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省的省,該花的花,相比怎麽賺錢,如何花錢更能考驗一個人的能力。
在管仲的治理之下,齊國越來越富,而且是從上到下的富,不僅國庫充盈,民間也出現了許多有錢人。於是,管仲開始在齊國修建諸多娛樂場所,專門供齊桓公和大臣消遣娛樂。
當時,大多數讀書人認為:想要治理好一個國家,就要提倡勤儉節約的理念,不能任由奢靡之風蔓延。但管仲卻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必須給那些有錢人找到“花錢的去處”,要不然,富人的錢花不出去,窮人就沒有賺錢的門路,經濟一定會受影響。因此,管仲不僅修建了許多娛樂場所,還鼓勵奢侈消費。管仲提倡厚葬,特別支持富人給自己或親人修建豪華墓地,購買大型棺槨。管仲對別人說:“富人修建豪華墓地,泥瓦匠就有錢賺;購買大型棺槨,木匠就有錢賺;使用高檔壽衣,女人織的布就有了銷路,那些專門做壽衣的手藝人也不愁沒有工作。這是多好的事情啊!”
修建墓地畢竟是一個人一生僅有一次的消費,不屬於日常消費,因此產業規模不可能太大。為了刺激齊國的民間消費,管仲決定想辦法增加人們在“吃”這件事情上的消費熱情。為了在齊國營造“貪吃”的消費氛圍,管仲巧妙地利用了齊桓公的“名人效應”——他首先給齊桓公招來一位叫易牙的知名廚師,天天給齊桓公換著花樣做美食,齊桓公自然也樂在其中。正所謂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大臣們見齊桓公成了美食家,自己也不能落伍,於是紛紛尋覓各種美食。民間見國君、貴族都喜歡吃,也開始效仿,一時間,齊國餐飲業呈現一派欣欣向榮的景象。
管仲的所作所為,其實都是為了提高齊國的就業率,讓每個人都能有工作。如此,齊國才能成為真正的經濟強國。當然,在此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荒唐事。比如,當時有些貴族為了炫富,讓人在自己家燒的柴火上“雕花”,然後再燒掉,這樣做雖然增加了木匠的收入,卻也造成了勞動力的極大浪費。不過管仲並不認為這樣做有錯,他的核心想法是:奢侈消費,是富人的專屬,可以讓富人把自己的財富通過消費重新“分配”給窮人,是一種平均社會財富的手段。
管仲非常重視社會財富的公平性,他說過:
“凡將為國,不通於輕重,不可為籠以守民;不能調通民利,不可以語製為大治。是故萬乘之國有萬金之賈,千乘之國有千金之賈,然者何也?國多失利,則臣不盡其忠,士不盡其死矣。歲有凶穰,故穀有貴賤;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然而人君不能治,故使蓄賈遊市,乘民之不給,百倍其本。分地若一,強者能守;分財若一,智者能收。智者有什倍人之功,愚者有不賡本之事。然而人君不能調,故民有相百倍之生也。夫民富則不可以祿使也,貧則不可以罰威也。法令之不行,萬民之不治,貧富之不齊也。且君引量用,耕田發草,上得其數矣。民人所食,人有若幹步畝之數矣,計本量委則足矣。然而民有饑餓不食者何也?穀有所藏也。人君鑄錢立幣,民庶之通施也,人有若幹百千之數矣。然而人事不及、用不足者何也?利有所並藏也。然則人君非能散積聚,鈞羨不足,分並財利而調民事也,則君雖強本趣耕,而自為鑄幣而無已,乃今使民下相役耳,惡能以為治乎?”
大致的意思是,如果國家沒有調節社會上的貧富差距,那麽奸商、富人就會把大部分利益裝進自己的腰包,窮人就會越來越貧窮。如此一來,國家的法令就難以推行,因為富人太富,國家也驅使不動他們;窮人太窮,就沒有什麽可以失去的,國家的刑罰對於他們來講也就失去了作用。
這是管仲從社會治理的角度,給奢侈消費提供的一個“政策依據”。更難得的是,管仲之所以能夠提出奢侈消費的理念,背後是他對於經濟學的超前認識。春秋時代的管仲,就認識到了消費與貨幣、消費與商品以及消費和生產的關係。他說:“儉則金賤……侈則金貴。”意思是,如果一個國家的人都非常節儉,隻儲蓄不消費,這個國家的貨幣就要貶值;一個國家的人如果非常熱衷於消費,這個國家的貨幣就會升值。
當然,管仲並非一味提倡擴大消費。當遇到災荒年,農民失去耕地、生產遭到很大破壞、經濟受到嚴重挫傷時,管仲就會提倡節儉消費。而且,管仲隻支持有錢人用個人財產進行消費,對於國家的財政支出,一貫提倡節儉。他認為國家應該把錢花在有用的地方,一切過度的財政支出,都是對國力和民力的損耗。管仲說:
“故曰:‘主上無積而宮室美,氓家無積而衣服修,乘車者飾觀望,步行者雜文采,本資少而末用多者,侈國之俗也。’國侈則用費,用費則民貧,民貧則奸智生,奸智生則邪巧作。故奸邪之所生,生於匱不足;匱不足之所生,生於侈;侈之所生,生於毋度。故曰:‘審度量,節衣服,儉財用,禁侈泰,為國之急也。’”
意思是說:國家如果十分奢侈的話,就會浪費開支,人民會因此陷入貧困。人民一貧困,各種社會問題就會層出不窮。所以要節用,禁止奢侈,這才是治國的當務之急。
總而言之,無論奢侈還是節儉,都是管仲根據社會經濟形勢做出的理性選擇,而不是由他個人的“好惡”來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