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生活的內在核心和習慣的自我發展,二者都與最初的價值發現同一。
然而,隱藏在表麵下的永久的革命總是與統一性相距甚遠。在一些特定的曆史時期內,革命往往導致千鈞一發的轉折點,引起激烈的爆發,並且像旋渦一樣攥住情感不放,裹挾著它一起投入到革命的行動之中。價值發現——它給予原始基督教最深邃的力量——就是這樣一種轉折點,即,它發現了“愛你的鄰人”所具有的獨特的、重大的道德意義。
中心價值,或者一組價值,進入倫理意識,並且迅速地改變了世界和生活的觀念。古老傳統的對立麵點燃了衝突的戰火,這不隻是智力的對抗。新近被喚醒的習慣的熱情挑戰舊有的習慣的熱情,而這正是為了保護自己免受傷害。被長期認可的事物所具有的慣性往往在衝擊瞬間變成一種障礙。原因是,在舊有的習慣中,真正被認識到的價值都是活生生的,而價值犧牲卻永遠伴隨著轉折發生的緊要關頭。倫理學革命的過程本身就蘊含著某種本質上與之對立的東西。在對舊事物的批判過程中,以及在對神聖事物的反抗過程中,新思想不斷地產生、成熟和壯大。為了獲得勝利,它必須去摧毀,甚至是在它從中汲取現有規則,並在其上創建自身的地方,也必須這麽做。它誕生於衝突的症候,並且這種衝突會一直延續下去,直至它獲得勝利或走向屈服。
另一方麵,在倫理學革命中,個人實際扮演的角色十分不同。普通人在整個進程中隻是一個逐漸消失的因素。但是,價值意識的整體在人們的習慣中重新鞏固,也在他們首先找到的形式和表達中重新沉澱下來。接下來,人們以此為開端,作用於更廣闊的領域。這一現象在發生劇變的曆史時刻得到清晰的展現。
在這裏,偉大的倫理領袖的地位被凸顯出來:精神上的英雄、先知、宗教創始人——理念倡導者。他們推動著整個曆史的進程,也發動了大眾的革命。很自然地,我們會認為,這些領袖就是新的價值形式的“發明者”,價值本身的誕生就發生在理念倡導者的頭腦裏。但這是非常錯誤的認識。倡導者本人並沒有發明什麽東西,他隻是發現者。甚至他的發現也是有前提條件的。他隻能發現某種已經隱匿在大眾價值情感中的東西,並努力將它們表達出來。他們通過閱讀人類的心靈,發現人們新近體會到的價值,並將這些價值收集起來,移到意識的陽光底下,接著把它們提高到自己的辯護立場,並應用於演講。
隻有當時機已經成熟,隻有當現存的人類習慣已經羽翼豐滿,隻有到了不得不通過道德需要和道德訴求來發表意見的時刻,新事物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因此,理念倡導者本人隻不過是二手的發現者。在他之前,現存的價值感,晦暗不清的、尚未成熟的意識,永恒的尋求和探索,都不斷向前發展著。而且,倡導者發現的東西也總是隻有在這樣的發展深度上才能煥發出生命和能量。
這是他之所以能夠得到普通大眾響應的秘密,這也構成了理念的力量。這種力量不是像波浪那樣,在前進的過程中逐漸變弱,而是像野火一樣,被一個小火星點燃,就會急速蔓延,並在前進的過程中越來越壯大。力量並不在於小火星本身,而在於散布在周圍的易燃物。理念在被有意識的思考發現之前就已經存在了,它的生命隻是在等待思想為其提供形式,就像液態的晶體等待結晶一樣。同樣,感知在這裏也是蹇行於後,然而它喚醒了沉睡中的理念的生命,並且使其呈現出可見的結構。
但即使是這樣,沉睡中的生命既不是完全沒有意識,也不是完全有意識。當它在倡導者理念的召喚下走入光明時,不僅它的內容好像突然一下子就在那兒了——像是成熟了的水果,而且每個人似乎早已經知道它,認識它,並且相信自己內心中最隱秘的本質已經在它那裏被表達出來了。這就是在更大範圍裏的、真正的柏拉圖主義思想。但是,理念倡導者隻是普通大眾思想的助產士,在對新理念的習慣產生的關鍵時刻,促使新理念——它在誕生之前就已經是活生生的——的誕生。
每個時代內部都孕育著理念的種子。新的價值意識總是處在成熟的過程中。但是誕生的基礎並不總是為理念倡導者準備好了,並且,當某一理念的基礎準備就緒時,倡導者也並不總是在旁邊。我們今天可能正處在某些尚看不清楚的價值新生的症候之中,這些價值完全不同於目前已被接受的或被傳授的價值。從道德上說,沒有哪個時代能夠完全理解自己。
當然,相反的現象也會出現:理念倡導者沒有被人們理解,或者他提出觀點的時機不利,或者由於自己所說的真理逐漸被孤立而最終歸於銷聲匿跡。他沒有反駁,承認我們所說的一切。他無法證明規律,他的思想既缺乏生命力也缺乏影響力。但是,這隻是針對他而言是這樣的,並不是指普通大眾。人類的心靈並沒有對之做出回應,因為理念並不是從人類的心靈中生發出來的。也許將來某一天時機會成熟,但是啟示者本人恐怕等不到新理念誕生的那一天。那些思想超前於自己所寄身時代的人,早在時機來臨之前就已逝去。
沒有什麽東西比普通大眾與理念倡導者之間的關係更有利於對價值本質的關注。當預言者被孤立,或者沒有人對他做出回應時,我們就很有理由這樣問:他所宣傳的不就是純粹的想法或獨個兒的幻想嗎?但是,當火星發展成熊熊烈焰時,當理念喚醒了無數人並回到他們中間時,當理念通過預言者的言論被解放出來時,我們就不能問上麵那樣的問題了。而與之相反的問題卻不得不問:為什麽那些出於同樣的需要的人,隻是心中懷著同樣的向往,秘密地、下意識地抓住同樣的理念——這些理念在他們心中似乎已經被預示並等待釋放?為什麽普通大眾的思潮沒有被分割成像他們的腦袋那麽多的理念呢?如果回答說,時間、鬥爭、倫理學境遇等社會形式全都是一樣的,這肯定不充分。那麽為什麽人們不各走各的路呢?為什麽人們在解決同一意識問題時不去尋找不同的解決辦法呢?是什麽迫使所有人繼續追問下去並且一致轉向同一價值?
答案隻有一個:所有人——由於有著相同的需要和向往——必須將他們的目光落在同一價值上,由於考慮到既定環境的限製,他們無法自由地依據自己的意願去想象不同的善與惡的標準。他們麵對的與問題符合的標準隻有一個,也隻有這個標準使回答能夠被理解。這也是尋求決定的法庭,沒有人能取代它。
但是,這就意味著,在他們心中,價值事實上已經是某種存在,獨立於所有的想象和渴望。也就是說,對這些價值的意識並不決定價值,而是價值決定價值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