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講?為什麽說男人奇怪?”我笑著問。
“你們喜歡否認過去,喜歡用悲慘的過去來美化現實。”
“這是什麽理論?”
“不是嗎?你對她真的沒有愛嗎?你和她真的就是因為動物的本能而走在一起的嗎?你們的孩子難道不是愛情的結晶嗎?愛情是一個過程,就如同一個生命一樣,她會有一個從萌芽到發展到衰敗的過程。可是你們男人卻無視這個過程,一說起來說是我過去從來沒有過愛情,我現在終於找到了真愛。這可能嗎?”
“怎麽就不可能?不要對你不了解的事說不可能,你隻是一個女人。”
“對,我是女人,但除了性別有差異之外,我們全是人類的一份子。我們之所以成為一類的東西,是因為我們有類似的情感的思想,不是嗎?我從不否認我過去的愛,我當時真的很愛他,而且我確信他也很愛我。我們後來之所以會分手,是因為我們的性格,是因為我們沒有及時顧及對方的性格,我們沒有為了對方而改變自己,所以我們失敗了,所以我們才分手。都說香港是文化沙漠,可是人家的一些流行歌曲卻寫出了真理――愛到盡頭覆水難收,愛悠悠恨幽幽,為何要到無法挽留,才能想起你的溫柔。人生很無奈,愛情很無奈,離婚的時候我傷心他也傷心,什麽叫覆水難收?我可以愛上一個陌生人,但是卻無法再愛他,這就叫覆水難收。正因為我們全明白了這一點,我們才分的手。你明白嗎?”
我被她那一連串的話給怔住了,片刻之後才緩過勁來:“你真是個伶牙齒利的丫頭。”
“不要以為你否定了過去你就可以開創未來,情感這種東西是個客觀存在,它不是以你的意誌為轉移的,不是說你承認它有它才有。它就在那,不管你承認不承認,它都在。它出現過,它存在過,由於種種原因它消失了,它死了,就這麽回事,你明白嗎?”
“你在給我上哲學課嗎,三丫頭?”
“我明白了,我吵不過你,可這真的是事實。”我說,“你不了解是因為你沒有經曆過,你不要把世界上所有的人全歸為一類,人類是多種多樣的,每個人都是有差異的。這一點,你明白嗎?”
她歎了口氣,她沒有再和我吵,也許是說累了。
“那你們這十多年是怎麽過的?”她問。
“就這麽過貝,還能怎麽過?”
“見麵也不說話?睡覺也不接觸?噢,我忘了,動物也有發性期,是不是你們之間也有啊。”
我被她氣樂了:“有你這麽說話的嗎?”
“那你讓我怎麽說話?這可是你挑的頭,你自己標榜的,說你們之間的關係是動物之間的那種關係。”她沒好氣地說。
“告訴你吧,我三十歲那年才轉業。轉業後的幾年間我是很忙的。不要以為我能成為今天這樣的人是件容易的事,我們是一群與世隔絕了太久的人,我們要想熔入這個社會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們要付出比你們多得多的努力,你明白嗎?”我被她激怒了。
她望著我,點了下頭:“繼續。”
“繼續什麽?”
“繼續你的講述啊。”
我無奈地歎了口氣:“我算是看出來了,你是上天派來特意氣我的小妖怪。我不想和你吵了,我餓了。”
“不行,餓了也不行。今天你必須給我解釋清楚,你們這些年是怎麽過來的。”她很不講理地命令著我。
“好吧,但是說好了啊,一會你請客。”
“沒問題,但是你要如實回答。”
“就這麽過的,由於工作緊張,我們相處的時間很少,我們不太吵架,因為沒有時間。還想知道什麽?”
“你們的**期。”
“你……”我被她氣得不知該說什麽。
“多久來一次?我知道狗狗們是一年一次到兩次,你們呢?”
我被她弄的哭笑不得,隻剩下搖頭苦笑的份了。
“都說到這了,有什麽說不出口的?你們不是動物嗎?我還沒惡心呢,你為什麽這付表情啊?”她理直氣壯地說。
“知道我想做什麽嗎?”他走到她的麵前,很嚴肅地對她說。
“想做什麽?”她有些緊張地反問了一句。
“我想抱你。”
“可以。但是你要回答我,那些年你是怎麽解決一個男人的生理需求的?”
我們對視了許久,我認輸了。
“40歲左右,我們就分開了。看過蔣介石的日記嗎?上麵有句話:美齡女士的愛讓我真正懂得了人生的意義。他說他過去做過很多荒唐的事,那都是無聊人做的無聊事。我也一樣,你能明白嗎?如果你還不滿意,你還想問,那我再跟你說說那些細節。”
她閉上了眼睛,想了一下,然後她伸出了她的雙臂,她抱住了我。
她用很輕很柔的聲音對我說:“不用再說了,我明白了。”
三丫頭不是什麽美齡女士,但她確實是我的三丫頭。
她讓我知道了什麽叫兩情相悅,什麽叫心心相印,什麽是情侶之間的和諧。
那兩天是我有生以來最幸福的兩天,我要感謝上蒼,感謝上蒼在我步入老年前將三丫頭送到了我的麵前。
同時,我內心的顧慮也越來越重,我怕有那麽一天,我怕真相暴露,我怕三丫頭會從我的身邊消失,我知道我在玩火。
大月和我之間已經沒有任何情感了,但是她是不可能輕易地放手的。
一個被傷害的女性,一個默默忍受了傷害許久的女性,一個絕望的女性,她會做出些什麽誰都無法預料。
這時我想到了我的朋友肖自中,我發現我並沒有絕望。
首先,張大月不是軍人了,我們之間的婚姻與軍婚無關。所以,這一嚴重的障礙在我和張大月之間並不存在。
其次,那個黑哥們說得對,實在不能好合好散的話,我可以去法院啊。
我研究了一下婚姻法,我發現如果走法院這條路,張大月最多也就隻能拖我兩年。
我們國家的法律明確規定了,分居兩年為法定的離婚條件之一。
但是,世事難料啊,誰知道這兩年中會發生什麽事啊?
不行,我得提前行動,我要給三丫頭打好預防針。
我對她說了肖自中的故事,我告訴她老肖的老婆至今不同意離婚,他的女朋友已經等了他十多年了。她聽了後大為驚訝。
“啊?真有這種事?沒名沒份的,那個女人會等他這麽多年?”三丫頭問。
“可不,現在算起來已經有十一、二年了吧。”
“為什麽呀?”
“因為愛啊。”
“是嗎?還真挺了不起啊?”她陷入了沉思。
有門,看來她能接受這種事,我內心狂喜。
“女人啊,為什麽就那麽想不通呢?”她自語道。
“你是說他的女朋友?”
“不是,我在說那位夫人。她是將軍了嗎?”
“快了吧,已經是大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