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嘲弄侮辱了別人而沒有遭到任何惡報的人,當然也是有的。例如,唐代有一個叫高固的人,很長一段時間都處在閑散的位置上,沒有擔任過要職,因而多次被同僚嘲笑看不起,等到高固被任命為邠寧節度使時,那些以前取笑過他的人都很害怕。高固卻不計前嫌。宋代的孫文懿是眉州人,年少時家境貧寒,想進京去參加科舉考試,於是自己到縣衙去開推薦信。縣尉李昭言嘲笑他說:“像你這樣的進京趕考的人有幾個呀?”最後孫文懿以第三名的成績金榜題名,之後被任命到審官院做官。李昭言因為調任前去拜見孫文懿,心裏十分害怕,以為孫文懿會記恨自己以前嘲笑過他的話。誰料孫文懿卻特意派李昭言擔任眉州知州一職。諸如此類,被嘲弄的人誠然大度,但那些嘲弄侮辱了別人的人因擔心被報複也早已恐懼難當了!既然這樣,又何必樂於去嘲弄侮辱別人呢?

所以,無論是從理論上來講,還是從實際經驗上來看,嘲弄侮辱別人的行為必須戒除,這個道理是顯而易見的。

選自《華工學校講義·德育篇》蔡元培

戒謗毀

人們都有判斷是非的心理:對的就說對,錯的就說錯,這是應當的。每一個人都具備懲惡揚善的情感:讚揚善的,厭憎惡的,這也是應當的。唯獨具體到一件事的對與錯,一個人的善與惡,這裏麵的關係非常複雜,我們一時的判斷,常常不能作為最後的定論。我們判定的對和善,有時並不恰當,當然這種不恰當的判斷所造成的危害還是小的。而我們判斷的錯和惡,如果不恰當,那麽它所造成的危害就會很大。因此,我們評判一個人,如果不是關係到公共利益與社會責任,就應宣揚他對與善的方麵,而把他錯與惡的方麵隱藏起來。即使不能隱藏,那麽也不要刻意宣揚,看到他的錯誤就批評,看到他的惡行則加以懲罰,這樣也就可以了。如果這個人原本就沒有什麽過錯與罪惡,而是我們虛構編造的,或者他所犯的過錯與罪惡程度本來很輕,但是我們卻編造羅織他的罪行,這種行為就叫做誹謗。誹謗,是我們應該戒除的。

我們試著來探究一下誹謗的動機究竟是什麽呢?是嫉妒別人的名譽嗎?還是認為別人的失意有利於自己?或者是這個人跟自己有仇怨,因而誹謗中傷他?凡是這類情況,我們都問下自己的良心,沒有一種是良心允許那樣做的。凡是誹謗別人的人,通常害不了別人,卻恰恰會害了自己。漢代的申鹹曾經誹謗薛宣不孝,薛宣的兒子薛況於是賄賂他的門客楊明,楊明隱藏在宮門外砍傷了申鹹。禦史中丞討論認為,不應該以平常的百姓爭鬥性質來判定此案,而應將傷人者處死。廷尉則認為,因為對人不義而被人打傷的人,應該與傷人者接受同樣的懲罰,最終薛宣、楊明被免掉了死罪。今天文明國家的法律規定,如果有人無故誹謗他人的名譽,那麽被誹謗的人就有權力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損失。這足以證明誹謗別人的人其實是自己害自己。

在古時候,被誹謗的人,大多數都采取不爭辯的態度,也就我們所說的:如果想讓別人停止對自己的誹謗,最好的辦法就是加強自身的修養。漢代的班超在西域,衛尉李邑向皇帝上書,陳述經營西域是不可能成功的,還對班超進行大肆的誹謗。漢章帝很生氣,狠狠地批評了李邑,並命令他到班超那裏,聽從班超的差遣。班超卻隨即派李邑帶領烏孫國的侍子①回京師。

徐幹知道了對班超說:“李邑曾經誹謗您,一心想把西域的事情破壞掉,今日為什麽不依照皇帝的命令把他留下,派別的官員護送烏孫侍子回京呢?”班超回答說:“正是因為李邑誹謗了我,所以今日才派他回京。我問心無愧,為什麽要怕被別人議論呢?”北齊時的崔暹曾經對文襄帝高澄說,應該親近並且重用邢邵。當然邢邵不知道這件事,還總是抓住機會在文襄帝麵前誹謗崔暹。文襄帝很生氣,對崔暹說:“你在我麵前說邢邵的優點,而邢邵卻隻說你的缺點。邢邵真是一個糊塗人。”崔暹說:“他說的這些都是事實,邢邵這個人不糊塗。”這些都是麵對誹謗不爭辯的很好的例子。雖然這樣,遭到別人的誹謗卻不去爭辯,這當然是品德高尚;而從誹謗者這一方麵來看,不就更加無地自容了嗎?我們沒有必要去追問被誹謗的到底是怎樣的人,但不能不以誹謗者的下場為警示。

選自《華工學校講義·德育篇》蔡元培

戒罵詈

我們中國人最容易犯的錯誤,是不是罵人呢?從來沒有見過麵的人,無意間相互偶然發生了點摩擦,或者是在趕車、挑擔的時候,稍不留神,彼此撞到了,完全可以互相道聲歉就能解決的,但大家卻破口大罵不止。又或者是親朋好友之間,討論事情一旦意見不一致,隨著大罵起來。要麽把對方罵做牲畜,要麽侮辱對方的家族。這種情況,從最北方的河北一帶到南方的浙江、廣東等地,大致情形也都差不多。

大家都是人,卻以牲畜來相互辱罵,這是什麽道理呀?根據生物進化史來講,人類隻不過是哺乳動物中進化程度比較高的;而爬行動物其實是哺乳動物的祖先。所以,發育了二十八天的人類胎兒,與發育天數相等的狗胎、龜胎等十分相似。然而,把別人罵做牲畜,就是想說明別人進化的程度較低嗎?然而普通人的看法一開始並不是這樣的。漢代的劉寬有一次招待客人,派家仆去買酒,過了很長時間,家仆卻喝得大醉回來。客人不能容忍家仆的這種行為,就罵道:“畜生養的。

”過了一小會兒,劉寬就派人去留意看著這個家仆,懷疑他極有可能會自殺,劉寬對旁邊的人說:“他是個人呀,有人罵他是畜生養的,還有什麽比這更嚴重的侮辱啊,因此我怕他會自殺。”另外還有前秦苻堅時期,有個叫王墮的人性情剛峻,痛恨董榮如同仇敵,從不和他說話。王墮曾經說:“董龍是哪裏來的雞狗,配讓國家的棟梁之才和他說話?”(龍是董榮的小字)董榮聽說後惱羞成怒,於是就勸苻堅把王墮殺了。等到要行刑的時候,董榮對王墮說:“你今天還敢再罵我董龍是雞狗嗎!”要麽被人擔心會自殺,要麽就殺人,在古代罵人畜生對人的刺激竟強烈到這個程度。而今天的人,以這種狠話相互責罵,卻全然不覺得不應該,這是什麽原因呢?

父子兄弟之間,罪責不應互相波及牽連。因為對一個人憤怒而侮辱他的整個家族,這又是什麽道理呢?古時候,衛國的孫蒯在重丘給馬飲水,毀壞了飲水的器具,重丘人就責罵孫蒯說:“你父親就是個殘暴的人。”齊威王被周顯王責備,然後就氣憤地罵道:“呸,你母親是一個下賤的奴婢。”這就是古人辱罵別人父母的例子。至於那些髒話,在古代則隻有調笑戲謔的時候才會出現。《抱樸子·疾謬篇》說:“調笑戲謔的言語,有時往上波及到祖先,往下則牽連到婦女。”作者將此篇命名為“疾謬”,就是斥責這種行為荒謬並且深惡痛絕。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三人,都與夏徵舒的母親私通,一次他們在夏徵舒的母親那裏飲酒作樂。陳靈公對儀行父說:“夏徵舒長得像你。”儀行父回答說:“也像您。”陳靈公最終因為這件事而被夏徵舒所殺。然而今天的人們用這種話相互辱罵,全然不覺得不應該,這是為什麽呢?

沒別的,人們說慣了也聽慣了罷了,於是即使是最不合乎情理的話,也不會有人去追問其中的緣故,隻是人雲亦雲,就像發出普通的感歎詞一樣正常。《說苑》中說道:“孔子家的小孩不會罵人,因為他們自小就受到很好的家庭教育。”但願明白事理的人,能注意自己的不良習慣並加以改正。

選自《華工學校講義·德育篇》蔡元培

自由與放縱

自由,是一種美德。比如思想、身體、言論、起居、職業、集會,等等,都有一定的自由權利的範疇。如果自由的權利受到外界壓製,而沒有達到它應該有的程度,就盡力去爭取,即便是流血犧牲也在所不惜,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不自由毋寧死”。然而若自由超過限度,從而既自己有愧,又會傷害到別人,那就不再是自由,而是放縱了。放縱,乃是自由的敵人。

人們的思想不被宗教所束縛,不受世俗習慣所牽製,而隻以良心為準則,這才是真正的自由。如果偶爾有惡劣的思想,是良心所不容許的,但自己還是故意縱容它,使這種惡劣的思想不斷積聚擴張,最終它的勢力淩駕於良心之上,那它就是放縱的思想了。

餓了要吃東西,渴了要喝水,疲倦了要休息,這是維持生命健康的自由。如果飲食不節製,作息沒有規律,養成了不良的生活習慣,就會因為放縱自己轉而有害於生命健康了。

高興了就歌唱,悲傷了就哭泣,這就是感情的自由表達。但是如果有街坊鄰居辦喪事,就不應在街上唱歌,寡婦不在夜裏哭泣,這些都是因為不敢放縱自己的感情。

言論可以是自由的,然而有的人舉報揭發別人的隱私,還誘導唆使別人嫖娼、行竊;日常起居是自由的,然而有的人卻在房子裏做危險的事情,在夜裏喧嘩不止;職業是自由的,然而有的人卻製造假冒偽劣產品,甚至販賣毒品;集會是自由的,然而有的人卻四處傳播迷信,胡作非為。這些行為,都是放任自身極端的自由,而不去顧及別人的自由是否受到幹擾,這都是放縱的過錯。

以前法國的大革命,旨在爭取自由,這是我們所崇拜的。然而,當時的人如羅伯斯庇爾、丹東等人,以過度激烈的方式,肆意殺戮貴族,造成一個時代的恐怖黑暗,這就是由於放縱而發展成殘忍了。較近的英國婦女爭取選舉權的運動,也是在爭取自由,對此我們不敢輕視。但他們威脅政府的方式,竟演變為燒毀郵件、破壞藝術品,這就是由於放縱而發展成粗暴的行動了。自由這項美德,一旦放縱,就很有可能將發展為粗暴或殘忍的行為而自己卻渾然不覺,難道對此我們能不謹慎嗎?

選自《華工學校講義·德育篇》蔡元培

勿畏強而侮弱

《詩經·大雅·烝民》篇說:“人們常說,柔軟的東西咽下去,剛硬的東西就吐出來。隻有仲山甫與眾不同,柔軟的東西他不咽,剛硬的東西他也不吐,不欺淩孤苦無依的人,不畏懼強暴蠻橫的人。”人們之間的交往,彼此本應是平等的,而在詩中古人用食物的吞吐為例來說明人際強弱關係,實在不正確。這個人人平等的道理,就是仲山甫之所以與眾人相反,並堅持自己履行不欺軟怕硬的義務的原因。

懼怕強者和欺負弱者,這兩種行為存在施加者和承受者的區別,它的作用也有消極和積極的區別。但無論對哪一方麵來說,都是受了強弱不平等的錯誤觀念的蒙蔽。我們懼怕強者,是因為我們比對方弱,不敢與強者平等。當我們看到比自己弱的人,自然會認為對方不敢與自己平等,因而欺負弱者。另外,自己欺負弱者,是認為自己比對方強,不必和他平等,因此,當看到比自己強的人,很自然地就會認為對方必定不會與自己平等,因而畏懼他。這兩種表現,表麵上看來似乎不同,其實內在心理是一樣的。改正其中的一種,那麽其他的自然也就隨之消失了。

我們國家推崇那些俠義的行為時常說:“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這句話就是說,當看到以強淩弱的事情時,就應該立即幫助弱者來對抗強者。這時強者還沒有侵犯我,而我已經上前去與強者進行抗爭,那麽當他再侵犯我時難道我會轉而害怕他嗎?而弱者與我沒有關係,但我卻上前相助,那麽難道我會因為他與我靠近轉而欺負他嗎?那種拔刀相助的行為,雖說屬於俠義之舉,但也都是懷著一顆打抱不平的心,而這種心態是人人都有的。我們如果能發揚這種心態,那麽畏懼強者欺負弱者的錯誤觀念,自然也就沒有萌生的機會了。

選自《華工學校講義·德育篇》蔡元培

責己重而責人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