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裏,對統一性——直接對應於多樣性——的尋求是一個被大大簡化了的過程。多樣性肯定不能建立在統一性之外,而應該被接納到統一性之中,或者在統一性內部占有前支配性地位。
在某些限製條件下,我們可以支持對真理統一性進行類比。每一個時代都有它所謂的“流行的真理”。亞裏士多德的物理學為人們所接受,而伽利略的物理學卻“作為真理而被忽略”。但是,所有“流行的真理”必須與真正的“真理”相區別,同樣地,也必須與由某一既定時代自身的每種科學建立起來的理想要求——這種要求隻能被部分地滿足,但是哲學為其尋找了標準——相區別。依此類推,每個時代或民族也會有自己的“流行的道德”——類比於“實證科學”,人們也有理由將其稱為“實證道德”,它始終是一個公認的格準係統,人們服從於該格準係統,並將其看成是絕對的。
從曆史上來看,有多種道德,例如,勇敢、服從、自尊,還有謙卑、力量、美貌、意誌力、赤膽忠心、同情心。但是,同樣地,倫理學應當通過對善的普遍而理想的質詢與各種實證道德相區別,因為倫理學在每種特殊道德中是不言而喻的,並且被預先假定。倫理學的任務是,從一般意義上揭示出什麽是善,它尋求的是在實證道德中所缺乏的善的標準。
行文至此,事實立刻變得昭然若揭了:流行的道德與倫理學之間的關係——盡管存在著諸多分歧——從一開始就有一種內在聯係,一種從屬關係,甚至是理想的依賴關係。流行的道德毫無例外都具備成為絕對道德的傾向。誠然,通常情況下,隻要對某一流行的道德的絕對性信仰沒有泯滅,該道德就能夠被人們接受。
在這一點上,流行的道德與所有其他的思想流派是相同的。所有實證知識都有成為絕對知識的傾向,每種實在法也有成為“正當的”(理想的)法的傾向。全部實證領域已經內涵著某種理念,這是“接受”本身得以實現的內在條件——比如說,訴諸某一理想是實證性能夠被接受的內在條件。但是,由於道德理念一般而言就是具體的倫理學本質,因此人們可以說,每種流行的道德都有成為純粹倫理學的傾向。確實,流行的道德確信自己是純粹倫理學——隻要它是這樣認為的,就能廣泛盛行。
但是,如果每種道德中都包含純粹倫理學的理念,人們會認為,其中有可能以某種方式包含著可探求的倫理統一性。不過,如此一來,統一性就隻能在流行的道德自身中被找到,既不在流行的道德之外,也不與之相對。當然,這仿佛是在說,一構成部分不能在其他構成部分中被找到。原因是,統一性在不斷變化的道德命令中並不是一個可感知的變化因素,它更有可能像是一些條件或初步假設(也許是已被證明了的)——僅就主題依賴於事實狀態下(而不是在意識狀態下)的條件或假設而言。
通過單純地對所有道德命令——這些道德命令要麽是流行的,要麽曾經是流行的——的相似性進行反思,也同樣有穿透各種理論並最終達到倫理統一性的可能。
如果我們假設,可探詢的統一性在本質上是某種單一的東西,就像是一個觀點。不僅如此,我們還能夠從整體上對其進行理解,或者至少可以將其看作一種用少數幾個特征就能完全描述清楚的東西。那麽,上述的反思方式毫無疑問將會獲得成功。然而,這是非常可疑的。確實,一種廣泛傳播的偏見——它比“善本質是單一的”更有影響力——淺顯易懂,容易被接受,也完全是合理的。但是,道德命令的多樣性和對立性的事實恰恰早就應該對這一觀點提出質疑。如果人們深入探究價值領域,那麽該假設將會隨著每一步探究的進展而變得越來越可疑。這並不是說好像人們必須就此放棄對某種統一性的探求,而是說,統一性依然是內涵廣泛的,甚至於它在本質上仍是一種構成關係,即,它以多種連接方式相互關聯。但是,對這樣一些統一性的把握確實存在問題:人們是否能夠直接把握它們,也就是說,把它們當作各種統一性來把握;並且,人們是否因此就能夠認識到這些統一性整體所呈現出來的獨特性質(即使是當人們從內容上來把握這些統一性時)還是個問題。
這種進程的一般結局——它始於多樣性——是倒過來的:人們總是隻能成功地掌握多樣性,最終卻發現,自己還是不得不到別處去尋找統一性。但是,如果人們在別處找到了統一性,那麽多樣性確實應該歸屬於該統一性的名下。這就是古老的柏拉圖名言:統一性必須是預先設定的和先天的。但是,隨即會產生這樣的危險:我們也有可能找到一種與既定多樣性實際相反的先天理解。
是故,問題就可以被概括如下:在各種流行道德自身的多樣性中,是否存在一種對構成純粹倫理學統一性的東西的先天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