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說到底就是人與人之間采取合作還是對抗的方式進行競爭。不過,博弈論裏的理論,我們熟知的,大部分是非合作性博弈。這是為什麽呢?是合作性博弈太過普通不值得研究,還是太過複雜研究不了?
其實,這是由博弈論的預設條件所決定的。博弈論裏麵,假設的條件是人們都是理性的,而理性的人們在麵對博弈的局麵時,都是理性地去分析,然後選擇最有利於自己的策略去執行的——顯然,博弈論的這個預設前提,忽略了兩個重要內容:第一個,難道在現實生活中,人與人都是真正有理性的嗎?有很多的行為,看上去是十分符合博弈論模型的,但實際上,處於那種情境的人,都不是理智地、冷靜客觀地去考慮問題的。同樣,除了為自己的利益考慮之外,還有社會價值標準和道德律法在約束人的行為,不可能隻有理性的策略而沒有其他方麵的內容起作用。
所以,我們應該考慮一下,在現實情況下,到底人們是在采取什麽方式博弈,受什麽因素影響去進行博弈?尤其,在合作性博弈之中,理性所占的成分有多大?選擇合作還是選擇單幹甚至背叛,是否隻有理性在起作用?
可以看到,在現實之中,非理性的情況確實存在,不過,在博弈的局麵下,非理性的情緒、情感因素所起的作用,卻是不斷變化,無法形成一個變量的。當合作的誠意和需要合作的理性相遇的時候,人們是靠誠意進行博弈,還是靠理性進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