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價值的哲學展望服從於人們評價意識的源頭活水。甚至比那些理念倡導者的展望對人們評價意識的依賴更大,因為,倡導者很少是哲學家。而對於蘇格拉底、費希特、尼采而言,我們會發現,在他們那裏,這兩種展望實際上已合二為一。但是,在一個廣闊的視閾裏,這些人就不具有典型性了。中世紀和當代的改革家,畢達哥拉斯或恩培多克勒,都有可能成為更好的例證。但是,在這些人的價值意識裏,哲學因素並不是最突出的要素。柏拉圖全心全意地確信,整個世界正在呼籲哲學家成為道德領袖。但是,除他本人所產生的曆史影響之外,也隻有孤獨的烏托邦思想家們才承認他的觀點。

實際上,哲學倫理學幾乎無一例外地采取了另一條理論路線。它認為,哲學倫理學領域裏的所有價值都是由他人發現的,這些人努力使價值清晰地呈現出來,促使它們進入人們的意識,並確立這些價值。因此,哲學倫理學所堅持的原則是:“人們已經知道它了”。對這一原則的承認以及確立價值的任務當然不容輕視,尤其是在對已發現價值的整體的接受程度被擴大的地方,以及沒有狹隘而任意的選擇行為發生的地方,更是如此。為了確立價值,需要一條更加迂回的路線,也需要求助於形而上學,使關於世界的實踐觀點與理論觀點緊密地結合在一起。經過深思熟慮,模糊不清的東西以及純粹的感情事件都被提高到了科學層麵。這樣一來,倫理學就很自然地趨向理論的境界和價值係統。

但是,一旦後者被看作一項任務,其他傾向就非常有必要介入。倫理學解釋中必須增加對價值的質詢、觀察的探究。對此我們不能因為前景的渺茫而止步不前,挫折感通常全都來自於哲學的經驗——人們幾乎沒有認真地探究過價值問題。隻有當我們認識到,並非所有價值都是已知的或相同的,我們尚不知道什麽是善與惡,倫理學才有可能心滿意足地回顧那些早已被人們了解的東西。倫理學無法逃脫這一新的任務,也無法抵抗自身所承受的壓力。因此,為了理解人類是否已經成熟,倫理學必須探究更多的價值。向前看的、建構性的、探究性的、評價考量的倫理傾向,將與那種向後看的和純沉思性的倫理傾向不可避免地相互頡頏。

隻有在前一種倫理傾向(人們對它期待已久)中,倫理學才能變成真正規範性的——也隻有在此意義上,倫理學才能成為規範的科學。正是在這一意義上,倫理學才得以回返她自身的原則,成為人類的引領者。在這樣的倫理學中,柏拉圖的理想不會死亡,通過理論的洞見,通過哲學的覺解從精神上來規導和塑造人類的理想便可實現。原則上,倫理學也不像那些想要實現該理念洞見的、草率而熟知的企圖那樣,具有烏托邦的性質。原因是,倫理學所涉及的問題並不是單憑個人的智力所能解決的,這隻是一種假定,也是烏托邦的失誤所在。倫理學的問題應該是一項普遍探究工作,它關注的不隻是我們的時代本身,而是一個廣泛的、緩慢前進的、科學的連續統一體。單個的探究者的工作對倫理學的貢獻隻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然而,轉折點的關捩已然通過,一種新的開端已經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