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經濟區域的勞動力市場平衡性提高得益於以統籌城鄉就業為核心的一係列製度改革。然而,勞動市場發展水平仍然存在一定差異。供給側改革和經濟結構的進一步轉型升級,對勞動力市場的改革和發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地區應該進一步完善以下方麵的具體政策。

首先,進一步改革戶籍製度。當前某些地區的戶籍管理製度限製了外來人口享受基本的醫療衛生、教育等公共福利,對勞動力市場一體化產生消極影響。因此,應當進一步取消與戶籍掛鉤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政策對非本地戶籍人口的限製,進一步降低大城市的落戶條件,使得流入勞動力能夠在本地安心工作和發展。這樣也能吸引更多的人才來本地就業,從而進一步增強經濟增長的動力。

其次,進一步加強就業服務。比如,完善職業培訓,尤其是進城務工人員的技能培訓,如在全國推廣“培訓券”計劃,讓務工人員自主選擇參加特定類別的培訓。應該加強職業資格證書的管理。取消地方機構隨意頒發的職業認證和組織的相關培訓,由統一的機構對所有職業資格證書的認證進行管理,增加職業證書的權威性,保障人才在跨地區流動時各地區對職業資格證書的認可。

最後,實現社會保險體係的完全跨地區流動。盡管我國社會保障製度在近10年來不斷推進,三大經濟區域已普遍實現將外來流動勞動力納入本地城鎮勞動力的社會保險體係,但保險的轉接性仍是一大問題。當勞動力跨統籌區域流動時,社會保障製度的轉接便出現問題,從而提高了相關社會保障製度的流動成本。因此,應建立全國範圍的社會保險體係,實現在三大經濟區域內就業以及在其他地區就業時所繳納的社保金互認,保障勞動力的自由流動。

[1] 為了方便對比,本章所用的數據是滬蘇浙三地、廣東全省和京津冀三地的數據。

[2] 顏燁、盧芳華:《長三角、珠三角與京津冀的發展比較與思考》,載《北京行政學院學報》,2014(5)。

[3] Colin,C.G.,The Conditions of Economic Progress,London:Macmillan & Co.Ltd,1940,pp.98-112.

[4] 謝茂拾:《我國提前跨入後工業社會就業形態的可行性研判》,載《社會科學》,2011(5)。

[5] 鄒湘江:《基於“六普”數據的我國人口流動與分布分析》,載《人口與經濟》,2011(6)。

[6] 毛新雅:《人口遷移與中國城市化區域格局——基於長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的實證分析》,載《經濟研究參考》,2014(57)。

[7] 劉乃泉、孫海鳴:《上海產業結構、人口、就業的互動關係研究》,載《財經研究》,2003(1)。

[8] 毛新雅:《人口遷移與中國城市化區域格局——基於長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的實證分析》,載《經濟研究參考》,2014(57)。

[9] 張婷:《勞動力流動對珠三角經濟增長影響的研究》,碩士學位論文,暨南大學,2014。

[10] 金萬富、周春山:《2000—2010年廣東省對流動人口吸引力變化及影響因素》,載《南方人口》,2016(1)。

[11] 陳紅霞、席強敏:《京津冀城市勞動力市場一體化的水平測度與影響因素分析》,載《中國軟科學》,2016(2)。

[12] 趙金麗、張學波等:《京津冀勞動力市場一體化評價及影響因素》,載《經濟地理》,2017(5)。

[13] 劉愛華:《京津冀流動人口的空間集聚及其影響因素》,載《人口與經濟》,2017(6)。

[14] 王晉、張惠娜等:《京津冀一體化背景下京津冀勞動力流動特點分析》,載《人力資源管理》,2017(10)。

[15] 陳明星、郭莎莎等:《新型城鎮化背景下京津冀城市群流動人口特征與格局》,載《地理科學進展》,2018(3)。

[16] 數據來源於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17] 楊宜勇、顧嚴等:《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就業增長相關分析》,載《教學與研究》,2005(4)。

[18] 張麗賓:《我國統籌城鄉就業試點的現狀分析與政策建議》,載《經濟研究參考》,2008(46)。

[19] 馬紅旗、陳仲常:《我國省際流動人口的特征——基於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載《人口研究》,2012(6)。

[20] 參見龔維斌等:《社會體製藍皮書:中國社會體製改革報告No.6(2018)》,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8。

[21] 宋錦:《中國勞動力市場一體化的主要問題研究》,載《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