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解析決定西方道德發展方向的所有複雜因素是不可能的。但是西方人的道德感,就像西方生活的其他方麵一樣,已經被定性為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道德在任何一個社會中的產生都依賴於處在社會關係中的個人的某種孤立感。可以稱之為利己主義(egotism),也可以稱之為個人的願望。這種最初的道德責任感的產生標誌著道德人的誕生,就好比作為“非我”之對立麵的“我”的經驗意識的產生標誌著個人的開始。這種最初的道德意識是對某些既認的社會關係的回應。由於這個原因,無處不在的個人道德信念是首要的和基本的。凡是在個人浸潤於群體之中的地方,個人的成長方向就會被確定在某個方向上。西方道德中的個人主義是一個強調的重點,而非由於種族關係而具有的特質。它的特點是罪感,是一種深刻的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的感覺,這種感覺有時候與追求完善的理想發生衝突,亦即追求像上帝那樣的完善,而有時候則與自己的同胞發生衝突。
在猶太人中,共同體的幸福在先知以西結(Ezekiel)時期遇到威脅,開始具有較多的個人層麵,以至於變成僅僅是個人的責任和幸福。原先把自己等同於部族的人被迫麵對這樣的問題,他們自己與所處的社會是什麽關係,他們對這個社會負有什麽樣的責任,他們愛這個社會,但這個社會為什麽殺害和驅逐他們。宗教不再是一種全體行為,而開始采取一種比較個人主義的形式。人們不可能感覺不到,進入被虜流亡時期[3]以後,為各種具體的、個人的罪過的救贖而舉行的祭儀和獻祭有了大幅度的增長。
這一切的最初推動者很可能是埃及,因為我們看到,在這個地方有著世界上最早的靈魂不朽說,人的來世是嚴格地由今生的道德行為決定的。埃及對猶大國(Judea)產生重大影響是完全可能的,就好像通過奧菲教秘儀(Orphic mysteries)的傳播,它無疑也對希臘文化產生了重大影響。而造就最後普遍結果的要素中還要提到佐羅亞斯特(Zoroaster)的宗教和後來的穆罕默德(Mohammed)。所有這些體係匯聚到亞曆山大裏亞(Alexandria)及其周邊地區這個大熔爐中來,形成了一股朝著個人責任方向發展的趨勢,直到最後顯現出清晰的、製度化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