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型產品成功地推向市場後,為了占領更大的市場份額,研發部門加緊工作,又接連推出B型、C型和D型三種相關產品。企業一律將其作為主打產品,以橫向編隊的形式推向市場,以期造成鋪天蓋地的聲勢,用強大的衝擊力吸引消費者,擠占對手的市場空間。然而,企業很快就發現,產品的總銷售量並未大幅度攀升,僅僅隻是小有增加。
從行銷的觀點來看,錯誤在於同一品牌下涉及的產品太多。接連地推出若幹種類型的產品,而且還一律將其作為主打產品,必然分散了精力,數量雖多卻無精品。當然打動不了消費者。另外,同類商品消費者購買量基本是一定的,幾種類型的同一種產品同時投放,消費者買了A型自然就不會去買B型、C型、D型,或者是買了B型就不會去買其他型號。這樣計算起來,企業隻是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多的選擇。但總銷售額卻很難上去。再者,企業將主要精力都投在狹窄的空間裏,挖掘同類型產品,等於將其他市場拱手讓人,發展下去,勢必越走路越窄。
雖然可能基於急欲得到更多的利潤,或者企圖成為產品類型齊全的領導者,防止給競爭者造成可乘之機等等原因,而實行將多種產品推出的產品策略。但是,如果產品大類的擴充做得過分,往往會事與願違,將會造成人員調配上的困擾,與顧客的困惑。為避免此點,以下2點尤需注意:
(1)企業應盡量使各個項目在顧客心目中是有區別的,每一產品項目應有明顯差異。根據韋氏定律(Weber'sLaw),顧客對相對差異的識別能力比絕對差異強,他們能感覺到紙板2米長與3米長的差異,也能感覺到20米長與30米長的差異,但卻感覺不到29米長與30米長的差異。企業必須使顧客感覺到其產品大類內各個項目之間的差異。
(2)企業必須審核新提供的項目,能否滿足某些市場需求,而非隻用來彌補內部差額。此外,還必須指出,一旦產品大類管理人員決定增加某種價格水平的新項目,企業的工程師們就根據這種價格水平來設計新產品,而不是根據工程師們設計的產品來定價。
因此,要提高某品牌產品在顧客心目中的地位,切忌同時鋪開同一品牌的多種類型,主打產品宜少不宜多,宜精不宜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