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自殺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心態,就是想以死來擺脫一切。而“人死一了百了”是一種對生命錯誤的見解。如果遇到困難、苦厄,就以自殺來逃避,不但不能消業,而且更造惡業;如此舊業未消,又造新業,人生如何能解脫?如何能一了百了呢?

所以,自殺並不能解決問題,自殺隻有增加問題,甚至隻會增加痛苦。比方我自殺了,即刻就會帶給我的家人、朋友、親戚、同學,乃至認識我的人帶來無比的痛苦,有時還會把一些未了的責任加諸給他們,增加他們的負擔。再說,國家栽培我、大眾成就我,正當能為社會服務的時候,卻因故自殺死了,這就是社會成本的浪費。因此,一個人的自殺不但造成社會的損失,並且拖累了許多人,辜負許多關心我、愛護我的人,真是情何以堪。

自殺也會留下很多的後遺症。例如,一個家庭裏如果有一個前輩是因自殺而死亡,雖然隔了幾代以後,後代的子孫都會覺得不榮譽,不但在他們的心裏留下拂不去的陰影,有時還會起而仿效。所以我覺得社會上有時候發生凶殺案,被人殺死還可說是不得已的,自殺卻是不可原諒的行為。遭受外力而死是沒有辦法抗拒的事,可是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這就是愚癡;由於自己的愚癡想不開,而造成了家庭、社會的損失,有時不但不值得同情反而令人感到遺憾。

尤其,自殺者當時的心情必定是帶著一種心靈的創傷,是在痛苦、哀傷、無助、絕望、焦慮,甚至是憤怒、嗔恨、懊悔的情緒中死去的。

人在一生中,難免會遇到種種問題,一方麵讓人感到痛苦;但另一方麵也可以經由這些思想上、心情上的千生萬死,從中慢慢進步。千萬不要為了一時的困難就想一死了之,總以為死了就可以解決問題,這是不對的想法,並且當他自殺死時就會知道,其實“死更不如生”。

根據《醒世千家詩》記載:“吳江蔣某,與人爭氣不勝,服毒自殺。後來附在他的妻子身上向人道:我不當死而死,罰入枉死城,火床銅柱,惶苦萬狀。方知在生一日,勝死千年,勸大家寧可氣死,切莫自殺,以致後悔無及,大哭而去。”可見自殺隻能逃避一時,但是卻因此更增無邊的痛苦。

另據《認清自殺的真相》一書說,自殺者所感受的痛苦,千百倍於生前所受的苦,非語言所能形容。例如,投河窒息而死者,江水急進,肺氣外逼,內外交攻,苦痛不堪。自縊而死者,氣管閉塞,血流逆行,身如刀割,繼而渾身麻痹,痛苦萬狀。服食農藥、鹽酸等藥品中毒而死者,五髒壞爛,極痛難忍。服食安眠藥而死者,頭眩氣促,五髒翻攪,有時暫時停止呼吸,心髒也停止跳動,與死無異,可是經過一段時間,悠悠醒來,卻早已入殮,欲出無門,於是輾轉棺木之中,恐懼痛苦而死。也有研究報告指出,開棺檢視服食鴉片而亡者,伏者居多,側者亦常有,唯平仰者甚少;此乃埋葬之後,鴉片毒退,棺中輾轉掙紮而死之故。

從以上記載可知,自殺的方法雖然有種種的不同,但自殺者自始至終,痛苦了了在心,而且在將死之時意識轉清,過去和現在的景象,映現分明,因此所感受的痛苦也就更加的深刻。

因為熬不過痛苦,遂想要以自殺求得一死來解決,但是自殺將死未死之際,不管是何種自殺方法,其結果都是痛苦不堪。現在有愈來愈多的人以“燒炭”來自殺,他們以為燒炭自殺可以安詳地在睡夢中離去。不過根據馬偕醫院及高雄長庚醫院的醫師表示,這類自殺幸存者可能因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造成遲發性神經精神症狀,部分甚至無法恢複。曾有患者在獲救一個月後出現意識混亂、幻聽,甚至拿抹布洗臉、將電話當成飲水機、大小便失禁、無法自理清潔等症狀;有些人則留下反應遲緩、記憶力減退等後遺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