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有位大思想家宣布皇帝是“天下之大害者”,主張“無君”。他就是近代民主主義思想的啟蒙者、愛國者黃宗羲。他的代表作《明夷待訪錄》,比盧騷的《民約論》還要早一百年光景,有人稱它為“人權宣言”。黃宗羲同時代的思想家顧炎武說:“讀了這部書,可以知道過去曆史上所有帝王製度的弊端。”《明夷待訪錄》反對君主專則,主張民權,對清末的維新變法運動影響很大。梁啟超在《清代學術概論》一文中說過:“梁啟超、譚嗣同輩倡民權共和之說,則將其書節抄,印數萬本,秘密散布,於晚清思想之驟變,極有力焉。”

黃氏的民權思想,一直影響到辛亥革命時期的孫中山、鄒容和陳天華等愛國誌士。

黃宗羲(1610—1695年),字太衝,號梨洲,又號南雷,浙江餘姚人。他父親黃尊素,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進士,是有名的“東林黨人”,在朝任山東監察禦史,次年,為寧國府推官,走上了宦海生涯。

明天啟三年(1623年),黃宗羲十三歲,在家鄉通過考試,補為浙江仁和縣(今屬杭州市)博士弟子員。黃尊素奉調入京,升任山東監察禦史,黃宗羲即隨父母入京讀書。黃宗羲深受家庭影響,重氣節,輕生死,嚴操守,辨是非,磨礪風節,疾惡如仇,反對宦官和權貴,成為東林子弟的著名領袖。

當時明朝的政治極端腐敗,朝廷實權掌握在以宦官魏忠賢為首的一夥佞臣手中。他們結黨營私,為所欲為,窮奢極欲地攫取社會財富,又瘋狂迫害正直官員,反對政治上的改革和改良,時人斥之為“閹黨”。黃尊素是站在主張改革朝政的“東林黨”一邊的,是一位深懷憂國憂民之心的剛直人士。

天啟五年(1625年)初,魏忠賢大興冤獄,逮捕東林黨領袖人物楊漣、左光鬥等六人,次年二月,又逮捕應天巡撫周起元、左副都禦史高攀龍以及周順昌、繆昌期、李應昇、周宗建、黃尊素等七名官員。後又指使其爪牙,用極其殘暴的手段將他們害死在詔獄。黃尊素於天啟六年六月一日被害,年僅四十三歲,時黃宗羲十六歲。

當黃尊素被害的凶訊傳到餘姚,黃宗羲全家無比悲憤。祖父黃曰中激勵孫兒為父報仇,寫下“爾忘勾踐殺爾父乎”八個大字貼在牆上。母親姚氏對兒子說:“汝欲解我,第無忘大父粘壁書耳!”黃宗羲痛哭受教,決心效法春秋時代越王勾踐的故事,立誌臥薪嚐膽向閹黨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