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 年9 月,在包頭工作的父親,所在的單位是華北建築四公司三公區,因工作需要,從包頭調到山西省大同工作,去參加一個國家保密單位的建設,施工地點在一個叫文莊村的地方。
大同是父親工作過的第二個城市,從此開始了在多地工作的經曆。
父親依舊開車給工地送材料。不久,春節快到了。春節前,父親單位放假後回到老家,回到家後,爺爺奶奶準備給父親辦婚事。
之前,是我姥爺主動跟我爺爺奶奶提出想撮合父母的婚事,姥爺主要看中父親的地方是:人實在、能幹,不怕吃苦,常年在外闖**,是老家少有的汽車司機,人長得又帥氣。
我唯一的舅舅,曾經到東北地區當了一年的林業工人,因怕吃苦又怕受累回到老家,姥爺在經濟上給了他太多的幫助,舅舅過著清閑且無憂無慮的日子。所以,姥爺特別喜歡父親這樣的人。
姥爺身高有一米八,是個非常勇敢能幹的漢子。年輕時放牛,遇上幾隻狼攻擊牛群,他用杈子將狼全部打跑,自己沒受傷,牛群也沒受到傷害。
姥爺每天都在辛苦勞動,在夏秋季節割草賣。一大垛草背上後,連人都基本看不見,隻露兩隻腳照走不誤。挑水時,兩個肩膀挑兩擔水也不覺太費勁,行走如常。就是在酒廠也還幹過幾年。可以說,在老家很少有姥爺沒幹過的活兒。在姥爺辛勤勞作下,一家四口過著還算富足的日子。
姥爺家和爺爺家是鄰居,關係不錯。姥姥不太會做針線活兒,再加上身體不好,家裏的很多針線活兒,讓奶奶給做,活兒做好後給奶奶工錢。姥爺對爺爺一家的家境非常了解,爺爺家的貧窮在老家都有名,姥爺不嫌,就看中父親這個人,無條件讓母親嫁給父親。
爺爺沒給父母蓋新房,父親自己租了一間小房。奶奶替母親置辦了一身新外衣,結婚時穿,又添置了一身毛衣。
結婚時隻做了一套新被子,用的是舊褥子,彩禮錢更是沒有啦。舅舅結婚時,姥爺和姥姥共花費了兩千多元“巨款”,跟母親結婚相比多了十幾倍。為此,姥姥經常跟母親一說起這件事就掉眼淚,並說:“一輩子結一次婚,都沒幾件好衣服,別的更沒有啦。”而姥爺認為,找一個好人比找一個好人家更重要,以後的日子肯定能過好。
1961 年2 月,父親跟母親在老家——隆盛莊舉行了簡單的結婚儀式。
春節過完,父親回到大同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中,母親留在老家。母親為了減少生活費用跟姥姥住在一起。父親婚後有一年沒給母親生活費。奶奶讓父親還自己結婚時借的外債,奶奶家實在是太窮了,幾乎是父親承擔了自己結婚的所有費用。父母結婚不久就開始兩地分居的生活,在父親的心中,工作永遠占第一位。
1961 年8 月,父親從山西大同調到北京延慶工作,又是參加一個國家保密工程建設,地點在幹裏莊,仍然是給工地拉運材料。這是父親的第三個工作地點,不到一年時間又將麵臨工作調動。
1962 年5 月,父親從北京延慶返回山西大同,這時,父親把母親接到大同,暫時結束了兩地分居的生活。
父親租了一間小房過起小日子。大同的生活條件比老家艱苦,幾乎天天吃高粱麵和高粱米,有時也吃毛糕,就是用不脫皮也不用油炸的黃米做的素糕。
這段生活,母親每天早晨四點鍾左右就起來做飯,父親吃完早飯就步行到單位上班。父母親都沒有鍾表,更沒有手表,看時間主要是根據太陽的高低位置憑經驗判斷。
總之,父親到單位上班,隻能早去,而不能晚到,一切以工作為中心,其他事情都要讓位給工作。
母親實在適應不了在大同的艱苦生活,在大同生活了三個月,回到老家後吃住在姥姥家,姥姥家的生活比較寬裕一些。
1964 年7 月,父親從山西大同返回包頭的四零八保密工程工地。父親每到一個地方,都是建設保密單位,國家的大型單位和軍工單位一直都在建設,沒有停頓。在此地工作不到一年又將麵臨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