子電視報道,鼓勵中年太太出來投入勞工行業。今天在中國台灣,非法的工人這麽多,工廠和服務業都欠缺女工,如果有本土的工人願意,雇主絕對歡迎她們。甚至,到醫院當護住,到美容院幫人家洗頭,替人帶小孩,當家政服務員都可以。在勞工神聖的前提下,出勞力一點都不可恥。

男人與女人的戰爭

放棄對丈夫的經濟依賴是走出婚姻的第一步,因為你必須先獨立才能求生存。

外麵的世界並沒有什麽狼啊虎的會吃掉你,你到底在怕什麽?

在家裏當家政服務員,你要帶小孩,要煮三餐、洗衣服、拖地,每個月累得半死之後,你丈夫給你錢還外加給你臉色。那薪水是純薪水嗎?不是,它是生活費。如果你去幫傭,有些人家還管吃住,還有假日可休,你或是不用帶小孩,或是少煮一餐,主人給你薪水還要看你臉色。你思前想後,拿你丈夫心不甘情不願給你的那筆錢,劃算嗎?

好,如果你願意當受氣包去領那筆受氣費,那也行,你就扮好一個受氣包的角色,忍氣吞聲到底。吃人家的嘴軟,拿人家的手短,既然你舍不得放棄經濟援助,那麽你就乖乖地做個順民吧。

男人有了外遇,因為身為經濟主宰者,他一定會對敵人——不肯離婚的妻子施以經濟製裁的手段。而一個多年埋首家務的女人,她往往會因此敗下陣來。

今天,我很感激婆婆的一點,要不是當初她出錢租了房子,造成我跟前夫分居的事實,我不知道後來還要花多長時間在吵吵鬧鬧上。一個婆婆的立場是很為難的,兒子和媳婦之間有了問題,不論做婆婆的怎麽做,媳婦總是認為她向著兒子,母子連心嘛。我的婆婆也許私心希望能留下兒子,但是至少在行動上她已經力求公平了。

可笑的是,中國台灣地區有關規定並不承認分居這回事,因此我和我前夫的分居協議實際上是無效的。但是,當時我們雙方都以為有效,所以在條約上斤斤計較,誰也不肯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