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期,有一天,公孫龍牽著一匹白馬準備出關。可是當時不讓馬出城,守城的士兵就把他攔住了。

公孫龍便用“白馬非馬”的觀點與之辯論,守關的士兵爭辯不過他,就讓他牽著馬出關去了。

不過,“白馬非馬”論提出後,經常有人找公孫龍辯論。

一天,有位遠道而來的客人來拜訪。寒暄過後,主客之間也是就“白馬非馬”論展開了一場爭論。

客人說:“我不明白,您怎麽可以說‘白馬非馬'呢?”

公孫龍說:“這句話聽起來違背常理,實際上卻很有道理。你仔細想一想:‘馬’這個詞是用來稱呼這件東西的形體的,‘白'這個詞是稱呼它的顏色的。不能用白稱呼馬的形體,也不能用馬表示它的顏色。說白馬隻是指白馬,而不是指馬,並沒有說明馬究竟是什麽樣的東西,所以說‘白馬非馬’並沒有錯。”

客人還是不明白,他又問:“誰不知道有白馬就是有馬。既然如此,為什麽加上白字的白馬就不是馬了呢?"

“這樣說吧,如果要你牽一匹馬來,牽來黃馬、黑馬都可以;如果要你牽一匹白馬來,牽黃馬、黑馬就不可以了。如果白馬是馬,既然要牽的是馬,則不論是黃的、黑的、白的,沒有區別。現在單要白色的,卻隻有白馬可以。你有黃馬、黑馬,都可以說是有‘馬’,絕不可以說是有白馬。白馬不是馬,這太清楚不過了!"

“您認為有了顏色就不是馬,而天下又沒有不帶顏色的馬,那麽可以說天下沒有馬嗎?"

“馬當然有顏色,所以才有白馬。要是馬都無顏色,隻是馬而已;那還到哪裏去牽白馬?所以白色並不是馬所固有的。白馬,就是馬加上白色,或者說白色加在馬上,白馬就不是馬。”

同學們,“白馬非馬”的爭論你得到什麽啟示?

答案:“非馬”爭論的關鍵是對“馬”和“白馬”的內涵與外延的認識。某一概念的內涵確定了,其外延才能相應被確定。

內涵——概念的質,說明概念所反映的對象如何。白馬的內涵反映的是馬的本質。

外延——概念的量,說明概念所反映的對象有哪些,白馬的外延是顏色。

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是相互依存、相互製約的。公孫龍的錯誤在於顛倒了內涵和外延的關係,他認為白馬的內涵是指一種顏色,而馬指的是形態,形態不等於顏色,所以白馬不是馬。用事物概念的基本物質分析一下白馬的內涵和外延,就不難看出公孫龍的爭辯隻是一種詭辯了。

詭辯藝術:上麵的辯論可分為三點。

第一點:“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公孫龍子·白馬論》)——就馬之名及白之名的內涵說。

馬之名的內涵,即馬的形;白之名的內涵,即一種顏色。白馬之名的內涵,即馬的形和顏色。此三名的內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馬非馬”。

第二點:“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故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

“馬者,無去取於色,故黃黑皆所以應。白馬者有去取於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馬獨可以應耳。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馬非馬。”(同上)——就馬之名及白馬之名的外延說。

馬之名的外延包括一切馬;白馬之名的外延則隻包括白馬。“馬”對於顏色,沒有肯定也沒有否定,所以如果我們僅隻要“馬”,黃馬、黑馬都可以滿足我們的需要。

但是“白馬”是對於顏色有所肯定、有所否定的,所以如果我們要白馬,那就隻有白馬可以滿足我們的需要,黃馬、黑馬都不能了。對於顏色無所肯定、否定的,跟對於顏色有所肯定、否定的,是不同的,所以白馬非馬。

第三點:"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有馬如已耳。安取白馬?故白者,非馬也。白馬者,馬與白也,馬與白非馬也。故曰:白馬非馬也。”(同上)這是就馬這個一般、白這個一般、白馬這個一般說明它們的不同。馬這個一般隻是一切馬所共有的性質,其中並沒有顏色的性質。馬就隻是馬,如此而已。白馬的一般是一切馬所共有的性質又加上白的性質,所以白馬非馬。

不但白馬非馬,而且白馬亦非白。"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同上)

此白物或彼白物所表現的白,是“定所白”的白。"定"是固定的意思。此白物所表現的白,固定在此物上麵,彼白物所表現的白,固定在彼物上麵,白這個一般,也可以說是“白如(而)已耳”,不固定在任何東西上麵,它是“不定所白”的白。“不定所白”的白不為一般人所注意;這於其日常生活並無影響,所以說“忘之而可也”。

然“定所白”的白,是具體的、個別的白,不是一般的、抽象的“不定所白”的白。白馬的白,是“定所白”的白,“定所白者非白也”,所以白馬非白。

拓展:“非馬”是公孫龍的一個有名的辯論。據說公孫龍曾與孔丘的七代孫孔穿,就這個問題進行辯論。

公孫龍舉了一個孔丘的故事。

楚王遺失了一張弓,他左右的人請孔丘設法尋找,他說:“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

孔丘批評楚王說:“楚王仁義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

公孫龍說:由此可見,孔丘“異楚人於所謂人”。

如果孔丘的話是對的,我“異白馬於所謂馬”的辯論也是對的。孔穿不能回答公孫龍的話。

在另一天,孔穿又和公孫龍辯論。

孔穿說:“異楚王之所謂楚,非異楚王之所謂人也……凡言人者,總謂人也。亦猶言馬者,總謂馬也。楚自國也;白自色也。欲廣其人,宜在去楚;欲正名色,不宜去白。誠察此理,則公孫之辯破矣。”

公孫龍與孔穿的這個辯論的第一段見《公孫龍子·跡府》篇。第二段隻見《孔叢子·公孫龍》篇。《孔叢子》是偽書,所說未必是曆史的事實。但是所記的孔穿的話,在邏輯學上是很有意義的。他是對“白馬是馬”這個命題做外延的解釋。照這樣的解釋,這個命題是可以這樣提的。

公孫龍是對於這個命題做內涵的解釋。照這樣的解釋,這個命題是不可這樣提的。孔穿並沒有完全破了公孫龍的辯論,但是他的話確實有邏輯學上的價值。

透視:公孫龍的《白馬論》的基本論點。從這些論點中可以看出,公孫龍的確看到了一個命題中主語和述語的矛盾對立的方麵,看到了一般和個別的差別。但是他僅僅停留在這一點上,並且把這一方麵片麵地誇大,因而否認了一般和個別的統一的方麵,相互聯係的方麵。

如果一般和個別是相互對立的,一般也可以脫離個別而存在,一般可以不必包括個別,個別也可以不必列入一般。這就是公孫龍所說的“故可以為有馬者,獨以馬為有馬耳,非有白馬為有馬”。這樣《白馬論》,就割裂了一個命題中主語和述語的聯係。

從這種形而上學的思想出發,勢必將一般看成是獨立自存的實體,其結果導致了客觀唯心主義。"白馬非馬"這個命題,本來是從對於辯證法的一定的認識出發的,可是,結果轉化為辯證法的對立麵。

思維小故事

練功密室奇案

羅斯男爵是個地道的英國紳士,作為一個有著深厚基督教文化教養的歐洲人卻十分祟尚東方文化。羅斯年輕時到過亞洲,在印度住過一段時間,還在那裏學會了瑜伽。回到英國後,他繼續修煉瑜伽,為此買下了一座舊健身房,把它改造成練功的場所。羅斯男爵性格內向,又非常虔誠,常把自己反鎖在健身房裏苦練瑜伽。他在房裏備了食物,往往一兩個星期才出來一次。

羅斯從印度帶回4個印度人,雇用他們是為了與他們一同研究瑜伽,把瑜伽介紹到西方來。

這一天,4個印度人急急忙忙趕到男爵家,向男爵夫人報告:“不好了!羅斯爵爺餓死了!”男爵夫人趕到練功房一看,隻見男爵僵臥在一張**,他準備的食物竟原封不動地放在那兒。兩個星期之前,男爵把自己反鎖在這裏,準備的食物足足可以維持半個月以上,但他怎麽會餓死呢?

警察趕來檢查了健身房。這是一座堅固的石頭房子,門非常結實,又確實是從裏麵鎖上的,並沒有被人打開過門鎖的任何跡象。室內地麵離屋頂有15米左右,在**方的屋頂上有一個四方形的天窗,但窗是用粗鐵條攔住的,即使卸下玻璃窗,再瘦小的人也不可能從這裏鑽進去。也就是說,這座健身房是一間完全與世隔絕的密室。警察傳訊了4個印度人,因為"首先發現犯罪現場的人"往往最值得懷疑。但4個印度人異口同聲地說:“爵爺為了能獨自練功,下令不許任何人去打擾他。整整兩個星期,我們都沒到這兒來過一次。後來,我們不放心,才相約來看望他,敲了半天門沒有動靜,從窗縫往裏看,才發現爵爺直挺挺地躺在**……”

警察檢查了食物,沒發現有任何毒物。因為是冬天,食物也沒變質,房裏也沒發現任何凶器。於是,警察就想以羅斯絕食自殺來了結此案。但是,羅斯夫人對此表示不滿,親自拜訪了福爾摩斯,請他出場重新偵查此案。

福爾摩斯對現場進行了詳盡的偵查,最後從蒙著薄薄一層灰塵的地板上發現:鐵床4個床腳都有挪位的跡象。

於是他問:“夫人,您先生是不是患有高空恐懼症?”

羅斯夫人回答:"他一站到高處就頭暈目眩,兩腿發軟不敢動,這個毛病從小就有……”

“原來如此,那案子可以迎刃而解了。”福爾摩斯立即要求警方逮捕那4個印度人。警方逮捕了4個印度人,他們供認了謀害羅斯男爵、企圖奪取羅斯財產後逃回印度的罪行。令人驚歎的是,他們供認的作案細節,竟和福爾摩斯的推理幾乎完全一致。

福爾摩斯的助手華生問福爾摩斯:“您是憑什麽做出這個判斷的?”是啊,福爾摩斯是怎樣做出這樣一個判斷的呢?

參考答案

那4個印度人趁羅斯熟睡時,從屋頂垂下帶鉤子的繩子,把羅斯連人帶床吊到半空中,羅斯因為有恐高症,所以嚇癱了,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