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們,讀過三綱五常嗎?看看這個女生的解釋。

一次智力競賽搶答會上,主持人問:"‘三綱五常'中的‘三綱'是什麽?”

一個女學生搶答道:“臣為君綱,子為父綱,妻為夫綱。”她恰好把三者說顛倒了,引起了哄堂大笑。

這位女學生意識到這一點之後,立刻補充道:“笑什麽,我說的是‘新三綱’。”

她說:“現在,我國人民當家做主,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而領導者不管官多大,都是人民的公仆,這豈不是‘臣為君綱’嗎?當前,計劃生育,一對夫妻隻生一個孩子,這孩子成了父母的小皇帝,這豈不是‘子為父綱'嗎?現在,許多家庭中,妻子權力遠遠超過了丈夫,‘妻管嚴’、'模範丈夫'比比皆是,豈不是‘妻為夫綱'嗎?"

大家都為這位女學生的辯才熱烈鼓掌。

驚人的詭辯:這個女學生可能由於緊張,把“三綱”答顛倒了,而她運用巧釋詞義詭辯術,對她的“三綱”做了巧妙解釋,賦予新的含義,不但擺脫了窘境,而且贏得了聽眾的掌聲。

自然語言是含混的,同樣,自然語言中的詞也是含混的,這種含混性主要表現在詞的多義性方麵。同樣一個詞往往可以表示出不同的含義。詞的這種多義性為我們在論辯中根據不同的場合、不同的對象、不同的需要,選擇恰當的詞義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巧釋詞義詭辯術正是巧妙地賦予某個或某些詞語以特定意義來製服論敵,取得論辯勝利的一種詭辯方法。在論辯中偶爾出現語言失誤時,巧釋詞義詭辯術可以幫助我們擺脫困境、渡過難關。

思維小故事

找不到的凶器

一個漆黑的夜晚,警士木村正騎著自行車沿著河邊的路巡邏。突然,從下遊大約100米處的橋上傳來一聲槍響。木村馬上蹬車朝橋上飛奔而去。他一上橋便見橋當中躺著一個女人,旁邊還有一個男的,那個男的見有人來拔腿便逃。與此同時,木村聽到“撲通”一聲,像是什麽東西掉進了河裏。

木村騎車追上去,用車撞倒那個男的,給他戴上了手銬,又折回來到躺在橋上的女人身旁。

她左胸中了一槍,已經死了。

“這個女的是誰?”

“不知道,我一上橋就見一個女的躺在那兒,嚇了我一跳,一定是凶手從河對岸開的槍。”

“撒謊!她是在近距離內被打中的,左胸部還有火藥黑色的焦糊痕跡,這就是證據。槍響時隻有你在橋上,你就是凶手。”

“哼,你要是懷疑我,就搜身好了,看我帶沒帶槍。”

那男的爭辯著。木村搜了他的身,未發現手槍,橋上及屍體旁也未發現手槍。這是座吊橋,長30米,寬5米,案犯在短時間內是無法將凶器藏到什麽地方的。

"那是扔到河裏了嗎?方才我聽到什麽東西掉進水裏了。”"那是我在逃跑時木屐的帶子斷了沒法跑,就將它扔到河裏了,不信你瞧!”那男的抬起左腳笑著說。

那男的果真左腳是光著的,隻有右腳穿著木屐,是一種四方形的大木屐。無奈,木村隻好先將他作為嫌疑犯帶進附近的警察駐所,用電話向警署通報了情況。

刑警立即趕來對現場進行了勘察取證,並於翌日清晨,以橋為中心,在河的上遊和下遊各100米的範圍內進行了搜查。

河深1.5米左右,流速也並不很快,所以槍若扔到了河裏,流不多遠就會沉到河底的。然而,盡管連電動探測器都用上了,將搜查範圍的河底也徹底地找了一遍,但始終未發現手槍的蹤跡。

同時石蠟測驗結果表明,被當作嫌疑犯的男人確實使用過手槍。他的右手沾有火藥的微粒,是手槍射擊後火藥的渣滓變成細小的顆粒粘在手上的。另外,據屍體內取出的彈頭推定,凶器是一把雙管的小型手槍。最後經過仔細搜查才發現,手槍已漂流到離橋很遠的下遊。恰巧那天夜裏沒有月亮,夜色漆黑,木村自然沒看見手槍在河麵上漂走的情形。那麽,凶手在橋上射死了女子後,究竟怎樣藏起手槍的呢?

參考答案

案犯用結實的紙繩將手槍綁到木屐上扔到河中。這樣一來,木屐就代替了浮袋,小型手槍也就不會沉到河底,而是順水漂向下遊。