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必須樹立消費者利益至上的概念,以消費者利益為核心,而不是以企業的利益為核心,更不要把所謂的“民族工業”的利益放在消費者利益之上。而媒體應當充當保護消費者的角色,而不是保護“民族工業”的角色,用狹隘的民族主義情結去說事。社會輿論應當鼓勵對消費者負責的行為,譴責對消費者不負責的行為,樹立消費者至上的理念,一切以維護消費者利益作為評判的依據,讓消費者得到放心滿意的產品和服務。

為什麽地方保護主義在中國非常普遍,除了稅收政策方麵的原因之外,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大家沒有消費者利益至上的意識,就像公務員應當對納稅人負責,企業應當對消費者負責一樣。這種對企業利益的傾斜影響了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該死的企業死不了,該活的企業活不了,無法實現優勝劣汰的良性循環,致使假冒偽劣產品難以根除。眾所周知,假冒偽劣產品是很多地方、很多人賴以生存或發財的基礎。地方保護短期看對當地企業有好處,但是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看就是害企業,就像家長縱容自己的孩子去偷竊一樣。

但是提倡消費者至上並不意味著對所有消費者要一視同仁,企業要對不同價值的客戶區別對待。首先,每個企業要把自己的目標客戶分成高價值客戶、一般價值客戶和低價值客戶,從而用不同的服務標準去滿足不同層次客戶的需求。高價值客戶要得到優待,唯有這樣才能通過利益驅動的方法來鼓勵低價值客戶逐漸向高價值客戶轉化。就像航空公司、銀行和保險公司的會員級別體係一樣,為了自己的利益會千方百計地多消費,逐漸升級,以便得到更多的積分、享受更高層次的服務和待遇。

雖然中國市場上絕大多數領域都是買方市場,但是卻沒有形成挑剔的市場環境(中餐領域除外)。我們經常看到一些有關問題產品的報道,麵對投訴質疑,企業百般抵賴,運用各種資源和手段去擺平媒體、擺平專家、擺平權威檢測機構。我相信,沒有挑剔的消費者就不會造就卓越的企業,更不會有世界級的品牌。中國的消費者習慣了委曲求全,習慣了湊合著用,盡量少惹麻煩,但是這樣下去,無法誕生真正的世界品牌,無法造就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可以說,在中國市場上,沒有幾個消費者願意去打官司,因為打官司的成本太高、太麻煩,甚至“傷筋動骨”,絕對是賠本的買賣,那些打官司的人大多都是為了爭一口氣,所以不到萬不得已,人們不願去打官司,這就使得很多的企業有恃無恐。就拿食品工業來說吧,本來食品工業是“道德工業”,可是有多少企業和品牌能讓消費者真正放心?難道隻是那些被曝光的企業存在問題嗎?我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